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御筆碑

該碑通高2.80米,寬1.12米,厚0.29米;全文16行,每行20字左右;碑首呈漫圓形,正中長方框內陰刻“省降御筆”四字,四周雕琢一對高浮雕無角蟠龍,龍頭朝下,龍體鱗甲圓渾滾轉,頗具氣勢。 碑文自上而下分段書寫,下部字跡大半漫漶難識,上部清晰可讀,後一通碑額為“御筆”二字,立於宋政和九年(1119),碑文內容為宋徽宗給當時明州太守樓異的敕諭與樓異為建造高麗使館之事。 此碑通高1.37米,寬1.10米,厚0.29米;全文13行,每行26字左右;碑首亦成漫圓形,正中長方框內陰刻“御筆”兩字,四周的雕琢及碑體兩側線刻與“省降御筆”碑基本相同,碑面文字自左至右,自上而下分段書寫,雖略有自然風化的跡象,但通篇文字尚能辨識,除了幾項奏請和原文批覆外,赫然在目的是宋徽宗趙佶的一封批覆信函。


共二通,前一通碑額為“省降御筆”四字,立於宋政和八年(1118)。其內容為樓異(宋明州太守)關於廢廣德湖,填湖造田的奏請及聖上(徽宗)的批覆。該碑通高2.80米,寬1.12米,厚0.29米;全文16行,每行20字左右;碑首呈漫圓形,正中長方框內陰刻“省降御筆”四字,四周雕琢一對高浮雕無角蟠龍,龍頭朝下,龍體鱗甲圓渾滾轉,頗具氣勢。碑體兩側線刻盤鏇纏繞的雲龍花邊,十分精緻。碑文自上而下分段書寫,下部字跡大半漫漶難識,上部清晰可讀,後一通碑額為“御筆”二字,立於宋政和九年(1119),碑文內容為宋徽宗給當時明州太守樓異的敕諭與樓異為建造高麗使館之事。此碑通高1.37米,寬1.10米,厚0.29米;全文13行,每行26字左右;碑首亦成漫圓形,正中長方框內陰刻“御筆”兩字,四周的雕琢及碑體兩側線刻與“省降御筆”碑基本相同,碑面文字自左至右,自上而下分段書寫,雖略有自然風化的跡象,但通篇文字尚能辨識,除了幾項奏請和原文批覆外,赫然在目的是宋徽宗趙佶的一封批覆信函。
該碑字型瘦硬俊秀,乃宋微宗自成一體的瘦金體,用筆迅疾輕靈,起止乾淨利落,使轉提按分明,而結體則中宮收而四維張,放逸而不輕飄,端莊又不覺呆板,且用筆上特別富有變化,為不可多得的藝術珍品。文中記述有關填廣德湖造田之事,具有歷史資料價值,可算是一篇難得的宋代明州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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