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田徑協會聯合會

國際田徑協會聯合會是國際單項體育組織,1912年在斯德哥爾摩成立。

概述

國際田徑協會聯合會是國際單項體育組織,1912年在斯德哥爾摩成立。現有會員179個,分歐、亞、非、中北美、南美等洲和澳大利亞與大洋洲等六個地區開展工作,其中五個地區根據各自的章程設有領導機構,它們是:歐洲田徑聯合會、亞洲田徑聯合會、非洲田徑聯盟、南美田徑聯盟、大洋洲地區田徑組。

用語

田聯的正式用語是英語和法語。大會工作語言是俄語、德語和西班牙語。在有爭論的情況下以英語檔案為準。 

總部

田聯總部設在英國倫敦。田聯單程是1913年在柏林通過的。

地位

田聯獲得國際奧委會的正式承認。田徑在奧運會夏季運動項目中占主要地位。

任務

田聯的任務是:在世界上開展田徑運動;在所有會員之間建立友好關係;採取必要措施反對種族、政治和宗教信仰岐視,為不同種族、不同政治態度和不同宗教信仰的運動員參加國際比賽消除障礙;制定國際比賽的章程和規則保證會員之間的比賽按田徑運動中出現的有爭議的問題;與奧運會組委會合作舉辦田徑比賽;制定世界紀錄登記規章。

機構機制

任何國家的田徑協會,只要它是該國田徑運動的領導機構,均可成為田聯的會員
田聯的會員,根據各自的田徑水平分屬於5個不同的組裡。不同組的會員除表決權的票數不同外會費也不一樣。
AA級會員在代表大會上有8票表決權。 
代表大會--田聯最高權力機構。各會員協會的主席和理事可出席代表大會的會議,但每個會員協會的總人數不得超過3個。代表大會通常是每二年舉行一次。如果三分之一以上會員提出要求,田聯可召開特別代表大會,田聯的章程只有代表大會才有權修改或補充。
理事會---田聯領導機構,理事會由主席、4名副主席、名譽司庫、6名工區性田聯代表和7名會員協會代表等共19人組成。
理事會所有成員都是按規定程式選舉產生的。
理事會的改選,每四年一次,在代表大會上以秘密投票的方式進行。如果理事會在選出後的前二年里出現缺會員時,代表大會將進行補選,被選中者可任期到下一屆代表大會。
理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舉行表決時,所有成員一人一票,在票數相等的情況下,主席的票是決定性票。
田聯設立了以下5個專業委員會
1、技術委員會,由主席和15名委員組成,負責研究與比賽規則有關的一切問題。
2、婦女委員會,由主席和10名委員組成,負責研究在婦女中開展田徑比賽的有關問題。
3、競走委員會,由主席和10名委員組成,負責研究舉辦競走比賽的有關問題;
4、越野跑委員會,由主席和10名委員組成,負責研究舉辦越野跑比賽的有關問題;
5、醫務委員會,負責研究田徑對運動員機體影響,對比賽參加者的健康進行監督,制定興奮劑和性別檢查辦法。
田聯出版公報,每年3期,內容包括:田聯所有比賽和成績;代表大會工作簡單總結;各委員會會議,世界紀錄和其它訊息。
田聯組織的比賽有:奧運會中的田徑比賽和世界盃賽。田聯還批准舉行地區性和國際比賽。從1983年起,田聯還舉辦世界錦標賽。
正式國際田徑比賽的項目包括:(男子)跑: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3000米障礙、馬拉松、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110和400米欄;競走:20公里和50公里,跳:跳高、跳遠、撐竿跳高、三級跳遠;投:標槍、鐵餅、鏈球、鉛球;十項全能。
(女子)跑: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100米欄、400米欄、馬拉松;跳:跳高、跳遠;投、鐵餅、標槍、鉛球;七項全能。
國際田徑組織除本聯合會外,還有國際田徑統計聯合會各國際田徑教練聯合會等。

相關信息

原“中國體育協進會”於1928年加入國際業餘田徑聯合會,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改組為“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繼續為國際田聯會員。1958年我體總為反對製造“兩個中國”的陰謀而宣布退出國際田聯。1978年國際田聯恢復了我國田徑協會在該會的合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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