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所

語出:三國魏王弼《<周易>略例·辯位》:“故位無常分,事無常所,非可以陰陽定也。”宋陳亮《問答上》:“君臣有定位,聽命有常所,非天下之人所得自製也。”

引證解釋

固定的場所。三國魏王弼《<周易>略例·辯位》:“故位無常分,事無常所,非可以陰陽定也。”宋陳亮《問答上》:“君臣有定位,聽命有常所,非天下之人所得自製也。”

簡介

這是墳墓中的專用術語,“常所用”就是墳墓里供墓主人專用的陪葬器物;“常所”,就是墳墓的意思,這是很生僻的詞。這個詞在墳墓中刻在陪葬器物上,或刻在標牌上標識器物的所屬。如果是“常用”,就是生活中活人經常用到的器物。
常所,即陵墓,出處可見《舊唐書·呂才傳》:“古之葬者,並在國都之北,域兆既有常所,何取姓墓之義。”文中的”域兆",指陵墓的界址,即指墓地。
《周禮·春官·典祀》“典祀掌外祀之兆守,皆有域“”
鄭玄 註:“外祀謂所祀於四郊者,域兆表之塋域。”
孫詒讓 正義:“言於兆外四表周帀封土為界域也。”
按:“常所”在《舊唐書·呂才傳》中,並非指的是“墳墓”,這個詞語也並不生僻,即“固定的地方”,沒有什麼特別的含義,和“常所用”更是不搭界。我們可以聯繫上下文來看,《舊唐書》原文是這樣的“今之喪葬吉凶,皆依五姓便利。古之葬者,並在國都之北,域兆既有常所,何取姓墓之義?”,說“常所”是指“墳墓”,實在是出於混淆視聽的斷章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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