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師夏,F.

巴師夏,F.

法國經濟學家。 1830年法國革命後,當選為本地法官,不久任區的總顧問。 巴師夏認為,社會組織是建立在人類本性的普遍規律之上,經濟學研究的是人的欲望、努力和滿足。

巴師夏,F.

正文

巴師夏,F.法國經濟學家。1801年 6月29日出生於法國巴約訥附近的米格龍一個大商人家庭。早年學習經商,1825年繼承其祖父遺產成為一個酒業資本家。1830年法國革命後,當選為本地法官,不久任區的總顧問。在“七月王朝”後期,巴師夏遷居巴黎,從事自由貿易的宣傳活動,積極與英國曼徹斯特派R.科布登(1804~1865)等聯繫,並於1846年建立“法國爭取自由貿易協會”。1848年歐洲革命後,巴師夏寫了不少論著來反對當時在法國廣泛傳播的空想社會主義思想。在1848~1849年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期間,當選為制憲會議和立法會議的代表,抨擊臨時政府組織的“國民工廠”。他的主要著作有《經濟詭辯》(1845)、《經濟和諧》(1850)。
巴師夏認為,社會組織是建立在人類本性的普遍規律之上,經濟學研究的是人的欲望、努力和滿足。滿足別人的欲望所作的努力,就是提供服務,兩種互相交換的服務決定價值。他把服務交換看作是統治人類社會的“最高規律”。勞動提供服務,其報酬為工資;資本犧牲即時的滿足、延遲享樂,其報酬為利息。他論證資本家和工人之間存在著“合作”的關係,由此得出勞資“合作成果”在分配方面的一條重要“規律”:隨著社會進步,資本增加、利息下降,但社會總產品會繼續增加;社會總產品中分配給資本的部分,其絕對量也會增加,但相對量會減少;而社會總產品分配給勞動的部分,其絕對量和相對量都會增加。他斷言社會一切階級將會無止境地接近於不斷提高的水平,人們的狀況會不斷地得到改善,並趨向於平等化。他否認資本主義存在剝削、存在階級對立,認為勞資雙方的利害關係是“一致”的、"和諧"的,要求以信任的眼光來對待資本家。巴師夏竭力把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中不合他口味的那些方面,特別是D.李嘉圖關於工資與利潤的對立的理論消除掉。馬克思稱他是“庸俗經濟學辯護論的最淺薄的因而也是最成功的代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8頁)。
參考書目
 L.Baudin, Frédéric Bastiat,Dalloz,Paris,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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