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我們為什麼需要婚姻? 我們為什麼需要家庭? 我們可以沒有婚姻和家庭嗎? 我們是否有過沒有婚姻的這么一個時期? 我們以後是否還有不要婚姻形式這么一個時期? 我們以後是否還有不要家庭形式這么一個時期? 婚姻對象絕對存在於異性之間嗎? 假如婚姻對象彼此是同性時這合理合法嗎? 婚姻的標準形式就是一夫一妻制嗎? 婚姻是我們幸福生活的目的還是一種手段? 婚姻一定要以社會認同的家庭形式的存在才合理嗎? 所有民族的婚姻形式都完全一樣嗎? “人類分離的意識,沒有愛的重新結合——就是羞恥心的根源,同時也是負罪和焦慮的根源。因此,人類最深切的需要,就是克服這種分離,脫離其隻身一人的牢獄。實現這一目的的絕對失敗意味著理性的喪失,因為,只有通過這樣一種從外部世界的根本回撤,以使分離感消失——因為這個使人分離的外部世界似乎已經消失了——才能克服這種令人恐慌的完全孤獨的狀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