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作為一項優秀的研究成果,作者的著眼點不是單純的《巴比倫法》的研究,其目的在於通過對《巴比倫法》中“人”的地位的分析,通過古巴比倫社會中“人”的地位與古代世界其他社會中“人”的地位之比較,說明公民社會的普遍性,對古史學界長期流行的觀點——公民社會為古希臘羅馬所特有或為地中海地區所特有——以新的否定。本書開創民法起源研究的又一個全新視角。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史料、史學與研究方法
一、史料的獨特性
二、相關專題研究
三、研究方法
第二章 “人”及其權利等差
一、巴比倫社會“人”的概念解說
二、古巴比倫社會“人”的構成
三、巴比倫“人”在古典社會的同儕
四、公民權利等差及其根源
五、小結
第三章 人本觀產生的文明和文化基礎
一、城市文明與人本觀念的起源
二、商品貨幣經濟與人本主義
作者簡介
於殿利,1964年生,歷史學博士。1990年畢業於北京師範大學,曾任職於商務印書館歷史編輯室,現任商務印書館總經理。主要學術研究成果包括專著《巴比倫古文化探研》(與鄭殿華博士合著,屬季羨林、周一良和龐朴先生主編的《東方文化叢書》中的一種,江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學術論文有:“古巴比倫社會存在債務奴隸制嗎?”、“古巴比倫時期阿維魯等級的社會地位”等;譯著有:《美國的中國形象》(與陸目宇博士合譯,時事出版社199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