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官

土官

明代統治階級於西北、西南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設定土司,土官是封建王朝封賜的獨霸一方能世襲的官員或統治者,由該族上層分子擔任,按等級分宣慰使、宣撫使、按撫使等武職及土知府、土知縣等文職,由子孫世襲。至清代逐步“改土歸流”(即改世襲之“土官”為有一定任期,期滿調任,稱“流官”),土官大部分被廢除。


土官

“土官”一詞是自古以來就有的詞語,土官是封建王朝封賜的獨霸一方能世襲的官員或統治者。而到宋代開始成為統治少數民族的官職、官員的稱呼,"土官"是相對於“流官”而言,。

介紹

“宋平儂智高起義後派狄青許多部下到桂西當土官,當地土酋被封為土官者亦不少。而在前者人中,為土酋冒稱隨狄南征,有功留守,更不乏其人。據廣西方誌,宋在左、右江和宜山一些地區委派的土官,設立的土州縣洞,後者當前者封地釆邑,約有三十人……。這些土官,大都是冒籍山東。雖然有的是土酋,以及受封有所先後,但有一個共同特點,即都實行領土製的封建統治,如表上那地土官羅世念,十足道地的本地壯人,但他歸宗受封后,‘兄弟兒侄百六十人,補兩頭供奉官,石侍禁披帶班下殿侍”(《宋會要輯稿》第一百九十八冊蕃夷五)’。執行宋統治者的反動政策,助紂為虐,一切施策.皆實行壓迫剝削,與外來土官毫無區別,可謂一丘之貉。” 
代統治階級於西北、西南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設定土司,由該族上層分子擔任,按等級分宣慰使、宣撫使、按撫使等武職及土知府、土知縣等文職,由子孫世襲。至清代逐步“改土歸流”(即改世襲之“土官”為有一定任期,期滿調任,稱“流官”),土官大部分廢除。[參考黃現璠著《壯族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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