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拿

「奇拿」一詞源自2008年陳冠希淫照事件中的圖片發放者(即「藝人床照發放者」),是眾多網民對圖片發放者的尊稱,「奇拿」的網上身份大多數都是身份不明的。有高登網民認為放相者與英皇娛樂集團和香港警察的心理戰均打得非常漂亮,更把事件人物代入《死亡筆記》的故事之中,稱放相者為整頓香港「X亂娛樂圈」的「奇拿」。及後主流傳媒亦稱放相者為「奇拿」。自此之後,「奇拿」就被網民定義為一些發布他人照片及影片的人,以及愛揭人隱私的起底者。值得注意的是,「奇拿」並不一定是指某特定網民。

奇拿(Kira)

海內外以千萬計的網民日夜守候在網上,等待一個名叫“奇拿”或“奇拿線上”的人陸續放照。而這個“奇拿”也不負眾望,斷斷續續竟然放出467張艷照(截止到初四中午)!涉及七人,震驚全世界。

“奇拿”,名字來源於日本電影《死亡筆記》。《死亡筆記》原載日本老牌漫畫雜誌《少年跳躍》,以其綿密緊迫的心理戰和混沌的世界觀贏得了大批冬粉。據說其漫畫全套12卷,累計銷量突破2000萬冊。後來,小說版、系列電視卡通片相繼問世。

2006年,華納兄弟公司投資20億日元,將這部熱門漫畫搬上了銀幕。真人電影版分為上下兩部,不出所料,當年6月中旬公映的《死亡筆記前篇》大獲成功,預售票被史無前例地搶購一空,共吸引了223萬名觀眾,連續兩周在日本票房榜上占據了冠軍寶座,總票房收入達到28億日元。

《死亡筆記》的劇情是:看透人類生死命運的死神琉克(CG)是靠人養著的,死神的工作就是寫筆記,由人類付給他們壽命作報酬。百無聊賴的琉克,對自己不費吹灰之力操縱人間的生死早已厭倦,於是將一本死亡筆記掉進人間,藉此想看一場自編自導的好戲。

——《死亡筆記》的漫畫版。

筆記被東應大學的學生夜神月(藤原龍也飾)在學校操場無意中撿到,從小立志當警察的夜神月是一個智商和情商都出類拔萃的人,性格卻是狂妄自大且崇尚獨裁主義。博覽群書的月,房間裡全都是厚厚的文學書、洋書、犯罪史和審判記錄。

看著惡性事件的持續發生、不起訴以及未解決案件的增多、藥物慣用者殺人竟被判無罪,月意識到其實法律的力量是有限的,他在絕望沮喪中丟棄了《六法全書》(日本收載現行主要法律的書籍)和《日本憲法》。

可以賦予其擁有者一種神秘絕對的力量的死亡筆記就這樣適時地出現了。起初月並不不相信但還是在筆記上隨手寫上了從電視上看到的因殺人後劫持幼稚園的犯人音原田九郎的名字。

——《死亡筆記》的海報,手拋蘋果的就是“奇拿”。

沒想到,第二天月竟然從報紙上得知被自己寫在筆記上的男人突然在獄中身亡。月於是雄心勃勃地開始了一場他自認是“替天行道”的屠殺惡人計畫,月想殺哪個,只要知道對方是什麼樣子,再在筆記上寫上對方真名,就可以殺死對方。
從此月扮起了“正義使者”的角色,想通過筆記令世人不敢再犯事,以自己的正義去改變這個骯髒的世界。他狂妄地斷言自己是新世界的神,肅清世界上所有的犯罪者,並決定創造一個“沒有犯罪者”的“新世界”

——“奇拿”與“神探L”,雙雄大PK。

琉克在月鼎盛的時候一路扶持,但殊不知月在“掌握”世界的同時也讓自己一步步走向深淵。漸漸地,殺人成了月唯一的樂趣,他已經由最初的“正義使者”逐漸變成了殺人狂魔。逃亡中的惡性事件罪犯、借權力得以逃脫罪名的當權者,一切應該受罰卻逃脫了的人相繼神秘地死去。

在網際網路上,出現了一個以“奇拿(基拉)”為名的“救世主”,他,到底是正義的使者還是罪孽深重的惡魔?一串串離奇的死亡事件在社會上引起了軒然大波,ICPO(國際刑警組織)將一個天才派往日本警察廳調查此事。他就是擁有超群情報收集能力以及神秘的推理能力、破解過許多奇案的L(松山健一飾)。L性格散漫,他信奉為了破案可以不擇手段的原則。

——片中的“神探L”,聰明絕頂,最後使“奇拿”真相大白。

化名“奇拿”的月和L,社會裡的兩個年輕天才,他們各自秉持屬於自己的正義,針鋒相對的無所不用其極那樣鬥智,誓要揪出對方,月開始利用罪犯的死,來向L傳達信息,利用各種奇奇怪怪的臨終留言,擾亂警方的視聽。

