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國際價值(international value),國際價值是指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價值量,其價值量是由世界勞動的平均單位決定的。商品的國際價值是在國別價值的基礎上形成的。任何國家所生產的商品的價值內容,都是由抽象的社會勞動決定的。當資本主義破壞了分散的自然經濟,並把地方市場結合成全國市場,隨後又結合成世界市場之後,社會勞動便獲得全面的發展,它不僅是作為個別國家的勞動,而且作為世界上—切國家的勞動。當商品交換變成世界性交換的時候,社會勞動便具有普遍的國際性質。“所以,真正的價值性質,是由國外貿易才發展的,因為國外貿易才把它裡面包含的勞動,當作社會的勞動來發展。”所以,使國民勞動具有世界勞動的性質,最重要的條件就是以國際分工為聯繫的世界市場的發展和形成。特點
在商品的國際交換中,體現“生產的國際關係”的經濟範疇。馬克思從商品的價值出發,展開了對資本主義一系列經濟範疇的分析,揭示了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產生、發展和滅亡的規律。在世界經濟的研究中,也必須從國際價值出發 ,才能對國際生產價格、國際壟斷價格、國際不等價交換等一系列範疇進行科學的分析,才能深入揭示世界經濟的本質及其運動規律。古典學派與國際價值 古典學派明確提出,在國內交換中,商品的價值決定於生產商品所需的勞動,但面對國際交換中商品的價值問題,他們卻陷入了矛盾和混亂。英國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在論述對外貿易的利益時說,對外貿易可以增加一國勞動產品的交換價值 ,例如 ,英國100小時能生產10碼麻布或2瓶酒,而通過對外貿易,10碼麻布換得了4瓶酒,但這4瓶酒在英國需200小時才能生產出來,因此交換價值增大了。然而 ,從國內勞動來看 ,10碼麻布和4瓶酒是兩個不相等的勞動量,何以它們在國際上能互相交換,亞當·斯密並未提出這個問題,甚至不覺得這裡存在著明顯的矛盾。
英國經濟學家D.李嘉圖注意到了這個問題,他通過那個假設的英國與葡萄牙相交換的例子問道 : 英國100日勞動為何能與葡萄牙80日勞動相交換他自己回答說葡萄牙用多少葡萄酒來交換英國的毛呢,不是由各自生產上所用的勞動量決定的,情形不像兩種商品都在英國或都在葡萄牙生產那樣;支配一個國家中商品相對價值的法則不能支配兩個或更多國家間互相交換的商品的相對價值。其原因在於資本和勞動力在各國之間不能像在國內那樣自由流動。但對於在國際交換中,商品的價值究竟是如何決定的這個關鍵問題。李嘉圖只是說,一切外國商品的價值是由用來和它們交換的本國土地和勞動產品的數量來衡量的。這實際上是迴避了問題,作為古典經濟學派最後的代表李嘉圖的這個回答,等於宣告古典學派在解答國際價值問題上已經無能為力。只有馬克思才在價值論上實現了一個飛躍,在歷史上第一次揭示了價值的國際性質。
形成發展
國際價值是伴隨著世界市場的產生和發展,並在參加世界市場各國的國內價值的基礎上形成的。馬克思說:“在以各個國家作為組成部分的世界市場上,……國家不同,勞動的中等強度也就不同;有的國家高些,有的國家低些。於是各國的平均數形成一個階梯,它的計量單位是世界勞動的平均單位。”“因此,不同國家在同一勞動時間內所生產的同種商品的不同量,有不同的國際價值。”這裡,馬克思明確地提出了“國際價值”這個範疇 ,並且提出各國在同一勞動時間內會創造出不等量的國際價值,原因在於各國“勞動的中等強度”不同。所謂“勞動的中等強度”是指國內勞動的平均強度,代表著在國內大多數生產者所具備的熟練程度和生產條件下,單位時間內勞動耗費量的平均水平,因而可以看作就是創造國民價值的社會必要勞動。然而,怎樣才能測定各國“勞動的中等強度”,從而把“各國的平均數”(各國的社會必要勞動)按大小排列成一個階梯呢?需要有一把統一的尺子,這就是“世界勞動的平均單位”,各國國內社會必要勞動所創造的價值,唯有通過它才能還原為國際價值。由此可見,國際價值是在國民價值的基礎上形成的,二者都是人類抽象勞動的凝結,其社會本質是相同的。
價值差別
商品的國別價值和國際價值作為一般人類勞動的凝結物,在本質上是完全相同的,而在量上則是不同的。國別價值量是由該國生產該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所決定的。國際商品價值量是由世界勞動的平均單位決定的。馬克思指出:在世界市場上,“國家不同,勞動的中等強度也就不同;有的國家高些,有的國家低些。於是各國的平均數形成一個階梯,它的計量單位是世界勞動的平均單位。”這個平均的勞動單位就是在世界經濟的一般條件下生產某種商品時所需要的特殊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兩者在表現形式上是不同的。商品的國別價值是以該國貨幣表示的。而在世界市場上,商品普遍地展開它們的價值。因此,商品的國際價值形態是直接以世界貨幣表示的。
價值計量
