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永陽寄璨律師

宿永陽寄璨律師

《宿永陽寄璨律師》是唐代著名詩人韋應物所作的一首詩。該詩描寫的是一位雪夜孤燈獨眠的僧人,表達了詩人對這位僧人超凡脫俗、秉性高潔的讚美。

作品原文

宿永陽寄璨律師
遙知郡齋夜①,
凍雪封松竹。
時有山僧來②,
懸燈獨自宿。

注釋譯文

詞語注釋

①郡齋:郡府里辦公居住的地方。
①山僧:住在山寺的僧人。北周庾信《臥疾窮愁》詩:“野老時相訪,山僧或見尋。”

作品譯文

聽說冬夜裡我的官屋,
冰雪壓彎了屋旁松竹。
卻有山僧不期而至,
孤燈下他安然獨宿。

作品鑑賞

主人已遠行,人去齋房空。又是冰天雪地,連松竹也不見了青枝。這是一片“千山鳥飛絕,萬徑人蹤滅”的清冷境界。可黑夜中,卻有一僧人掌燈而來,獨眠在冰冷的郡齋。這幅畫面,引起讀者無盡的遐想。對這位僧人而言,吸引他踏雪前來的,是眼前的這一片冷寂夜,還是過去溫馨的朋友情。燈下獨宿,他是一念不起還是百念不斷。無論怎樣,這位雪夜孤燈獨眠的僧人的確是超凡脫俗。而遠在他方的作者,卻能遙知這一切,則作者秉性的高潔及與這位僧人在心靈上的深契,不也可體味出來了。

作者簡介

韋應物像韋應物像
韋應物(737—792),京兆(今陝西省西安市)人。出身名門,早年以“三衛郎”為唐玄宗侍衛,放蕩不羈。後折節讀書,歷任洛陽縣丞、鄂縣令、滁州刺史,官終蘇州刺史,世稱“韋蘇州”。韋應物是中唐前期著名詩人,詩作多寄情山水田園、歌詠隱逸,人常比之陶淵明白居易評曰:“其五言詩,又高雅閒淡,自成一家之體。今之秉筆者,誰能及之?”(《與元九書》)《全唐詩》編其詩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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