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安徽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安徽省文聯實行團體會員制。 安徽省文聯是中國文聯的團體會員。 安徽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安徽省文聯委員會。

文聯簡介

安徽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凌空)
徽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簡稱安徽省文聯)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由安徽省文學藝術界聯合組成的人民團體,是黨聯繫廣大文藝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它的任務是遵循黨的文藝為社會主義服務、為人民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發動和組織文藝創作,開展文藝評論和研究,加強與海內外文藝團體的業務交流,為安徽的兩個文明建設做出應有貢獻。
安徽省文聯實行團體會員制。現有43個團體會員,即11個文藝家協會 (安徽省作家協會、安徽省戲劇家協會、安徽省美術家協會、安徽省音樂家協會、安徽省攝影家協、安徽省曲藝家協會、安徽省雜技家協會、安徽省影視家協會、安徽省書法家協會、安徽省民間文藝家協會安徽省舞蹈家協會),17個市文聯(合肥市文聯、淮北市文聯、亳州市文聯、宿州市文聯、蚌埠市文聯、阜陽市文聯、淮南市文聯、滁州市文聯、六安市文聯、馬鞍山市文聯、巢湖市文聯、蕪湖市文聯、宣城市文聯、銅陵市文聯、池州市文聯、安慶市文聯、黃山市文聯),15個企業、行業文聯。
安徽省文聯為了更有效地開展工作,先後創辦了《安徽文學》、《清明》、《藝術界》、《詩歌月刊》、《傳奇·傳記文學選刊》等文藝期刊,成立了安徽文學藝術院和文藝理論研究室。省文在線上關設有辦公室、組聯處、老幹部處、機關黨委、機關服務中心等辦事機構。
安徽省文聯實行民主集中制。最高權力機構為安徽省文學藝術界代表大會 (簡稱省文代會),由省文代會選舉產生全委會和主席、副主席,並成立書記處主持日常工作。按照章程規定,安徽省文聯是中國文聯的團體會員,安徽省文聯所屬各文藝家協會相應為中國各文藝家協會的團體會員,安徽省文聯所屬各行業、企業文聯相應為全國各企業、行業文聯的團體會員。

出版情況

安徽省文聯為了更有效地開展工作,先後創辦了《安徽文學》、《清明》、《藝術界》、《詩歌月刊》、《傳奇·傳記文學選刊》等文藝期刊,成立了安徽文學藝術院和文藝理論研究室。省文在線上關設有辦公室、組聯處、老幹部處、機關黨委、機關服務中心等辦事機構。

