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縣科技局

主要職能

(一)組織實施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科技項目計畫並負責實施。
(二)負責申報各類科技計畫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重大專項、技術引進和技術發展項目的論證和立項工作。負責本地區科學技術評價活動的指導、管理和監督工作。
(三)組織開展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指導高新技術企業發展。
(四)組織開展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工作,負責科技成果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強化實用技術的推廣套用。
(五)擬訂科普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技術市場、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評估和科技統計管理。負責科學技術獎的推薦、申報工作。負責全市科技智慧財產權的管理和保護工作。
(六)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議,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經費配置計畫並組織實施。
(七)指導協調各縣(區)、各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組織推動科技管理幹部的培訓工作。
(八)組織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

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

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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