平潭綜合實驗區商事登記管理辦法

——放寬經營範圍登記。 ——直接登記制。 ——外資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

簡介

2013年12月02日,福建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省政府11月29日以政府令形式公布《平潭綜合實驗區商事登記管理辦法》,即日起施行。這標誌著福建省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拉開大幕。

內容

據介紹,《辦法》最大限度地降低準入門檻和創業成本,有利於打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激發投資主體活力。
——放寬經營範圍登記。除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禁止的外,商事主體自主選擇經營範圍。
——自主選用名稱。凡使用“平潭”字樣的商事主名稱,只要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申請人可自主選擇字號和行業特徵,不再審查名稱近似等。
——先照後證。除涉及國家安全、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等需要前置審批的
項目外,都實行後置管理。商事主體領取營業執照後,即可開展不需許可審批經營項目的經營活動。
——直接登記制。將台資企業直接登記制向實驗區所有鼓勵類、允許類外商投資企業延伸,企業免於提交審批機關檔案,直接到登記機關申請註冊登記。
——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公司股東或者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期限、出資方式及出資責任等,商事登記機關只登記認繳註冊資本總額,申請人無需提交驗資報告。股東或者發起人實際繳付出資後,憑驗資機構證明向商事登記機關辦理備案,並作為備註事項記載於營業執照中。
——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申請人提交對住所、經營場所享有使用權的證明,商事登記機關不再審查其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
——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商事主體通過統一商事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商事登記機關提交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建立商事主體經營異常名錄和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不按時提交年度報告的,或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繫的商事主體,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並納入信用監管體系。
——外資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構建外資企業網上提交材料、網上智慧型比對、網上審查核准、網上核發執照、網上亮照公示、網上自動存檔的全程電子化登記模式。
省工商局負責人表示,《辦法》的出台,將為全省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奠定基礎。明年一季度之內,將在廈門市、泉州市、福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福州保稅港區、福州台商投資區等,試行開展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明年9月之前,在全省全面推行工商登記制度改革。
據介紹,1日,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印發了《商事登記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等一系列檔案,商事登記機關開始向商事主體頒發新版營業執照。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