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使侯緘墓

為明朝福建右布政使侯緘的墓,位於浙江省台州市臨海縣古城街道侯家村,位於村北面的墳山崗南麓。1986年10月17日,被臨海縣人民政府公布為“臨海縣文物保護單位”。

基本信息

為明朝福建右布政使侯緘的墓。
侯緘(1488—1546年),字世言,號三峰,臨海人。明正德十五年(1520年)進士,歷官刑部廣西清吏司主事、刑部江西清吏司郎中、安徽池州知府、江西按察副使,遷江西按察使,終福建右布政使。所著有《三峰稿》,後祀臨海鄉賢祠。《臨海縣誌》稱其:“以廉節著,所至有惠政殊績”。

地理位置

明福建右布政使侯緘墓臨海古城街道侯家村,位於村北面的墳山崗南麓。1986年10月17日,臨海縣人民政府公布為“臨海縣文物保護單位”。

墓室外貌

侯緘墓坐北朝南,墓區範圍較大,分為三壇。第一壇地面原鋪有石板等,因歷史的原因,與初建時的情況相比,已面目全非。不但地面石板被撬,界限也已不清。第二壇寬20米,其中墳首外延2米。墓面為石板所構,分上下道,包括石級台階二道,總計十一隔。石板原有十八塊,今流失三塊,石台階已用亂石封疊。墓面中間浮雕雙虎,左虎作撲躍狀,右虎半蹲而踞。一動一靜,兩相呼應,造型優美,工藝精湛。兩側的墓面石均刻以花草圖案作為裝飾,兩墳首石板上所刻的祭文,部分尚存。第三壇寬15米,結構同第二壇,只是減為八隔。石板設十六塊,已有四塊被挖。中間石板浮雕“鯉魚朝陽”圖案,其它的石板則刻有花草紋。墓頂上原有仿瓦頂石雕,今成殘石。墓前為石構碑亭,四柱重檐攢尖頂。碑亭內立有石碑一通,高164.5、寬86厘米,其中額高40厘米。碑額正中為篆書“奉天承運”四字,兩旁線刻雲龍紋,四周作蔓草紋。碑文25行,抬頭不計滿行40字。碑不是常見的神道碑,而是誥命碑,惜已斷為二截。亭前有石人、石馬、石羊各一對,石人頭已斷,僅存其一,戴冠秉笏,身穿寬大朝服。石馬背飾雕鞍,安詳溫順,站立於長方形石座之上。石羊則跪臥於長方形石座上。墓前原還有石牌坊一座,今已毀,尚留石獅子一對。

其他資料

一.

附:侯緘誥命碑(額篆)奉天承運刑部廣西清吏司主事侯緘並妻誥命一道
皇帝敕曰:朕惟刑以弼教,教不達而後繩之法,民乃齊;法不中而務網之煩,民乃敝。故猛則苛,寬則縱,(濫則刑)。』惟公恕明決,罔戾於刑。爾刑部廣西清吏司主事侯緘,奮由甲第,茂著才猷,肇授是官,審於庶。(獄,惟公)』惟明,不徇不撓;最績既彰,褒恩奚吝?特進爾階承德郎,載錫之敕,爾其祗膺光訓,益懋乃官,俟有(明陟,其)』罔爾負。欽此。』
敕曰:朝廷褒爾庶官,及厥配,實惟爾職克修,匪克相於室,乃罔攸濟,故雖雲歿,亦靡或遺。爾刑部(廣西清)』吏司主事侯緘之故妻金氏,柔惠且貞,宜配良士,賢而克相,休有淑聲,數之無良,宜申恤典,茲特贈為』安人,歆此恩休,慰於冥漠!』
敕曰:人臣盡職於國,獲顯其家。雖追榮其往,而繼之配者,恩亦與之。均所以為閫德勸者,曲且備矣。爾刑部』廣西清吏司主事侯緘之繼室蘇氏,克敦婦道,式嗣弘休,顧茲恩階,宜同敷錫。特用封為安人,祗膺綸命,』益盛閫儀。』
敕命嘉靖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之寶

二.

刑部江西清吏司郎中侯緘並妻誥命
皇帝制曰:刑部掌邦禁,所以斷天下之刑獄,實古秋官之任,然必詳於置屬者,欲其審於法,非其人曷克稱』焉!爾刑部江西清吏司郎中侯緘,發身賢科,擢居是職,歷年滋久,緊譽昭聞,宜錫寵章,以旌勞績,茲特進』爾階奉政大夫,錫之誥命,爾其益勵乃心,修乃職,以副委任 欽哉!』
制曰:婦從夫貴,不以存歿而異恩。蓋重人倫之始,敦風化之原也。乃刑部江西清吏司郎中侯緘妻贈安人』金氏,善相其夫而不偕老,爰頒渥異,以旌往勞。茲特贈為宜人,九原有知,服此寵命。』
制曰:古者禮重宗婦,室必有繼,故國家推封之典,先後均焉。爾刑部江西清吏司郎中侯緘(繼室封安人蘇)』氏。婦道之順,征於相夫,夫既進階,爾宜並貴,茲特封為宜人。茂迓寵恩,益敦儆戒。』
敕命 嘉靖十年正月二十一日 之寶

三.

附錄:台州侯氏進士
侯潤,仲璣,明宣德八年(1433年);
侯臣,明宣德八年(1433年),有傳;
侯溪,守沚,明弘治六年(1493年);
侯緘,明正德十六年(1521年)有傳;
侯盤,世功, 明正德十六年(1521年),侯汾子,未廷試卒;
侯思古,如庵,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刑部郎中;
陳彬,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本姓侯,名宗觀,由苑平籍中式。
三 台 坊
東起府前街,西至西城下。全長242米,寬3米。系居民住宅區。據《臨海縣城》載,此處有一牌坊名“三台坊”,係為紀念明成化十六年(1480)舉人侯聘,明弘治二年(1490)舉人侯汾、布政使侯臣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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