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第108號提案的答覆

根據遵府辦發[2007]152號檔案第一條和第四條規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分級管理;遵義市統一政策規定,實行屬地管理,以縣、區(市)為單位獨立核算。學生、少年兒童每人每年按80元籌集,家庭繳納40元,政府補助40元。其中屬於重度殘疾的學生、少年兒童家庭繳納30元,政府補助50元;屬於低保對象的學生、少年兒童家庭繳納5元,政府補助75元。其他城鎮居民按每人每年200元籌集,家庭繳納160元,政府補助40元。其中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家庭繳納100元,政府補助100元;屬於低保對象的居民家庭繳納10元,政府補助190元。
您提議繳費基數標準最高不宜超過100元,設立一定比例的個人帳戶和門診看病也可以按規定報銷一定的醫療費等問題,我局已向遵義市反映過,上級有關部門正在做試點工作的調研,預計年底可能出台新的政策。
赤水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