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

專利轉讓

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將持有權移轉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契約。通過專利權轉讓契約取得專利權的當事人,即成為新的合法專利權人,同樣也可以與他人訂立專利轉讓契約,專利實施許可契約,包括專利申請權轉讓。 專利轉讓辦理可以諮詢公司寶進行辦理,公司寶是一家專門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商務服務的一站式o2o平台,值得信賴!

基本途徑

通過自行尋找企業或者尋找一些創業報紙,專利中介機構,網路平台進行轉讓,如中國化工懸賞網,佰騰技術商城、中國套用技術網等;他們在鼓勵引導投資人購買專利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如頗具好評的三方合作模式。也可以諮詢公司寶進行辦理。

轉讓專利要注意以下幾點:

1、正確評估自己的專利價值,太高的價格會嚇跑投資者。

2、技術成熟,有樣品,有相關的視頻給投資者看。

3、有詳細的策劃,並寫好相關策劃書。

4、專利已經授權,未經授權的專利一般不轉讓。

具備條件

專利法規定,轉讓專利申請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契約,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後生效。書面形式和登記及公告是專利申請權轉讓契約生效的法定條件,未簽訂書面形式或未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的專利權轉讓契約不受法律保護。

稅收情況

1、轉讓專利收入需要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繳納營業稅、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

2、同時按轉讓專利收入扣除相關稅收、費用後,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稅目繳納20%個人所得稅。

收入扣除繳納的相關稅金(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後,區別不同收入分別處理: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費用800元:

應納稅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

應納稅所得=收入*(1-20%)

(3)、應納稅款=應納稅所得*20%

契約

契約約定事項

①項目名稱

:項目名稱應載明某項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轉讓契約。

②發明創造的名稱和內容,應當用簡潔明了的專業術語,準確、概括地表達發明創造的名稱,所屬的專業技術領域,現有技術的狀況和本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徵。

③專利申請日、專利號、申請號和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專利轉讓專利轉讓

④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情況,有些專利權轉讓契約是在轉讓方或與第三方訂立了專利實施許可契約之後訂立的,這種情況應載明轉讓方是否繼續實施或已訂立的

專利,實施許可契約的權利義務如何轉移等。

⑤技術情報資料清單,至少應包括發明說明書、附圖以及技術領域一般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實施發明創造所必須其它技術資料。

⑥價款及支付方式。

⑦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⑧爭議的解決的辦法,當事人願意在發生爭議時,將其提交雙方信任的仲裁機構仲裁的應在契約中明確仲裁機構。明確所共同接受的技術契約仲裁,該條款具有排除司法管轄的效力。

轉讓注意事項

1、債權人可以將契約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契約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2、債務人將契約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於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契約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第三人。

專利轉讓法律

專利轉讓權一經生效,受讓人取得專利權人地位,轉讓人喪失專利權人地位,專利權轉讓契約不影響轉讓方在契約成立前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契約的效力。除契約另有約定的以外,原專利實施許可契約所約定的權利義務由專利權受讓方承擔。另外,訂立專利權轉讓契約前,轉讓方已實施專利的,除契約另有約定以外,契約成立後,轉讓方應當停止實施。

注意事項

1、避免盲目擴大專利價值-對於專利權的轉讓標底,應以能夠成交為原則,否則很可能合作失敗;

2、避免求快- 專利轉讓是一個法律程式,建議最好委託相關業內人士(例如律師),進行相關操作,切勿自行隨便簽訂契約;

3、應把合作放在首位-專利開發的目的,除了是對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對社會、對生活有益處和貢獻,一項具有一定技術含量和市場容量的專利技術,在沒有轉化為盛會生產力之前,只能是技術,因此實現產業化才是造福於社會和人類的最高標準,在某種程度上適當退讓和調低一些標底,同樣是很必要的,畢竟合作是需要雙方拿出誠意的;

4、做好相關記錄-儘可能做好轉讓過程中的記錄,這對於後續問題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在轉讓之前,不要輕易進行價值評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輕易根據對方要求進行此類操作,如果確實需要進行評估,儘量明確評估費用擔負原則和擔負比例、以免上當受騙;在沒有完全完成轉讓手續前,不要輕易交付技術資料和相關圖紙等具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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