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摺

奏摺

奏摺是重要官文書之一,也稱摺子、奏帖或摺奏。它始用於年間,以後普遍採用,年間形成固定制度。至清亡廢止,歷時兩百餘年。

簡介

何謂奏摺?清代國家文書制度中的最高上行檔案就是奏摺。

奏摺奏摺

奏摺產生的年代和來源:清代以前(主要為明朝)的最高上行檔案形式有奏本,一己之事、陳政事、獻典儀、劾貪謬均可,特點是無官印。題本,京內外例行公事進呈御覽者,特點是有官印,有固定格式,每幅12行,行20字,平行18字。揭貼,凡有密奏及奉證登芨者皆稱揭貼,特點是有官印。三者的差別在於前者為無官印,後兩者為有官印。
清代初期沿用明制繕寫奏本、題本、揭貼。隨著清朝的建立,清初的軍政事務繁忙,緊要之事,機密之事,廢棄題本的固定格式,不必用官印,不拘格式,詳陳直達,且皇上可以手批,形成了文書制度的變化,在集奏疏、揭貼和題本形式基礎上演變為清代的奏摺。直觀上類似揭貼,有折,但無官印。奏摺在康熙時期最早出現,一直沿用到清宣統滅亡。

歷史

中國明、清兩代高級官員向皇帝奏事進言的文書。又稱摺子、奏帖或摺奏。因以折本繕寫得名。奏摺之稱最早見於順治十三年(1656)。史學界人認為始於康熙朝。因康熙帝常令其親信官員及部分督撫大員密奏見聞,以便互相監視和探聽民情,遂有密折文書的出現。密折是奏摺的一種。清初公事用題本,私事用奏本,而題奏本章都不能直達皇帝,須先送內閣閱覽票擬後再進呈皇帝裁奪,既費時又易泄密,不利於皇權的加強,奏摺則一掃此弊,具奏人可派遣專人或通過驛站直接送入內宮,由皇帝親自拆閱並用朱筆批示,然後再交來人或通過驛站發回原奏人遵行,中間不必經過任何機構或個人轉手。既速且密,有利於皇帝個人的專制獨裁。康熙四十年(1701)以後,奏摺的使用就比較廣泛。至五十年前後,內而王公大臣,外而督撫提鎮均可使用奏摺。雍正帝繼位以後,規定內外諸臣,對凡屬宜守機密或應速遞上聞的國家庶政,都可以用密折先行奏聞,然後再用題本正式奏請批示遵行。於是,奏摺作為機密文書遂被普遍使用,成為定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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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雍正後期,尤其是在乾隆時期,因奏摺成了國家的正式官文書,就逐漸形成一套嚴格的制度。只有高級官員始有資格用奏摺奏事。在公文程式、運轉關係以及繕寫的字型等方面,也都有繁瑣的規定,違者就會受到處分。奏摺送達皇宮,由皇帝用朱筆批示後,即稱為朱批奏摺。雍正朝以後,奏摺經朱批後,在發還具奏人遵行之前,照例要由軍機處抄錄一份,以供有關衙門傳抄執行和存案備查,稱為錄副奏摺。也有少數奏摺(如言官風聞奏事之折)皇帝不加批示,即以原折交軍機處存檔,不再錄副傳抄。還有個別事關機密之件,或因具奏人的請求,或皇帝認為不宜公開,即留在宮中,不發交軍機處抄錄,稱作留中。雍正帝繼位不久,還下令凡康熙帝的朱批奏摺及他本人批過之折,在發還具奏人遵行後,必須於年終匯總繳還皇宮保存,個人不得私自留存和抄錄,並且從此成為定製。直至清亡廢止。

分類

奏摺按其內容可分為奏事折、奏安折、謝恩折及賀折4類,其公文程式各有不同。它在康熙時及雍正初年,原無一定規則與程式,也未列入國家的正式官文書之內。京內外官員,不論官職大小,只要得到皇帝的寵信和特許,即使是微末之員,甚至寺廟的住持和尚,也可以上摺奏事和謝恩。

使用範圍及內容

康熙朝只有少數親信高官有權力上奏摺,僅百餘人而已。雍正朝為擴大耳目,有權上奏千餘人,逐步形成四品以上高官均有資格上奏摺。如戊戌變法譚嗣同康廣仁梁啓超等均授軍機章京銜正四品,因此可以直接上奏摺給光緒皇帝。

奏摺奏摺

奏摺的內容包括言事,即一切中央、地方的政、經、軍、文日常和突發事務、事件都須上報;對策,即中央、地方官員對日常和突發事務、事件的看法、主張、辦法;引見,即請安等。
奏摺形式一般為素紙,封、底有折,故曰奏摺。
雍正時有奏摺用黃綾,浪費可惜,遂以“物力維艱”,改用素紙可也。請安折、賀表用黃綾封面,紅、黃紙,“以示汝等鄭重也”。

文物與收藏價值

奏摺檔案是最直接的原始文獻史料。由於奏摺多為密情,因此,奏摺存檔後一般人難以看到。
奏摺收藏可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官方收藏,一是民間收藏。清代奏摺分存內閣大庫和存方略館庫的軍機檔。軍機檔霉爛損失,古物南運,流走台灣,現存大部分在北京故宮博物院,屬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故宮午門東側文華殿南有兩個檔案大庫,世人所謂內閣大庫檔。清朝政府於康熙九年開始存放於紫禁城裡內閣大庫的檔案,包括皇帝詔令、臣僚奏摺、朱批諭旨、實錄、聖訓、會典、起居注以及殿試考卷等,內也夾雜宋元刻本殘書等,總數已不可考。
現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存各類檔案900萬件,其餘中國國家圖書館北京大學台北故宮博物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史語所)也分別存有數量不等的奏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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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奏摺收藏主要來源於1922年北洋曹琨賄選以廢紙名義出賣存放於故宮午門外朝房內的明永樂至萬曆年間的檔案。同年不久,再次出售明崇禎以後包括清順治到宣統年間的檔案約8000麻袋。這批檔案一部分流散到民間,所余大部分經金梁、寶熙出面,為羅振玉購得。現民間流通的奏摺,大都出於此“8000麻袋”。
總之,清朝形成了一套特有的最高上行文書――奏摺制度,歷經200多年,為後人留下了一批豐富的檔案遺產,具有極高的文獻研究價值、文物保存價值和市場收藏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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