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赫曼尼素丹國

中世紀印度德乾北部的伊斯蘭教國家(1347~1526)。亦譯“巴曼王朝”。1347年,由原阿富汗的突厥貴族後裔哈桑(Hasan,1347~1359在位)創建。

巴赫曼尼素丹國

他宣稱其祖先系波斯王巴赫曼,故名。德乾地區原為德里素丹國領地,在圖格魯克王朝素丹穆罕默德統治末期,國家開始分裂。當時任古爾巴加地區軍事將領的哈桑趁機宣布獨立,自稱素丹,取號為阿拉·穆扎法爾·烏德� ぐ吐ど常ǘ加詘⑷偷�(即古爾巴加)。以古爾巴加地區為基地,先後征服了果阿、達波爾、科爾哈浦爾和德林加納等印度教王公統治的小邦,迫其稱臣納貢。將領地劃分為古爾巴加、德拉塔巴德、比拉爾和比達爾4省,派總督管理。王朝信奉遜尼派教義,實行伊斯蘭教法,將伊斯蘭教傳播到新征服地區。穆罕默德·沙(1357~1373在位)執政時,多次與南部信奉印度教的維查耶那伽爾國等抗衡,鞏固了王朝的疆土。穆罕默德·沙二世(1378~1397在位)執政時,王朝由征戰轉入安邦治國。他勵精圖治,健全國家制度,始設宰相和大臣會議,休養生息,減輕賦稅,發展農業和商業,修建清真寺,開辦宗教和世俗學校,資助和庇護穆斯林學者,興辦伊斯蘭文化教育,尊奉蘇菲派著名學者為朝廷宗教導師,在各地敕建“扎維葉”,傳經布道’,使蘇菲主義學理得到廣泛傳播。艾哈邁德·沙(1422~1435在位)統治時,再次征討維查耶那伽爾國,兼併瓦蘭加爾國部分領土,並征服了德林加納的印度教王公,擄獲大量戰利品。1424年,遷都於新城比達爾,後發展為伊斯蘭教文化中心。自素丹胡馬雍執政時,任用軍事將領馬哈茂德·加旺(1463~1481在位)為宰相,連續輔佐3代素丹,握有實權,勵精圖治,在政治、軍事、經濟和外交等方面政績卓著,此時,為王朝的鼎盛時期。國土橫跨印度中部,東西均達于海,其勢力伸入南北部分地區。1490~1518年間,地方割據勢力崛起,王朝無力控制,各行省總督相繼宣布獨立,國力日衰。王朝分裂為比賈布爾、阿赫默德拉加爾、戈爾康達、貝拉爾、比達爾等5個獨立小邦。1526年,王國大臣阿米爾·巴里德推翻素丹,自立為王,巴赫曼尼王朝滅亡6至1687年,5個小邦先後被莫臥兒帝國素丹奧朗則布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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