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準署

平準署,官職名,設定於唐朝時期。

官署名。唐代置。掌理市場及物價事務。屬太府寺。《舊唐書·職官志三》:“平準署:令2人,(從七品下);丞4人,(從八品下);錄事1人,府6人,史13三人,監事2人,(從九品下);典事2人,價人10人,掌固10人。平準令掌供官市易之事。丞為之貳。凡百司不任用之物,則以時出貨。其沒官物,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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