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規劃、城市建設、招標投標管理、市政管理、房地產管理、人民防空等有關行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編制全縣城鄉建設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2、負責全縣城鄉規劃、村鎮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規劃的編制、修訂和管理,做好規劃實施中的監督檢查工作;執行城鎮規劃執法監察工作;負責城鎮規劃的審核報批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負責監督建設工程有關勘察設計規範、施工規範、工程驗收標準、預決算定額標準、質量標準、安全文明施工標準等在本地區的貫徹實施。負責建築施工、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監理的行業管理;指導和管理全縣有形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全縣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管理全縣工程建設監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測工作;管理建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市政管理等工作;負責汛期防汛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住宅建設與房地產業;指導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和管理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規範房地產市場行為;指導和管理城市房屋拆遷工作;指導全縣物業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規範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工作;研究擬定房屋產權產籍管理的規章和制度。依法對城市的人防建設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人防設施的維護及管理工作,負責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依法徵收新建民用建築的易地建設費。負責完成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通訊地址
大通縣橋頭鎮園林路付9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