歷史沿革

建國前夕和建國初期,安徽省分為皖北、皖南兩個行政區。1949年12月7日,皖北地區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籌備委員會在合肥成立。1950年9月29日,皖南地區文聯籌備委員會在蕪湖成立。1952年,皖北、皖南兩個行政區合併,成立安徽省。同年12月,皖北、皖南兩個地區的文聯籌委會合署辦公,並於1953年初成立了安徽省文聯籌備委員會。
1954年12月3日,安徽省第一次文藝工作者代表大會在合肥召開,歷時7天,12月9日閉幕。經過討論,大會通過了籌備委員會工作報告,通過了安徽省文聯章程,選舉產生了安徽省文聯委員會,決定成立安徽省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12月10日,在安徽省文聯第一次全委會上選舉產生了常委、主席和副主席。後來由於“反右”鬥爭的影響,1958年開始相繼調整和充實了安徽省文聯領導班子。
安徽省第二次文藝工作者代表大會於1960年2月22日在合肥召開,歷時10天,於3月2日閉幕。大會在通過工作報告、選舉產生新的領導機構的同時,為適應新的情況,與中國文聯的新章程接軌,修改了省文聯章程,將安徽省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改名為安徽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開始由個人會員制向團體會員制過渡。因此,這次大會之前成立了中國作家協會安徽分會和中國音樂家協會安徽分會、中國美術家協會安徽分會、中國戲劇家協會安徽分會4個文藝家協會。
1966年5月,給國家帶來深重災難的“文化大革命”在全國展開,安徽省文聯遭到“滅頂之災”。其領導人被誣陷為特務、“走資派”和反黨反社會主義的修正主義分子,有的被關押,有的被軍管。大部分作家藝術家受到批判,先被送進 “牛棚”審查,後被下放農村、工廠和五七幹校勞動改造。文在線上構被撤銷,剩下人員併入安徽省文化局文藝創作室。
打倒“四人幫”之後,1977年9月,中共安徽省委決定恢復安徽省文聯建制。1978年5月10日至23日在合肥召開安徽首文藝工作者會議。這次在特定歷史情況下的文藝工作者會議,代行了代表大會的職能,通過了恢復安徽省文聯建制的籌備工作報告和新的章程,選舉產生了安徽省文聯委員、主席和副主席。同時,這次會議還重新組建和新建了中國作家協會安徽分會、中國戲劇家協會安徽分會、中國美術家協會安徽分會、中國音樂家協會安徽分會和中國攝影家協會安徽分會。1984年5月12日,在安徽省文聯二屆四次全委擴大會議上又增補了委員、副主席人選。並在此前後,相繼成立了中國雜技家協會、中國舞蹈家協會、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中國電影家協會、中國書法家協會、中國曲藝家協會和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的安徽分會組織。
1987年,在安徽省文聯醞釀調整領導機構的過渡時期,安徽省委決定在安徽省文聯主席、副主席之下,成立安徽省文聯臨時領導小組負責處理日常工作。1990年3月,省委任命沈培新為省委宣傳部副部長、省文聯黨組書記,主持文聯工作並著手籌備安徽省第三次文代會。
1992年7月8日至10日,安徽省第三次文代會召開,選舉產生了主席、副主席,聘請了名譽主席、顧問和名譽委員,並將秘書長制改為書記處制。書記處設第一書記和書記,由省委任命,主持日常工作。在此之前,安徽省各文藝家協會分別召開了會員代表大會,進行換屆,並根據中國文聯和民政部門決定,將中國各文藝家協會安徽分會一律改為安徽省各文藝家協會,同時作為安徽省文聯和中國各文藝家協會的團體會員。

文聯章程

安徽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
第一條 安徽省文學藝術聯合會(簡稱安徽省文聯)是中共安徽省委領導的,由全省性的文藝家協會、各市文聯和全省性的產業文聯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文藝家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安徽省文聯是中國文聯的團體會員。
第二條 安徽省文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車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遵守憲法和法律,致力於繁榮我省社會主義文學藝術事業,發展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社會主義文化,為加快發展、富民強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 安徽省文聯實行團體會員制。全省性的文藝家協會、各市文聯為安徽省文聯團體會員。全省性的產業文聯在提出並經安徽省文聯委員會主席批准後,可成為團體會員。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皖部隊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駐皖部隊中的全省文藝家協會會員集體參加安徽省文聯組織的活動,視同於團體會員。
第四條 團體會員應遵守安徽省文聯章程,執行安徽省文聯決議,按期交納會費,負責完成安徽省文聯交付的工作。團體會員有參加安徽省文聯活動及對安徽省文聯提出意見、建議的權利。
第五條 安徽省文聯對各團體會員負有開展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能。通過組織學習、深入生活、文藝創作、理論研究、展覽演出、文藝評獎、書刊出版、人才培訓、對外交流和權益保障等項工作,指導團體會員開展業務活動。
第六條 安徽省文聯積極促進全省廣大文藝家的團結,加強同全國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聯的聯繫與合作;推動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及海外僑胞中的文學藝術團體和文藝界人士的交往;積極開展國際文化交流活動,擴大友好往來,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和實現祖國統一大業貢獻力量。
第七條 安徽省文聯反映團體會員和文藝家的意見和要求,依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 安徽省文聯積極加強文藝界與社會各界的聯繫,並與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合作,共同發展我省文化藝術事業。
第九條 安徽省文聯根據政府有關政策,興辦為繁榮文藝服務的文化產業。
第十條 安徽省文聯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安徽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和由它選舉產生的安徽省文聯委員會。安徽省文聯委員會閉會期間由安徽省文聯委員會主席團行使其權力。
第十一條 安徽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代表由各團體會員推選和安徽省文聯特邀產生。
安徽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安徽省文聯委員會。安徽省文聯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由各團體會員按商定名額分別提名,代表大會主席團根據需要可提出有關方面的委員候選人。安徽省文聯委員會中代表團體會員和有關單位的委員在不擔任該團體會員和單位的領導職務後,其委員一職應由原提名單位推舉替換人選,報安徽省文聯委員會主席團批准後接任。
安徽省文聯委員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主席團。設書記處主持日常工作。
安徽省文聯設名譽主席、名譽副主席、名譽委員若干名,由安徽省文聯委員會主席團聘請。
第十二條 安徽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由安徽省文聯委員會召集,每五年召開一次。安徽省文聯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主席團召集,每年召開一次。主席團會議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安徽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和安徽省文聯委員會全體會議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三條 安徽省文聯經費來源:(一)國家撥款;(二)會員會費;(三)社會資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條 安徽省文聯的英文全稱是“ANHUI FEDERATION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縮寫為“AFLAC”。
第十五條 本章程由安徽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其修改權屬代表大會。章程條文的解釋權屬安徽省文聯。

