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行為能力

完全行為能力,是指公民通過自己獨立的行為,能夠行使民事權利和獨立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

名稱含義

完全行為能力(full capacity),亦稱 “有行為能力”。公民通過自己獨立的行為,能夠行使民事權利和獨立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各國法律規定,成年人為有行為能力人。

完全行為能力完全行為能力

範圍

中國民法通則規定: 18周歲以上有公民權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也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相對應的有:限制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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