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銀行

山西省銀行

山西省銀行舊址位於太原市鼓樓街。1912年設山西官錢局於此。1919年成立山西省銀行,在本省各縣城及地區設立分行,天津、上海、北京、漢口、石家莊、保定、綏遠等地設立分 支機構,發行貨幣,壟斷紙幣的發行權。太原解放後,軍事管制委員會接管該銀行。現存建築為歐式風格,面積430平方米。

基本信息

簡介

鼓樓街 山西省銀行舊址鼓樓街 山西省銀行舊址
根據“山西省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山西省銀行為“ 股份有限公司”;“以經營普通銀行事業,調劑全省 金融為宗旨”;“設總行於山西省城,總轄各行一切事務”;“除山西省垣外擬於 北京天津漢口上海張家口、歸化、 包頭及省內太谷、新絳、忻縣、大同、長治等處先行設立分行”。山西省銀行的營業範圍為:(一) 存款;(二) 放款;(三) 匯兌;(四)買賣生金銀;(五)折收未滿限期票及匯票;(六)代素有交易之銀行、公司、商號及個人收取各種票據之款項;(七)代人保管貴重物品;(八)兼營儲蓄業務。
民國十七年山西省銀行拾元民國十七年山西省銀行拾元
該行發行一元至一百元銀元票,以後又發行輔幣劵、銅元劵,皆通稱“晉鈔”。閻錫山參加軍閥混戰向外擴張時,兼領冀、察、綏三省及平、津兩市,晉鈔也通行到這些地區。

沿革

山西省銀行開辦之初,只辦理普通業務,對於山西省 財政廳的款項收支,與一般銀行手續等同。二十年代初,方根據閻錫山省署財政的需要,在其太原分行下設立了“省金庫”。省金庫作為銀行中之專門機構,一方面代財政廳收發各種款項、支付軍政各費;另一方面兼管發行和兌換“金庫券”(閻錫山所設定“山西地方公債”)。

民國十八年,山西省政府通令,勒令各商號錢莊所發紙幣,限其收回銷毀。自民國十八年後,山西省所流通之紙幣,唯有山西省銀行紙幣一種。票有銀元票(最低額一角,最高額一百元)及銅元票(最低額十枚,最高額百枚)兩種。1929年山西省資本總額改為一千萬元。

民國十九年1930年)中原大戰時,閻錫山的晉軍失敗,閻錫山被迫辭職逃往大連。戰爭結束時,晉鈔發行額達7500餘萬元,省銀行卻準備金嚴重不足,晉鈔兌現無著,嚴重貶值。1932年閻錫山重返山西,改組山西省銀行,新設實物準備庫,採用實物準備制度,陸續發行新鈔多種。

抗戰爆發以後,山西全境淪為戰區,1937年11月太原失陷前,山西省銀行總行遷至晉南運城、臨汾兩地。1938年春晉南吃緊,總行移至西安,該行晉省內各分支機構,一律停業,1941年總行移至山西吉縣克難坡。1943年夏,經山西省府議決,將晉省公款設立的晉綏地方鐵路銀號與綏西墾業銀號併入,總行移設西安,恢復營業.抗日戰爭勝利,總行遷回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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