歷任領導

安徽省文聯實行民主集中制。最高權力機構為安徽省文學藝術界代表大會 (簡稱省文代會),由省文代會選舉產生全委會和主席、副主席,並成立書記處主持日常工作。按照章程規定,安徽省文聯是中國文聯的團體會員,安徽省文聯所屬各文藝家協會相應為中國各文藝家協會的團體會員,安徽省文聯所屬各行業、企業文聯相應為全國各行業、企業文聯的團體會員。
第四屆省文聯委員會(2003年選舉產生)
主 席:陳發仁(2006年去職)
副主席:方茂鴻 朱建平 芮淑敏 楊 屹 肖桂蘭 吳 雪
周 蘇 查長發 俞鳳斌 黃新德 康詩緯 章 飈 謝德裕
名譽主席: 魯彥周 余 耘 沈培新
名譽副主席:王 影 王善忠 劉天明 劉永璜 劉夜烽 劉崇慶 劉景龍 嚴 陣
蘇 中 柏龍駒 袁廉民 賈夢雷 徐 味 崔莫愁 董振亞 藍 天 鮑 加
第三屆省文聯委員會(1992—2003年)

主 席:沈培新
副主席:蘭 天 劉天明 劉永璜 劉崇慶 嚴 陣 陳發仁 柏龍駒
賈夢雷 袁廉民 崔莫愁 董振亞 鮑 加
名譽主席:陳登科 那 沙 魯彥周 余 耘
顧 問:王 影 王善忠 劉夜烽 江 流 蘇 中 徐 味
名譽委員:方 白 王石岑 王兆乾 左 平 呂 宕 劉 克 劉子善 馮國佩
肖 馬 呂明琴(女) 宋亦英(女) 湯天真 時白林 餘子迅 完藝舟
李百忍 金 芝 鄭 震 陳敬芝 張建中 洪 波 鍾 英 鍾明勛
班友書 耿龍祥 陸洪非 袁秀君(女) 銀 星 曹玉模 韓永昌 繆文渭 穆孝天
第二屆省文聯委員會 (1960一1978年)
主 席:賴少其
副主席:錢丹輝 陳登科 余 耘 那 沙 張愷帆 (短期任職) 劉秀山 (後期任職)
“文化大革命”後恢復省文聯 (1978一1992年)
主 席:賴少其
副主席:陳登科 那 沙 余 耘 張 楔 (1984年任職) 魯彥周 (1984年任職)
臨時領導小組 (1987一1990年)
組 長:蘇 中
副組長:王善忠 王 影

第一屆省文聯委員會 (1954-1960年)
主 席:戴 岳
副主席:楊 傑 陳登科 劉芳松 范 源 (後期任職) 那 沙 (後朔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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