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員

安全員

安全員,負責安全生產的日常監督與管理工作,做好定期與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控制安全事故的發生。主要職責是明確本部門安全防範職責,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安全責任,認真落實公司各項安全規章管理制度,確保本部門順利實行安全生產工作。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公司突發性事故制度,參與編制事故應急救援和演練工作,特別在重大節日、重大假期進行中。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作者:呂方泉
ISBN:9787508362946
出版社中國電力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1-1
定價:¥38.00元
版次:初版
開本:16開
包張:平裝

內容提要

安全員作為《公路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業務細節大全》叢書之一,主要注重對安全員管理水平和專業技術知識的培養,全書分為概論、安全管理保證體制、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措施、通用安全技術要求、公路施工人員安全操作、公路施工機械安全操作、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路面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路面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橋涵工程施工安全技術、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與現場急救、公路工程傷亡事故管理等十二章。

安全員主要職責

一、明確本部門安全防範職責,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安全責任,認真落實公司各項安全規章管理制度,確保本部門順利時行安全生產工作。
二、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公司突發性事故制度,參與編制事故應急救援和演練工作,特別在重大節日、重大假期進行重。
三、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做到責任、組織、制度、防範措施四落實。
四、加強對部門人員工有關安全教育,全面履行安全職責,確保員工無違法犯罪
五、積極開展創建“文明施工”活動的宣傳,使人人知曉創建活動和積極參加。
六、加強有毒有害危險品管理,實驗室要對化學物品嚴格管理,做到“五雙”嚴格手續,定期檢查,賬物相符。
七、對由於安全防範工作不重視、不及時報告發生事故的部門和個人,有權越權上報有關主管部門。
八、負責跟班中的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落實現場管理中存在各項不安全因素的及時整改。

安全員考試

使用教材

北京市建委指定教材--《安全員》。

考試時間

每月第一個星期六。

報名條件

參加培訓者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能正常參加學習及考試。

學費

850元(費用包括培訓費、教材費、串講費、閱卷評審費、鑑定考核、證書費等費用)。

所需資料

1、本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
2、學歷證書複印件一份
3、1寸近期彩色照片6張
4、填寫《全國建設行業技術管理崗位培訓考試報名表》一份

報考學校

北京u海淀區U中關村南大街48號九龍商務中心B座418室 。

安全員責任

一、 服從部長領導,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規及各崗位現場巡查流程管理,負責井下各施工班組在日常生產中的安全措施整改和現場安全管理落實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進行與帶班區長交底和向安環部長匯報工作 。
二、 安全員要認真仔細地做好井下各水平生產過程中的現場巡查。對天井、采場、沿脈等做到安全隱患巡查到位,責令落實到位,現場監督整改到位。
三、 日常監理巡查中,要對現場安全防護、道路運輸、風水管道、支護掛網、機械設備、電器線路、通風防塵、敲幫問頂、防火防爆等,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標準。如發現施工現場存有不安全隱患,應及時提出改進措施,並對改進後的設施進行檢查驗收。對不改進的直接予以按標準處罰或報請安全負責人處理。
四、 正確填報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情況的交接班記錄,及時運作好安全信息卡的實施反饋。定期寫出安全生產情況的分析報告。
五、 正確處理一般性安全應急措施和安全事故。並按照規定進行工傷事故的登記和組織緊急救援工作。
六、 隨時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指導。杜絕“三違”人和事,確保全全為天。
七、 積極配合當班中安全檢查小組的全面安全檢查工作,並將本人現場發現的安全問題一一敘述清楚,匯總限期落實整改並對整改部門質量完成的優劣,負現場監理責任。
八、 對所履行的職責因現場監督不力、巡查不到位、措施整改落實不力、制度執行不力、應急處理不力及違章違紀等造成的安全、設備事故、影響生產、經濟損失負主要責任,承擔追究。

安全工程師

安全員與安全工程師的區別
安全員是負責一個任務然後按照指示工作的,而安全工程師是負責一個項目的設計一個安全員。
安全員:指的是建設企業八大員其中的一個,也就是安全員,這個證件就是一個安全員上崗證。
安全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在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工作或者在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工作,並按照本規定註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

考試介紹

考試簡介

註冊安全工程師是指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的專業技術人員。註冊安全工程師英文譯稱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是由人事部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共同組織實施的一項職業資格準入制度的考試,每年在全國範圍內舉行一次。

報名流程

參加安全工程師職業水平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攜帶所在單位出具的有關證明及相關材料,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考試管理機構按照規定的程式和報名條件審查合格後,核發准考證。參加考試人員憑準考證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二)凡符合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且在2002年底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兩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三)根據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檔案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資格審核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四)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業務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相關業務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當年年底。

報名事項

安全工程師考試考試報名工作一般在上一年4月至5月進行,具體報名時間請查閱各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的報考檔案,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指定網站線上填寫提交報考信息,並按有關規定辦理資格審查及繳費手續,考生憑準考證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申請參加安全工程師考試,須提供下列證明檔案:《資格審核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下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還須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書(上述證件均為原件)。目前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報名費)各省略有不同,一般每科目費用在50元-100元不等。

免試條件

凡符合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報名時間

一般在每年的4、5月份。

考試時間

一般情況下為每年9月的第一個星期六和星期日。2010年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是9月4日、5日,每個科目的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分為四科,分別是:《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職業定位

關於註冊安全工程師的定位,目前有據可查的只有國家局的有關辦法,具體是安全管理、諮詢評價、建設項目安全驗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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