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律師

專利律師

專利律師是指取得律師執業資質,以專利及其保護為主要業務的律師,為客戶提供專利法律服務,同時也為客戶提供專利申請、專利戰略等專利運作等服務。專利律師的出現和發展是律師專業化發展的必然趨勢。但不具備專利代理人資格的專利律師則不能代理專利申請、專利複審和宣告專利無效事務。

定義

專利律師在中國的相關稱謂為“專利代理人”。專利代理人是指獲得了專利代理人資格,持有專利代理人工作證並在專利代理機構專職或兼職從事專利代理工作的人員。
在我國,尚沒有對“專利律師”的特殊職業認證,也即每個律師皆可當然地代理專利訴訟,但不具備專利代理人資格則不能代理專利申請、專利複審和宣告專利無效事務。但按行業慣例來說,“專利律師”通常特指既具有專利代理人資格又具有律師資格的律師。在國內具有專利代理資質的律師事務所執業的“專利律師”既可以專利代理人的身份從事上述的專利申請等事務,還可以律師身份不受限制地參與專利訴訟的全過程。

資質

根據中國相關法的規定,要成為一名專利律師,必須具有下列條件:
1、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2、理工科專業背景;
3、通過專利代理人考試;
4、通過全國司法考試;
5、在律師事務所中以律師身份執業。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以上必須具備的條件中的第2條,即必須具備理工科專業背景。我國當前的律師中,大多數都是純粹的法律背景,也就是說,在開始讀大學到畢業參加工作,一直都是讀法律專業的,而沒有讀過理科或工科專業的。也就是說,律師跟專利代理人不是一碼事,由於專利事務的處理需要對技術問題有一定的理解能力,所以,大部分純粹法律背景的律師都不具備處理專利事務的能力的,在委託代理專利事務的時候要注意區分兩者的差別。基本原則就是,不管他是不是律師,只要他不是專利代理人,最好不要委託他代理你的專利事務。當然,反過來也同樣成立,那就是,如果你不是委託專利事務,而是委託其他法律事件,不管他是不是專利代理人,只要他不是律師,最好也不要委託他代理。

業務

一、專利律師非訴訟業務說明

1)專利申請;專利申請是專利律師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2)專利許可使用和專利轉讓;專利許可使用和專利轉讓在我國有著非常嚴格的規定,專利律師的介入是非常必要的;我們的團隊可為您提供周全的服務;
3)企業專利法律顧問;專利法律顧問是對企業法律顧問服務的一個細化,專業人士做專業的事情;專利法律顧問的服務內容包含專利法律諮詢,專利分析,專利戰略規劃,專利侵權處理等方面;

二、專利訴訟業務:

專利訴訟是一場涵蓋法律、技術、證據與策略的綜合性競賽,任一階段的決定都可能對最終結果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專利律師唯有對專利訴訟程式有深入了解,在每一關鍵時點做出正確決定,方可達到最終勝利。
專利訴訟的一般分類: 1 確認之訴; 2 侵權之訴; 3 契約之訴;
同樣,可以分為如下幾個方面:
1)專利申請權糾紛服務:
1-1、關於職務發明與非職務發明的爭議;
1-2、關於涉及合作完成或接受委託完成發明創造誰有權申請專利的糾紛;
1-3、關於誰是發明人或設計人的糾紛;
2)專利權屬糾紛;
2-1、職務發明創造,被發明人或設計人作為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並獲得了專利權而引起的糾紛;
2-2、非職務發明創造,被單位作為職務發明申請專利並獲得了專利權而引發的糾紛;
2-3、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在當事人未明確約定的情況下,該發明創造的委託開發方申請專利並獲得專利權而引起的糾紛;
2-4、合作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在無契約約定又無其他各方聲明放棄其所共有的專利申請的情況下,該發明創造被共有人預防申請專利並獲得專利權所引起的糾紛;
3)專利侵權糾紛;
4)專利契約糾紛;專利契約糾紛指當事人在簽訂、履行專利許可契約或專利轉讓契約過程中所引起的糾紛;主要包括專利許可契約糾紛和專利轉讓契約糾紛;
5)專利行政訴訟;指當事人不服專利主管機關所做出的行政決定和專利管理機關所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而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案件;主要包括了:
5-1、不服專利複審委員會維持駁回申請複審決定的案件;
5-2、不服專利複審委員會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決定的案件;
5-3 、不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實施強制許可決定的案件;
5-4、不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實施強制許可使用費裁決案件;
5-5、不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行政複議決定案件;
5-6、不服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行政決定案件;
6)代理專利無效宣告申請;

價值

律師在專利制度中的作用
1、發明創造的意義在於通過其實際套用,能夠減少投入,增加產出、提高質量、發展生產力、促進社會的進步與繁榮。在發明創造取得專利權後,專利權人獲得經濟利益是通過自己實施專利,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以及制止他人的侵權行為來實現的。基於此,律師的作用有:
(1)以法律顧問的形式,幫助自己實施專利的專利權人建立一套完整的生產經營管理制度,避免和減小各種風險,使企業能夠長期、健康、穩定的發展。
(2)以法律顧問或委託代理方式,提供簽約機會,參與談判以維護委託方權益,監督契約的履行。
(3)以委託代理方式對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律師通過行政司法手段予以制止,並能夠要求對方賠償專利權人的經濟損失。
2、在專利檔案中,權力要求書是一個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的重要檔案,它直接確定了專利權的保護範圍,同時也是判斷他人是否侵權的法律依據,是打贏專利侵權訴訟的關鍵之一,基於此,律師的作用有:
(4)評估發明創造是否有獲得專利權的可能性,通過幫助發明人改進其發明等方式,維護髮明人的利潤。
(5)審查或親自撰寫專利申請檔案,嚴把專利檔案的質量關,使專利權人能夠有一個堅實的基礎來享用專利制度所帶來的好處。
3、專利文獻的大部分內容 都是技術性內容,而涉及專利的糾紛,尤其是侵權糾紛,爭論的焦點往往都最終轉變為技術爭論,因此有理工科出身的律師,尤其是從事過專利代理實務的專利律師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更加得心應手,基於此,專利律師的作用重要的在於糾紛處理時其三位一體的角色價值:
(6)作為本領域一般技術員,可以較容易地深入透徹地的把握技術的創新要點,廓清糾紛涉及的技術邊界,從技術角度分清彼此,為訴訟打好基礎。
(7)作為在授權階段從事代理專利代理人,專利法有更清楚細緻的理解,更了解專利授權的過程,專利及有關專利文獻的價值,從代理人的角度迅速有效的把握涉案專利文獻提供的信息。
(8)作為律師,重要的是其對訴訟程式的掌控,具備在證據規則、辯論技巧、訴訟流程、利益相關方心理博弈的實戰經驗是做好訴訟律師贏得官司又一重要砝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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