身為警察局長的月的父親夜神總一郎(鹿賀丈史飾)也發現了兒子異常的舉動,第二個筆記持有人藝人彌海砂(戶田惠梨香飾)也在此時出現了,她是青少年雜誌的知名模特兒,偶然撿到了筆記本,為了要和基拉接觸而從關西跑到東京,以冒牌的“奇拿”身分出現。

因感激基拉制裁殺害她父母的強盜而想方設法與基拉--夜神月接觸。月與L,誰會先幫對方結束生命?可怕的是,如果撕毀或燒掉死亡筆記的話,所有接觸過死亡筆記的人,都將死亡……(以上劇情為引用)

——很顯然,艷照門幕後黑手選用“奇拿”這個名字做網名,對抗警方的意圖十分明顯。博友“圖圖教母”在其博文《艷照門事件緣何愈演愈烈?》一文中,這樣分析道:

反思為什麼上載者在警方大力度的鎮壓下反倒更加瘋狂了呢?如果說是針對陳冠希個人,那么陳已經在視頻上公開道歉了,而殺人不過頭點地,又會與陳有怎樣的似海深仇才會如此的不依不饒啊!如果說上載者最開始的心態是針對藝人,想讓藝人出醜,那么現在再看,恐怕不再是針對某個藝人了,而是在針對警方。那么警方到底做了什麼而讓上載者完全不顧法紀和輿論壓力而瘋狂傳播艷照呢?

1、最開始在艷照外流且並沒有任何證據時,香港警方便宣稱這些艷照是移花接木之作,其肯定的態度著實迷惑了不少善良的人們。大家也一起抨擊上傳者,說這種做法的不人道與無恥卑鄙。

2、警方在事件開始時宣稱,私自藏匿與互相傳播艷照是違法行為,這也讓手頭的確有照片的人謹慎退卻,網路似乎安靜了一段時日。可是在陳冠希視頻公開道歉之後,香港警方又改口說,藏匿照片不違法,與朋友之間私自傳閱也不違法。

為什麼警方的口徑轉變得如此之快?難道在香港,警方的身份不是在為百姓服務,而是知名藝人們的私人保鏢不成?這也在香港地區引起了不小的騷動。甚至大家把矛頭轉向了陳冠希,說警方“刑罰不分”。上傳一張艷照者被拘留而且兩個月不可以被保釋,而艷照的始作俑者卻“逍遙法外”。

其實這件事情無論怎么說,只能在道德層面上來說陳冠希的不是,在法律層面上要追究陳冠希的責任恐怕是說不過去的。艷照中的藝人們明顯是自願拍攝,並沒有法律說不可以自拍。唯一可以追究的,是女藝人們是否是在服藥的情況下被“強行”拍攝的。

如果確實是當時因為服藥而神志不清,而且是陳冠希在女星不知情的情況下下藥的,那么可以追究陳的責任。如果女星自願服藥用以“助興”,這個責任又怎能讓陳冠希來承擔呢,還是周瑜和黃蓋的關係啊。所以說來說去,這個罪魁禍首還是上載者,卻不是陳冠希。

3、上載者如此瘋狂,現在看來針對個別藝人是假,針對警方是真。可是藝人們還是要成為犧牲品。而警方表面看上去確實是在挽救局面,可口徑不一卻讓警方陷入了極為尷尬的境地,大力的鎮壓反倒成了推波助瀾,火上澆油。

如果最初在一切尚未知曉之前,警方不要那樣大張旗鼓地聲稱這些照片乃移花接木之作,在陳冠希公開道歉後不立刻改變口徑,明目張胆袒護藝人,上載者們恐怕也不會這樣變本加厲。當一個人覺得事件明顯不公平時,才會更加刺激他的仇視心理,也就更加劇了其瘋狂的抱負行為。

——《死亡筆記》中,“奇拿”開始是正義的使者,把那些逃脫法律制裁、即將或已經逍遙法外的犯罪分子一一“筆殺”(把要殺的人名字寫在“死亡筆記”上,當事人隨即死亡),確實大快人心。然而,事情逐漸失控,為了構築自己理想中的社會,“奇拿”將調查此事件的12名國際刑警全部殺掉。

接著,為了洗脫自己的嫌疑,他精心設計了深深愛他的女友的死亡,甚至不惜要殺掉自己的親生父親(未遂)!其喪心病狂已經到了變態的地步,連他背後一直支撐著他的死神琉克都大為驚訝地對他說:“你是個魔鬼!”

到最後,“奇拿”與神探“L”鬥智失敗,真相大白,神探“L”付出了自己生命的代價。“奇拿”巧妙設計讓另一死神為救人自動化作飛灰(真厲害),最終激怒死神琉克,在神探“L”面前,將“奇拿”“筆殺”。

艷照門背後的“奇拿”,顯然在學習《死亡筆記》中“奇拿”中的種種行為,連與警察鬥法、走火入魔殃及無辜都如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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