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訪使

北宋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當時朝廷設制置三司條例司,開始議行新法。在整個變法過程中,朝廷頻頻造使,到各地督察新法的推行實施,按察各地官吏在推行新法過程中的失職和不法行為。其中有常平使者,體量、相度官,察訪使,體量安撫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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