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鳴珂

甲申(1644)年間,改朝換代,民心不歸,烽煙四起,宋鳴珂卻致力於在自己所管轄的地方,竭力率眾抗清。 順治二年(1645)六月,南明“弘光”小朝廷徹底垮台,宋鳴珂大失所望,他發誓要做伯夷叔齊,“寧死不食周粟”,拒絕在清朝的統治下生存。 因此,在此後的“志書”和“家乘”中,都沒有去記載他的這段歷史。

簡介

宋鳴珂(?-1645),字泰茹,晚號“碧溪居士”,今蒼山縣向城鎮黎丘村人,因其為當時的沂州守衛楊肇基成功平息暴亂“敬獻三策”,而被授予萊州府知府。

生平

臨沂縣誌?列傳》記其“生具異稟,有泉石癖,歲必遠遊,游必盡山水之勝,而後返嘗。三游蘇,五游浙,所交多當時名士”等語。
甲申(1644)年間,改朝換代,民心不歸,烽煙四起,宋鳴珂卻致力於在自己所管轄的地方,竭力率眾抗清。其戰報傳到京師後,清廷派降將洪承疇率兵入魯清剿。因洪氏早聞他“忠貞、固執”,隨授意部下欲將其活捉。但他臨危不懼,一面與南逃的魯王(太祖十世孫朱以海)聯繫,一面率眾與兵臨城下的清軍廝殺,但終因寡不敵眾和朱明王朝的大勢已去,在相貌頗似他的家僕曹節的掩護下逃離萊州城(見《臨沂縣誌?曹節傳》)。
回到到家鄉後,宋鳴珂再次歸隱“碧溪”,但每每想起曹節時便激動不已,朝夕希望以死相報,並隨即撰書一聯“清風無情偏吹我,明月有意不照人”,以此發泄自己對清人的滿腹憤懣和怨恨。但卻不知怎么被浙江有名的道學先生呂留良得之,他覺得聯中太露鋒芒,便隨意改寫成“清風雖細能吹我,明月何嘗不照人”的詩句。然而,就是這一改,竟使他於雍正七年(1729)被告發,致使其去世幾十年後,仍釀成了被禍滅九族和扒墳戮屍的千古奇冤。
《臨沂縣誌?列傳》還記述了“聞福王尚在,隨杜門掃轍,獨居一樓,首不剃髮,足不履地,有李、王二夫人皆江南宣城籍,善造紙筆,鳴珂工書畫日課數紙,紙盡再將字紙造新紙,故使筆墨皆無光,紙作淡黑色比當世。”等語。
順治二年(1645)六月,南明“弘光”小朝廷徹底垮台,宋鳴珂大失所望,他發誓要做伯夷叔齊,“寧死不食周粟”,拒絕在清朝的統治下生存。他不許家人送水送飯,否則即厲聲喝斥。他視死如歸,幾天幾夜水米不進,生生餓死。
然而,在大清國隨後二百五十多年的統治里,卻沒有人敢去讚美和宣揚他這種堅貞和壯烈。因此,在此後的“志書”和“家乘”中,都沒有去記載他的這段歷史。直到近代所修篡的《臨沂縣誌》,才說他與同邑翰林院檢討孫一脈等人,為“明室未造也節之士……庶碧血丹心不至永埋地下雲。”等等。
關於他的著述和遺蹟,現在大都已失傳和被毀,僅有其親筆手書的七律《與友人秋別——二首》詩稿一篇和部分書畫作品留存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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