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工作的意見

(二)健全基層統計機構,加強基層統計力量。 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本部門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提高部門統計工作水平,為經濟社會發展和行業管理提供統計保障。 縣、鄉兩級要切實改善統計部門工作條件,保障基層統計工作順利開展。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工作的意見
魯政辦發〔2011〕65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統計是科學決策和巨觀管理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是監測指導國民經濟運行和社會事業發展的重要手段。為進一步加強我省統計基層基礎工作,切實提高統計能力、統計數據質量和政府統計公信力,更好地發揮統計的職能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等法律法規,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加強全省統計基層基礎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統計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要性
統計工作全面真實準確反映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直接關係黨和政府的決策部署。統計基層基礎工作是整個統計工作的源頭和基石,是全面客觀真實反映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的起點,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工作是提升統計能力、確保統計數據質量的關鍵環節。長期以來,基層統計機構和廣大基層統計人員承擔了大量的數據採集、審核、整理和上報工作,在整個統計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當前,全國正在推進基本單位名錄庫、企業一套表制度、數據採集處理軟體系統和聯網直報系統等四大工程建設(以下簡稱統計四大工程),這是統計理念和生產方式的重大變革,事關統計發展改革建設全局,事關全面提高統計能力、統計數據質量和政府統計公信力,對統計工作尤其是統計基層基礎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目前我省統計基層基礎仍然薄弱,還不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主要表現在基層統計人員素質不高,工作經費不足,任務與力量不匹配。這些問題將直接影響國家統計四大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影響統計數據質量,影響科學決策和巨觀管理。因此,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要從推進統計改革,提高數據質量,提高政府統計公信力,促進全省科學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新時期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大工作力度,採取有效措施,夯實統計基層基礎,全面提高統計工作水平。
二、明確重點,切實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工作
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工作,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提高基層統計能力、規範統計基礎工作、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和統計服務水平為目標,全面加強基層統計機構建設,充實基層統計力量,切實推進部門統計工作,嚴格規範企業統計行為,進一步完善基層統計工作條件,大力提升基層統計信息化水平,逐步建立起組織體系完善、隊伍素質最佳化、調查行為規範、技術手段先進、保障條件完備的統計基層基礎工作體系。
(一)全面推行統計四大工程建設。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統計四大工程建設,強化措施,保證工程建設順利實施。要建立人員、經費保障機制,為工程建設創造必要的條件;要提升技術手段,建立結構合理、安全可靠、功能完備的統計網路體系;要督促企業完善網路環境和軟硬體設施,確保企業實現統計網上直報;要加強督導檢查,健全數據質量控制措施,全面提升統計數據質量,確保統計數據客觀反映經濟社會發展實際。
(二)健全基層統計機構,加強基層統計力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獨立的統計機構,要不斷調整充實統計力量。各類開發區(園區)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統計機構,配備統計人員。各鄉(鎮、街道)可明確相關機構承擔統計工作,設定統計工作崗位,根據人口總量、經濟規模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統計人員。要進一步完善統計管理體制,確保鄉鎮統計隊伍穩定。各村(居)委會要指定專人負責統計工作。各類企業要建立統計負責人制度,大中型企業配備專職統計人員,小型企業配備專職或兼職統計人員。各類企業要設立原始記錄、統計台賬,建立健全統計資料的審核、簽署、交接、歸檔等管理制度,企業統計負責人對企業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統計、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商務等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的指導,實施企業統計星級管理制度,推進企業統計規範化建設。
(三)加強部門統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規定,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設立統計機構,或者在機構中設定統計人員,明確統計負責人。各部門要大力推進全行業統計,實現由部門統計向全行業統計轉變,及時向本級政府統計部門提供統計所需的行政記錄資料和國民經濟核算所需的財務資料、財政資料等。各部門在統計業務上要接受本級政府統計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的有關統計資料要同時報送本級政府統計部門;發布全局性經濟社會統計資料,要事先與本級政府統計部門協調銜接,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發布。
(四)加快推進統計信息化建設。將統計信息化列為本地、本部門信息化建設的重點項目,納入信息化建設整體規劃,明確建設目標和任務。各級要根據統計四大工程建設的要求,加快統計信息化建設步伐,保障國家、省、市、縣、鄉五級計算機網路運行暢通。要建立計算機及網路信息安全應急機制,積極構建統計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大力推廣企業直報系統,提高企業聯網直報能力和網上直報率,逐步實現數據採集、整理、傳輸、存儲和管理的現代化。各級、各部門要重視統計信息化隊伍建設,充實計算機技術人才。
(五)建立健全統計基本單位名錄庫。各地要加強統計管理登記工作,建立真實可信、及時更新、共建共享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建立完善統計、機構編制、民政、國稅、地稅、工商和質監等部門組成的基本單位名錄資料交換共享平台,加強基本單位信息的採集、管理、交換和使用。有條件的地區要積極推廣統計登記進政務大廳,使統計登記成為完善基本單位名錄庫的基礎性工作,確保新增企業及時納入基本單位名錄庫。縣、鄉級政府統計機構要加強對基本單位名錄庫的管理,及時維護更新,確保基本單位名錄庫準確完整。
(六)加強培訓,提高基層統計隊伍素質。要切實加強對基層統計人員的培訓,重視高素質統計人才的培養與使用,不斷提高基層統計隊伍整體素質。要加強對企業統計人員的培訓,各市統計部門要建立對大中型企業統計人員的輪訓制度,各縣統計部門要建立對小型企業統計人員的輪訓制度。企業要支持統計人員參加統計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要加強對基層統計人員的培訓,制定年度統計培訓計畫,有針對性地開展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基層統計人員的綜合素質,造就一支思想過硬、品德優良、專業精深、作風紮實的基層統計隊伍。
三、加強組織領導,為統計基層基礎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將統計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統計工作,及時解決統計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促進統計工作順利開展。要支持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依法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和統計監督的職權,維護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權威性和嚴肅性。要充分發揮統計部門的參謀助手作用,在制定發展規劃和管理經濟社會事務中,正確運用統計信息進行科學決策和管理。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本部門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提高部門統計工作水平,為經濟社會發展和行業管理提供統計保障。要加強對統計基層基礎工作的監督考核,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保障基層統計經費。各級政府要加大對統計工作的投入,要將統計機構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各類普查所需經費,應根據轄區擁有的人口數、調查單位數和實際工作需要,統籌安排好本級預算,確保落實到位。對於各級統計部門抽中的以反映城鄉居民收支情況為主的記賬戶及其輔助調查員、縣鄉明確的村居統計調查員以及各類普查、專項調查等聘用的普查員、普查指導員的勞動報酬,各地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適度進行調整。縣、鄉兩級要切實改善統計部門工作條件,保障基層統計工作順利開展。
(三)依法保障基層統計工作順利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是開展統計工作的法律依據。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學習和堅決執行統計法律法規,支持和保證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要依法履行職責,恪守職業道德,如實蒐集、報送統計資料,努力做到應統盡統,不得偽造、篡改統計資料,對在統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予以保密。各統計調查對象要自覺履行統計法定義務,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加大統計執法檢查力度,政府法制、監察和司法等部門要與統計部門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建立重大統計違法違紀案件移送制度,堅決查處各類統計違法行為。深入開展統計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增強社會各界和被調查對象的統計法制意識,提高依法履行統計職責和義務的自覺性,為依法統計創造良好環境。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