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史上,宗教與文學有著相當密切的關係,這一點集中表現在歐洲中世紀。文學藝術也收到宗教的影響,除了歐洲文藝主要反映的是宗教題材外,其發展也受到基督教的制約。
由此,有些學者得出文學源於宗教這一結論。德國批評家赫爾德認為,詩歌是想像的藝術,“唯一通向靈魂的美的藝術”,“靈魂的音樂”,“打動著內在的感官,而不是藝術家的肉眼”,詩歌占有特殊的位置。這一觀點把詩歌情感同宗教神秘情感聯繫了起來。德國美學家格羅塞在《藝術的起源》一書中認為,藝術在其活動過程中與結果中都存在著豐富的情感活動,追求情感表達就是藝術的目的。無外在目的的藝術要超越詩人個人心靈的限度才能實現,它就同教徒虔信宗教並非一定為了長生、發財等時機目的相類似。他的觀點主要不在於他論證了藝術同宗教在發生學上的聯繫,而是在某種意義上把藝術也當成了一種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