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編制信息
主管部門
平原縣委單位名稱
平原縣委黨史委主要職責
深入開展黨史宣傳教育活動,實現黨史研究成果的轉化,用黨史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和革命傳統教育,實現“育人”功能;用黨史研究成果為平原縣的社會經濟發展服務,實現“資政”功能。法律依據:根據中央、省、市有關檔案精神及相關規定,縣級黨史部門負責本縣黨史資料的徵集、研究、編纂和整理工作,並發揮“存史、資政、育人”作用。
內設機構
總計(3)個辦公室 征研科 宣傳科
人員編制
10 名備註
人員名單
工作人員
(共10 人,其中在編 6 人,超編 人)在編人員名單:董曉耘 張勇 髙今霞 劉愛君 李書會 李保民
超編人員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