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紅茶

以適宜的茶樹新芽葉為原料,經工萎凋、揉捻、發酵、乾燥等典型工藝過程精製而成。因其乾茶色澤和沖泡的茶湯以紅色為主調,故名紅茶。

紅茶是在綠茶的基礎上經發酵創製而成的。以適宜的茶樹新芽葉為原料,經工萎凋、揉捻(切)、發酵、乾燥等典型工藝過程精製而成。因其乾茶色澤和沖泡的茶湯以紅色為主調,故名紅茶。
紅茶屬發酵茶類,基本工藝過程是萎凋、揉捻、發酵、乾燥。我國紅茶種類較多,產地較廣,有我國特有的工夫紅茶和小種紅茶,也有與印度、斯里蘭卡相類似的紅碎茶。

紅茶加工

紅茶以適宜的茶樹新芽葉為原料,經工萎凋、揉捻、發酵、乾燥等典型工藝過程精製而成。因其乾茶色澤和沖泡的茶湯以紅色為主調,故名紅茶。紅茶創製時稱為“烏茶”。紅茶在加工過程中發生了以茶多酚酶促氧化為中心的化學反應,鮮葉中的化學成分變化較大,茶多酚減少90%以上,產生了茶黃素、茶紅素等新成分。香氣物質比鮮葉明顯增加。所以紅茶具有紅茶、紅湯、紅葉和香甜味醇的特徵。
採摘後,新鮮的葉片首先要放到空氣中萎凋。然後,紅茶將被按照兩種方法之一進行加工:CTC方法 (碾碎(Crush)、撕裂(Tear)、捲起(Curl))或者傳統方法。CTC方法一般用於生產袋茶的低質茶葉並且使用機器加工。在使用中低質茶葉生產更好一些的成品方面這種方法非常有效。傳統方法是通過機器或手工文成的。手工處理用於高質量的茶葉。傳統方法會根據不同的茶葉採用不同的手法,這種加工的風格最終產生許多鑑賞家所追求的高質量散茶。然後, 葉片在控制的溫度和濕度下進行氧化。這一過程也稱為發酵,雖然沒有發酵發生。氧化的水平決定著茶的質量。由於氧化在揉捻階段就開始了,因此兩個階段之間的時間長短對於茶葉的質量來說也是至關緊要的因素。然後葉片將被乾燥,以阻止氧化過程。最後,葉片將按照大小(整葉,碎葉,茶末,茶粉)分成不同的“等級”,這種分類通常是使用篩子進行的。茶葉將進一步根據標準進行子等級分類。
中國湖紅產於湖南安化、新化、桃源等地,其中以安化紅茶為上佳。

安化紅茶歷史
"清道光二十年前後,英人之在粵南之對華貿易,已有相當進展,時輸出品以茶為大宗。兩粵茶產不多,爰由粵商赴湘示範,使安化茶農改制紅茶(國內以前所產者多為綠茶,不知製造紅茶)。因價高利厚,於是各縣競相仿製,產額日多,此為紅茶製造之創始,亦即湖南茶對外貿易發展之確矢。"[吳覺農(著有《中國茶葉問題》、《中國茶葉復興計畫》、《茶經述評》等書,被陸定一譽為“當代茶聖”):湖南省茶業視察報告書,中國實業,第一卷第四期,頁七二○(2)]隨後"迨鹹豐八年,粵商估帆取道湘潭,抵安化境,倡制紅茶轉輸歐美,稱為廣莊。及洪楊事息,西北商亦接踵而至。嗣後各國需要增加,銷路日廣。[雷男等:湖南安化茶業調查,緒言]安化原為黑茶市場,至清鹹豐初年,始有紅茶之製造,當時年產紅茶約十萬箱(每箱約五十五市斤至六十五市斤,細者重,粗者輕,裝以二五洋箱,二五者,以每擔可裝二·五箱之謂也),花捲三萬餘卷(每卷七一·二五市斤),紅茶銷俄國者約占百分之七十,英美僅占百分之三十,花捲則悉銷於晉省。嗣廣幫中興,由香港銷英美之紅茶,約增至百分之四十,余百分之六十,仍由恰克圖銷於俄國,花捲則減少至一萬餘卷。[雷男等:湖南安化茶業調查,頁七]"安化後鄉一帶,出產以茶為大宗,初有黑茶,引商販運,銷售西北各路。……至鹹豐四年[原文如此],五口通商,始行創辦紅茶。其買賣規則,每百斤不論有無灰末,扣茶四斤,作為拋灰攙末,計淨九十六斤。經茶工焙篩車揀,只能成米茶七十六斤,即以九十六斤作為八折扣算,得七六八,又只以七六扣算。紅茶正稱將八尾抹去,作為樣茶,其八尾合正秤十二兩八錢。至今買茶,猶另取樣,或三四五斤不等,甚或高懸短喊,任意暹退,漫無規則。茶價內,商人應給行用錢,照例三十文,今於產戶茶價內,每串扣錢五十文,以給行戶。行戶又瞞商人,於茶價內,每串多取背手錢五十文,共一百零七文,只得九七錢八百九十三文。又以地方向用九七制錢,再以九七折算,止得足錢八六六兌帳。最後事機敗露,此五十文之背手錢,商人不準行戶收取,亦不歸於產戶,轉歸商人照常收去,仍作八六六兌十足錢。奸商惡行,變易成規,侵漁鄉民,深堪痛恨!"[湖南調查局:湖南商事習慣報告書,附錄一,安化黑茶條規]
鹹豐同治間,陝甘回民起義反清,由此造成戰火十餘年,兩櫃茶商紛紛逃離,以至無人交納茶稅,西北茶葉奇缺,僅由少數私商偷運,根本於事無補。省甘總督左宗棠平定回民反清之後,於1873年奏請朝庭,改變引茶辦法,以票代引,每票為40引,計茶6411斤( 3205.5公斤),因為東、西兩櫃屢催未歸,乃添設南,準許南方各省茶商經營,選派長沙人朱昌琳為南櫃總管。

 承示茶販多系大商,現又多領洋人本錢。[鹹豐十年,胡林翼:復李香雪都轉,胡文忠公遺集,卷八三,頁五]
鹹豐八年以後,楚境漸次肅清,[湖南]茶運稍暢。而九年、十年、十一年,洋商續在各口岸收買紅茶,湖南北所產之茶,多由楚境水路就近裝赴各岸分銷。[清代鈔檔:同治十三年十月十六日陝甘總督臣左宗棠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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