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之豹

一個權勢顯赫的朝官的兒子犯法,之豹經過調查了解實情後,便責成其送子伏法。 該朝官曾三次討情,但之豹不畏權勢,堅持以法懲處。 朝廷不察,把岑之豹罷免,隱居於番禺二山之間,不曾再出仕,晚年讀書治學終老,著有《麟經秘旨》和《草堂集》流傳於世。

岑之豹,廣東鬱南人。生於1589年,卒於1648年。字子文,號居雲,明朝天啟四年(1624年)舉人,第二年乙丑科進士,當時西寧縣在縣城立了乙丑進士牌坊,相當堂皇。初授江南常州府江陰縣知縣,到任後,認真查處官吏貪婪,減輕鄉民糧賦和募役。他執法嚴明,不畏權勢,對江陰縣中大戶自恃有人在朝當官、瞞田避稅者毫不留情,先責令其填表自報,後親率下屬到鄉間核對,面對富豪威逼利誘而毫不動搖。他又革除相沿已久的苛捐“公堂禮”,受到百姓歡迎。一個權勢顯赫的朝官的兒子犯法,之豹經過調查了解實情後,便責成其送子伏法。該朝官曾三次討情,但之豹不畏權勢,堅持以法懲處。於是,遭其任京官之父中傷。朝廷不察,把岑之豹罷免,隱居於番禺二山之間,不曾再出仕,晚年讀書治學終老,著有《麟經秘旨》和《草堂集》流傳於世。對於其人事跡,清康熙年間的《西寧縣誌》和鹹豐年間的《順德縣誌》都有記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