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羅克時期

巴羅克時期

巴羅克時期(Baroque period) 又譯巴洛克時期。(17~18世紀)藝術史上的一個時代,源於17世紀義大利,18世紀在其他各地繁盛。其範圍包括繪畫、雕刻、建築、套用藝術和音樂。該詞源於葡萄牙語,意為“形狀不規則的珍珠”,起初為貶義,長期以來用於描述形形色色的特徵,從引人側目、奇異到過分裝飾都有。這一風格被反宗教改革的國家所接受;而天主教會所委制的藝術作品中都公然訴諸情感和感官知覺。這一時期最著名的藝術家有安尼巴萊·卡拉齊(參閱卡拉齊家族[Carracci family])、卡拉瓦喬和貝爾尼尼。巴羅克藝術最宏偉的典範是凡爾賽宮。音樂上的巴羅克時期是從1600年左右到約1750年,其間出現了具有重大意義的新聲樂和器樂,如歌劇、清唱劇、康塔塔、奏鳴曲和協奏曲,傑出的作曲家有蒙特威爾地、巴赫和韓德爾。

巴羅克時期

巴羅克音樂

巴羅克時期在巴羅克音樂中,有兩種表現節奏的方法。一種是以非常有規律的重複出現重音為基礎,節奏穩定不變,不達目的絕不停止,它賦予音樂一種動力感。這個時期的作曲家經常採用鮮明的舞蹈節奏,很多作品以舞曲形式出現,使得較深刻的音樂更易於人們接受。另一種形式表現在即興演奏中,這是一種自由的節奏。即興演奏在巴羅克時期還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當時的一些音樂家具有非凡的即興演奏能力,他們要以在管風琴上即興演奏出複雜的對位樂曲。這種即興演奏適合表現巴羅克時期的狂熱氣質。
巴羅克音樂的旋律連續不斷,這很象巴羅克建築中的螺旋形裝飾。一個音樂主題通過各種各樣的裝飾連續擴展,它沒有明顯的分句和對稱結構,只是連續不斷的運動,直到樂曲結束。

三大音樂家

巴羅克時期維瓦爾第《四季》,亨 德爾《彌賽亞》, 巴赫《布蘭登堡協奏曲》、《馬太受難曲》、《聖母頌歌》、《D大調管風琴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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