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方式
太符燈舞其實是一種流傳在民間的社火隊表演形式。太符又稱“虎符”,是古代三代君主傳達命令或徵調軍隊用的一種信物。其整體是一隻銅鑄的老虎,被一分兩半,(分的方式各不相同),
太符燈舞
太符燈舞的道具:虎符歷史淵源
“太符燈舞”源自於《封神演義》。“太符燈舞”最早為1821—1850(清朝道光年間),
表演前的化妝藝術傳承
張文理後傳於六子張庭玉(1866年至1948年),張庭玉又傳授於其子張作禮(1906年至1996年),後曾一度失傳,張作禮在晚年傳於兒子張永福。張永福(1946年-)為“太符燈舞”的第四代傳人。流傳地區
“太符燈舞”僅在原榆中縣蘭山鄉、榆中縣和平鎮馬家山村流傳。地處蘭州地區海拔最高的馬銜山北向延伸的支脈,居住山嶺,信息閉塞,靠天吃飯,自然條件極差。“太符燈舞”是榆中全縣發現的唯一流傳於該地的民間舞蹈。
太符燈舞中的哼哈二將“太符燈舞”的服飾、道具、化妝、表演等方面,都保留其固有的原始性特點。但僅限於在和平鎮馬家山一個村落存留。據調查,附近的村子常有模仿,並邀請該舞蹈的傳人前去傳授,但都得不到真傳。每年春節社火比賽,馬家山村的社火始終整齊如一,再多的鼓樂也不影響他們的表演。
藝術特點
“太符燈舞”有三個明顯特點。一是有明顯的力量和威猛的象徵意義,借“太符”去“驅逐邪魔,祈求太平”。二是舞蹈的肢體語言以虎氣和柔美見長,動作舒緩,剛柔並濟,表演形式緊扣主題。三是戲、歌、舞相雜,既是民歌又是民舞,還有武術、舞蹈、戲劇的統一。其風格古樸粗曠,簡練誇張,形象傳神。動作多為順拐、屈膝下沉、含胸挺腹、沉而不懈、硬而不僵。音樂伴奏以鑼拔鼓為主。“太符燈舞”與當地的民情習俗相關的含義主要是借用《封神演義》里的人物,藉助由“虎符”演變而來的“太符”為象徵,與當地春節社火里的“花燈”相融合,植入“驅除邪魔、保佑平安”的樸素願望,張揚西部農民剽悍與淳樸的個性。舞蹈的情節、動作以“張揚威武兇猛、虎氣十足的太符”以及精巧玲瓏、婉約柔美的“花燈”相結合,剛柔並濟,形成反差強烈、極為獨特的藝術效果。非遺信息
遺產級別:甘肅省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
太符燈舞表演批准文號:甘政發〔2008〕43號
批准日期:2008年6月13日
遺產類別:民間舞蹈
序號:20
遺產編號:Ⅲ—8
項目名稱:太符燈舞
申報單位:甘肅省蘭州市榆中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