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物價局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宜昌市委辦公室、宜昌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宜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文[2010]1號)和《中共宜都市委、宜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宜都市人民政府機構實施意見>的通知》(都發[2010]6號)精神,設立宜都市物價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增加反價格壟斷的執法職責。
(二)增加價格公共服務職責。
(三)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價格方針、政策,組織納入政府定價目錄的價格聽證工作。
(二)提出綜合運用價格政策和其他經濟政策,以及法律、行政等手段調控市場,保持全市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的建議,制定全市價格工作規劃,部署年度工作任務,分析巨觀經濟形勢和價格走勢,監測預測重要商品、服務價格以及價格總水平變動,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調控政策的建議。
(三)負責全市價格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綜合平衡,指導行業組織的價格自律工作。
(四)對上級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提出意見,擬訂、提出本級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並組織實施,發布市場價格信息,引導經營者價格行為。
(五)組織開展全市價格和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查處價格壟斷、價格欺詐等各種價格違法和亂收費行為,健全價格舉報制度,推行明碼標價,指導價格社會監督工作,承擔價格公共服務工作。
(六)負責全市農產品、工業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價格及國家機關收費的成本調查和監審工作。
(七)負責全市涉案財產的價格鑑證工作,指導中介機構的價格鑑證工作。
(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根據上述職責,市物價局設3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承擔紀檢監察、會議組織、文秘綜合、檔案管理、機要保密、紀檢監察、信訪接待、電子政務、政務信息與督辦等日常政務工作;負責目標責任制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管理、政務值班和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財務、財產管理、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性工作;承擔起草綜合性檔案、材料工作;承擔價格宣傳工作;承擔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等工作。

價格收費管理科

負責審批本局許可權範圍內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標準,提出具體的調定價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監測預測重要商品、服務價格以及價格總水平變動;負責審核本市範圍內上級價格主管部門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標準;承擔全市的收費管理工作,核發《收費許可證》並進行年度審驗,核發《湖北省服務價格(收費)監審證》並進行年度審驗;承擔全市制止亂收費的清理整頓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價格公共服務工作。

價格認證科

(掛“價格認證中心”牌子)
負責全市涉案財產的價格鑑證工作;從事民事、經濟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種糾紛財物的價格鑑定;接受市場主體委託開展價格行為合法性和價格水平合理性認證、價格糾紛調解;指導全市中介評估機構的價格鑑證工作。

人員編制

市物價局機關行政編制為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另核定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

其他事項

宜都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為市物價局直屬行政機構。行政編制6名。同時對外加掛宜都市物價局成本調查監審分局的牌子。
價格監督檢查分局主要職責:負責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反價格壟斷及反價格欺詐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並對價格違法行為和亂收費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對全市價格壟斷行為進行反壟斷調查並實施行政處罰;監督市內經營者和收費者對價格和收費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受理價格舉報並及時查處、反饋;組織指導全市價格監督檢查機構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反價格壟斷和反價格欺詐工作;推進全市價格誠信工作;推進價格公共服務。
成本調查監審分局主要職責:承擔上級價格主管部門和市委市政府下達的農產品生產成本及涉農收費調查工作;負責本級價格主管部門定價成本調查、測算、監審工作,為本級價格主管部門舉行的價格聽證會提供成本監審資料;受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委託,開展屬於上級價格主管部門價格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定期成本監審和定、調價成本監審工作;承辦上級及本級價格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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