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婦懲罰法

“寡婦懲罰法”是美國的一項法律條款。主要是指在外國人和美國公民結婚不滿兩年期間,若美國公民死亡,其配偶將被自動驅逐出境。2009年10月20日,美國國會通過一項新法案,將廢除“寡婦懲罰法”條款。

背景

1“寡婦懲罰法”的廢除可以允許去世美國公民的外籍配偶可以為自己,並代為海外出生的子女申請綠卡

已經有71年歷史的“寡婦懲罰法”條款,已令數以千計的移民被驅逐出美國境內。此條款一直被指責是讓失去親人的家屬們雪上加霜,該法規定,外國配偶要與美國公民結婚至少兩年,才有資格獲得合法居民身份。因為“寡婦懲罰法”,很多外籍人士因為自己的美籍配偶在不到兩年的時間內去世,不得不為自己合法留美而進行法律戰。

事例

達西安娜就是其中之一,她不是美國公民,其美國丈夫在伊拉克遇襲身亡。還未從喪夫之痛中緩過來的達西安娜,不得不面對另一個巨大的打擊——移民官員要將她和兩個孩子驅逐出境,理由是她跟丈夫結婚未滿兩年,不能申請綠卡

廢除

2009年10月20日,美國國會通過法案,允許與美國公民結婚不到兩年的配偶可以自行申請合法身份。此舉對於數百名現正面臨遞解出境風險的移民來說是一個勝利。通過的新條款,取消這個結婚兩年的規定,允許去世美國公民的外籍配偶可以為自己,並代為海外出生的子女申請綠卡。

美國移民局對國會的做法表示讚賞,該法律將在美國總統歐巴馬簽署後生效。

各方評說

2000年以來,代表一名遺孀進行這類訴訟的律師雷尼森指出,新規定將在實施的兩年內,允許移民配偶提出綠卡申請,這將徹底改變這些移民的生活。他們將從陰暗中走出來,與家人過上愉快的生活,不用再為移民局人員上門而擔驚受怕。

也有分析人士對此法案的廢除表示擔憂,因為這無形中放寬了移民政策,令很多想依靠“假結婚”等非正常途徑移民的人有了更多的選擇。根據美國相關法律,非本國公民和美國公民結婚入境後,可以拿到臨時綠卡,一年後可申請永久綠卡,在連續居留時間滿3年前3個月,可以提出入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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