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及利亞國家圖書館

有關奈及利亞國家圖書館的想法最早產生於1940年。1959年西非圖書館協會建議設立圖書館諮詢委員會就政府建立奈及利亞國家圖書館一事提供諮詢。隸屬於奈及利亞聯邦教育部。館長:O.O.奧莫萊約萊女士(O.O.Omolayole)。

基本信息

簡介

有關奈及利亞國家圖書館的想法最早產生於1940年。
中國駐奈及利亞使館文化參贊出席尼國家圖書館交流研討會
中國駐奈及利亞使館文化參贊出席尼國家圖書館交流研討會

1953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伊巴丹舉行研討會,建議聯邦政府成立公共圖書館服務委員會。
1956年政府接受了1955年奧博爾·恩維基納先生設立國家圖書館的建議。
1959年西非圖書館協會建議設立圖書館諮詢委員會就政府建立奈及利亞國家圖書館一事提供諮詢
日後成為美國醫學圖書館館長的羅傑斯先生來到奈及利亞,就拉各斯區域圖書館服務事宜向政府提供改進意見;1961年他向政府遞交了一份報告,主張建立既能為政府服務又可起國家書目中心作用的國家圖書館。當年7月內閣批准了建議。為實施該決定,1962年任命卡爾·懷特博士為政府顧問;又陸續召回移居國外的4名圖書館員,籌備組織藏書事宜。
中國駐奈及利亞使館文化參贊出席尼國家圖書館交流研討會
中國駐奈及利亞使館文化參贊出席尼國家圖書館交流研討會

歷史沿革

1963年8月圖書館成為信息部下的正式小組,在1963年和1964年之間共招募了16名圖書館員、7名管理人員和非技術性職員。
1964年11月6日在信息部長主持下正式開館,當時有藏書15,000卷,期刊1000種,縮微膠捲300個。
1965年卡爾·懷特離任,泰勒小姐接任。
1966年則由來自福特基金會的最後一位專家兼顧問菲利普·拉波特擔任奈及利亞國家圖書館館長。
第一位本地館長是1971年任命的普萊斯·阿吉博士,在其任期內圖書館於1979年從聯邦信息部轉歸聯邦教育部管轄。阿吉博士退休後,姆阿祖·瓦利從1986-1991任館長。
1991年奈及利亞國家圖書館獲得自治權。現任館長O.O.奧莫萊約萊女士1999年9月到職,2000年2月21日正式擔任該職務
奈及利亞國家圖書館在38年中歷經變革終於制度化,獲得存在的根本保證。現正在為履行自己的使命——構建國家的歷史、知識和學術資料庫而奮鬥。
根據1964年法律設立的國家圖書館董事會是一個獨立團體。在1966年1月15日軍事接管前未能任命。1966年成立了由豪森·賴特任主席,萊丹·祖魯任秘書的董事會並於4月13-14日召開首次會議。按照軍政府政策制訂了管理國家圖書館的辦法,政府於1970年5月2日頒布為國家圖書館董事會條令(1970年第29號令),其中一些條款分別於1979年和1987年予以修訂,責令奈及利亞國家圖書館作為國家代表實施某些職責。
國家館為進行書目控制和達到出版物共享,制訂全國性書目開發計畫和政策,配合國際標準提供奈及利亞資料著錄規則;調節國家書目出版周期:月刊、季刊及年度累積本;研究並就國際圖聯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ISBD、ISBN和ISSN項目做出自己的安排;在不同分類和著錄基礎上開發統一的編目和分類標準;確保根據國家書目使國內外用戶擁有對圖書館印刷出版信息的可獲得性;通過研討班等途徑介紹國內外圖書加工標準並與非洲和世界類似組織進行合作;在國家書目中建立著者、主題和標目的權威文檔;實施在版編目;註冊奈及利亞連續出版物並根據國際標準配發ISSN和ISBN號碼;繼續保持聯合編目;提供全國性索引和文摘服務;開發地區性機讀目錄網路和全國性書目資料庫控制服務;制訂年度預算和估算並對自己的活動、功能以及成就定期提出報告。在此之前的1950-1970年,奈及利亞出版物的書目由伊巴丹大學圖書館生產。奈及利亞國家圖書館是國家信息和文獻中心;又是統計資料與多媒體中心;國家館編輯和出版奈及利亞國家書目,書目覆蓋奈及利亞全部出版物以及奈及利亞人在國外的和有關奈及利亞的出版物;國家館在世界範圍內管理奈及利亞該領域的知識輸出;並且是奈及利亞ISBN辦事處和ISSN中心;國家館負責開展館際互借,為國際圖聯、國際文獻聯合會、國家圖書館館長協會、國際大都市圖書館協會、英國圖書館協會等機構成員。

主要職能

建立與維護奈及利亞國家圖書館;
保證高標準國家圖書館所應提供的服務;
為了保持圖書館的高水準而收集、維護和擴充圖書、期刊、小冊子、報紙地圖、樂譜、電影錄音錄象等資料;
在聯邦各州建立奈及利亞國家圖書館的分支圖書館;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使圖書館設施得到充分使用;
對資料交換、目錄索引出版及相關機構對圖書館使用做出適當安排;
對各級政府的圖書館發展與安排提出建議;
負責開發編輯奈及利亞國家書目和書目服務。

法律依據

1964年議會通過的國家圖書館法,內容包括出版物繳送。
1970年5月2日頒布國家圖書館董事會條令(1970年第29號令),其中一些條款分別於1979年和1987年予以修訂。

組織結構

圖書館董事會
根據國家圖書館條令成立的董事會負責實施國家圖書館職能。目前的董事會獲得民選政府首腦奧巴桑喬的任命,由代表不同利益的12位成員和國家圖書館館長組成。董事會下設委員會負責具體事務:財務與投標委員會——負責預算及執行,確保財務管理方針的實施;行政委員會——負責任命、提升、紀律和培訓;規劃與發展委員會——制訂長期計畫、監督計畫的實施、準備季度年度報告並向董事會提供建議以獲得批准。
管理梯隊
國家圖書館由館長O.O.奧莫萊約萊女士率領的7個部門負責人進行管理:
1.國家圖書館總部執行長O.O.奧莫萊約萊女士
2.分館服務部
3.研究發展部
4.財務供應部
5.藏書建設與加工部
6.董事會兼管理部
7.參考與用戶服務部
8.國家書目管理部
這些部門分別設在拉各斯和首都阿布賈。

資源建設

根據1970年第29號令,圖書館負責收集、保存並向用戶提供圖書、雜誌及各種形式的信息知識載體的獲取。資料來源主要是繳送和購買,饋贈和交換也是資料來源之一。國家圖書館作為國家書目機構,有權在每種出版物出版的1個月內從公、私以及政府部門免費得到3-25冊,這些法定繳送本將刊登在奈及利亞國家書目上,以保證全國性書目控制和出版物的世界利用。饋贈一般來自國外非營利組織、專業協會或宗教團體圖書館,主要捐給代表這些組織利益的奈及利亞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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