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規劃

巴黎規劃

巴黎規劃最主要的部分是自1853年起,法國塞納區行政長官奧斯曼執行法國皇帝拿破崙第三的城市建設政策,在巴黎市中心進行了大規模的改建工程。法國首都巴黎是全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是重要的交通樞紐、國際交往中心和旅遊勝地。1980市區人口230萬,包括郊區人口為850萬。巴黎是有悠久歷史和燦爛文化的世界名城。從12紀以來,在規劃和建設上既十分珍視傳統的文化,又極地適應經濟和社會生活發展的需要,保持著城市面的統一與和諧。

基本信息

概況

法國首都巴黎是全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也是重要的交通樞紐、國際交往中心和旅遊勝地。1980年市區人口230萬,包括郊區人口為850萬。

建設歷史

法國首都巴黎是全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也是重要的交通樞紐、國際交往中心和旅遊勝地。1980年市區人口230萬,包括郊區人口為850萬。
巴黎是有悠久歷史和燦爛文化的世界名城。從12世紀以來,在規劃和建設上既十分珍視傳統的文化,又積極地適應經濟和社會生活發展的需要,保持著城市面貌的統一與和諧。
12~18世紀的巴黎城市建設 一般以公元 888年為巴黎建都之始。到12世紀菲利浦·奧古斯都統治時期,在塞納河上以城島為中心,跨河兩岸建設城市,形成巴黎市中心的雛形。巴黎的城市建設在 17~18 世紀波旁王朝統治期間(特別在路易十四執政時)取得很大進展。這時期城市的發展主要集中在塞納河右岸,建成了香榭麗舍大街等多條幹道和一批紀念性建築物:盧佛爾宮東廊、盧森堡宮等;興建了許多封閉式廣場:公主廣場、宮廷廣場(現沃士日廣場)、路易大帝廣場(現旺多姆廣場)、協和廣場等。這些紀念性建築同主要幹道、廣場等聯繫起來,成為一個區的建築藝術中心。從18世紀起,當局對新建街道寬度和沿街建築高度作出規定;1724年規定市區新建道路計畫須經國王詔書批准;1783年又有關於新建街道寬度的規定。不過那時還沒有城市的總體規劃。
奧斯曼的巴黎改建計畫和此後的建設拿破崙一世執政,建成了星形廣場(現戴高樂廣場)、雄師凱鏇門等。拿破崙三世時代(1852~1870)是巴黎城市規劃和建設史上一個重要時期。這位君主任命G.E.奧斯曼來實現他雄心勃勃的城市建設計畫。其目的除了改善交通和居住狀況、發展商業街道之外,還企圖把可供炮隊和馬隊通過的大路修通到城市各個角落,消除便於起義者進行街壘戰的狹窄小巷。主要完成了貫穿全城的“大十字”幹道和兩條環路,城市有了基本骨架。“大十字”幹道的東西向主軸線以盧佛爾宮為中心,西至星形廣場,東至巴士底廣場和民族廣場;南北向軸線由斯特拉斯堡大街、賽巴斯托波爾大街和聖米歇爾大街構成。兩條環路是:內環,在塞納河右岸,大體沿原路易十三和查理五世時期的城牆遺址,在左岸為聖·日耳曼大街;外環,為拆除1785年城牆後建成的大街。同時建成一批新的廣場和紀念性建築(如民族廣場、共和廣場和盧佛爾宮北翼等)。主要的紀念性建築大都布置在廣場或街道的對景位置上。以盧佛爾宮和雄師凱鏇門為重點的市中心,將道路、廣場、綠地、水面、林蔭帶和大型紀念建築物組成完整的統一體,成為當時乃至現今世界上最壯麗的市中心之一。 19世紀末至20世紀上半葉,在巴黎舉行的幾次世界博覽會給城市建築增添了不少新的內容,如艾菲爾鐵塔(1889)、大宮和小宮(1900)、謝洛宮(1937)等。它們的出現,形成了幾組新的建築群,其構圖軸線同城市原有建築群軸線相互交織,形成很多對景和借景,豐富了城市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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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黎區的發展第三共和國時期(1870~1940), 在1845年城牆的位置上建成了最外層環行道。1925~ 1930年,最後確定了市區界線,將布洛宮森林公園、旺塞納森林公園和環城狹帶包括在內, 面積 105平方公里。1932~1935年,制定了半徑為35公里的大巴黎區整頓規劃。但因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未能實施。
1961年和1968年,市政部門兩次調整了巴黎市的管理體制;決定不再擴大市區,而把市區的工業、金融業擴散到大巴黎區。
1965年大巴黎規劃 1965年制定的《大巴黎區規劃和整頓指導方案》,預計到2000年大巴黎區人口為1400萬人。這個規劃提出了幾項措施:①在更大範圍內考慮工業和城市的分布,以防止工業和人口繼續向巴黎集中。②改變原有聚焦式向心發展的城市平面結構,城市將沿塞納河向下遊方向發展,形成帶形城市;在市區南北兩邊20公里範圍內建設一批新城,沿塞納河兩岸組成兩條軸線,現已基本建成的有埃夫利、塞爾傑·蓬圖瓦茲等五座新城。③改變原單中心城市格局,在近郊發展德方斯、 克雷泰、凡爾賽等9個副中心。每個副中心布置有各種類型的公共建築和住宅,以減輕原市中心負擔。④保護和發展現有農業和森林用地,在城市周圍建立5個自然生態平衡區。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市區內主要改建了5個區,在其中接近市區邊緣的弗隆·德·塞納區和義大利-戈貝蘭區建了一些高層建築。1969年以後,又在市中心進行了一些改建嘗試,如整頓馬海區,重新進行聖·馬丹運河區和中央商場區的規劃設計,建設蓬皮杜藝術和文化中心等。城市外圍部分,除完成高速環行公路(1961~1972)外,70年代起,開始在香榭麗舍主軸延長線上建設新的城市副中心──德方斯(見巴黎德方斯區規劃)。
1977年以後巴黎市區的建設方針 1977年3月,通過了巴黎市區的整頓和建設方針,根據老市區和市區邊緣的不同情況,分別進行規劃控制:①在相當於18世紀時巴黎的老市區範圍內,主要是保護歷史面貌,發展步行交通。②在19世紀形成的範圍內,主要加強它的居住區功能,保護19世紀形成的統一和諧的城市空間面貌。③市區邊緣,主要發揮它的居住區功能,加強區級中心,發展商業活動。市區現分為20個區。高級住宅和商業區主要集中在塞納河右岸西部,東部為一般住宅區。城島除巴黎聖母院外,主要為行政建築,政府機關大都布置在左岸西部,東部(原拉丁區)是學校等文化教育機構集中的地方。市內綠地很多。除兩個森林公園外,還有若干中小公園及其他綠地,全市人均綠地面積10.16平方米。地下鐵道線路全長約28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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