國際價值的計量標準是“世界勞動的平均單位”,各國在同一時間內支出的勞動,凡是高於上述那個標準的,便算作強度較大的勞動,所形成的國際價值也就較大;反之,凡是低於上述那個標準的,在同一時間支出的勞動所形成的國際價值就要小些。由於馬克思對“世界勞動的平均單位”沒有進一步闡述,學術界對這個概念存在著不同的解釋,主要有3種 :第一種解釋 ,據前民主德國學者G. 科爾梅在《 卡爾·馬克思的國際價值論 》中所述 ,一個“世界勞動的平均單位”等於一個單位的國際價值,故一種商品的國際價值就是各國生產該商品所需的國內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加權算術平均數,權數可以是各國該商品的出口量,或各國可供出口的該商品的生產量,這種解釋在學術界較為流行。第二種解釋,前蘇聯經濟學家I.P.法明斯基在《當代國際貿易》中提出“國際社會必要勞動”的概念,強調說這不是各國國內社會必要勞動的算術平均數,而是由各種商品在世界市場上的主要供應國的國內生產條件決定的 。第三種解釋,匈牙利等東歐國家的一些學者認為,馬克思並沒有在“世界勞動的平均單位”與“國際價值”之間劃等號,作為加權 算術平均數 的那種國際價 值是不存在的 。應當將“世界勞動的平均單位”看作是各國勞動生產率之間的比例,其作用在於使各國的國內勞動(國民價值)按比例調整後得以相互比較 。 國民價值與勞 動生產率差別指數的乘 積稱為“統一價值”,意為通過一個共同標準將A、B兩國的國民價值統一起來,使之可以相互比較。這個共同標準就是“世界勞動的平均單位”。只有這樣的理解才符合馬克思的原意 。按照這種解釋,“統一價值”並非國際價值,因此在他們看來,作為實體的國際價值是不存在的。
影響因素
一、勞動生產率
國際價值量隨著國際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變化而變動。因為商品的國際價值量是由生產這種商品的國際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生產商品的國際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變了,商品的國際價值量也要起變化。國際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隨著世界各國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化而變動的,假如各國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縮短了,則國際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也將隨之縮短;反之,則擴大。各國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隨著勞動生產率的改變而改變的。勞動生產率的高低,取決於多種因素。其中主要的有:勞動者的熟練程度,生產資料,特別是生產工具的裝備水千,勞動組織和生產組織的狀況,科學技術發展和套用的程度,原料和零部件的優劣,以及各種自然條件等。在不同的部門和企業中,上述每一因素對其勞動生產率的影響程度是不相同的。如在農業和採礦業中,勞動生產率受自然條件這一因素的影響比較大,而在—般的加工工業中就比較小。
勞動生產率的變化,必然會引起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變化,從而引起商品價值量的變化。勞動生產率越高,單位時間內生產的商品越多,則生產單位商品所需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便越少,單位商品的價值量便越小。反之,勞動生產率越低,單位時間內生產的商品越少,則生產單位商品所需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便越多,單位商品的價值量便越大。馬克思指出:“商品土產的——般規律是:勞動土產率和勞動創造的價值成反比。
二、勞動強度
國際價值量還受各國勞動強度的影響。勞動強度是指勞動的緊張程度,也就是指同—一時間內勞動力消耗的程度。單位時間消耗的勞動多,勞動強度就大;反之,則小。換句話說,勞動強度同時均等地增進了,新的較高的勞動強度就會成為普通的社會的勞動標準強度,從而也影響國際上的勞動標準強度。進而影響國際價值量。
三、貿易參加國的貿易量
國際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形成與參加國際貿易國家的貿易量有密切關係。
1.如果絕大多數國際貿易商品是在大致相同的正常的各個國家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下生產出來的,則國際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就是該商品各個國家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在這種情況下,商品國別價值與國際價值基本上是一致的。
2.假定投到國際市場上的該商品的總量仍舊不變,然而在較壞條件下生產的商品的國別價值,不能由較好條件下生產的商品的國別價值來平衡,導致在比較壞條件下生產的那部分商品,無論同中間生產條件生產的商品相比,還是同好條件下生產的商品相比,都構成一個相當大的量,那么,國際價值就由在較壞條件下生產而出口的大量商品來調節。
3.假定在高於中等條件下生產的商品的出口量,大大超過在較壞條件下生產的商品的出口量,甚至同中等條件下生產的商品出口量相比也構成—‘個相當大的量,那時,國際價值就由在最好條件下生產的那部分商品來調節。
經濟發展
各國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的差別會使各國在同一時間內生產的同種產品具有不同的國際價值量。勞動強度是指勞動的緊張程度,即單位時間內勞動的耗費量,在其他因素不變時 ,勞動強度與價值量成正比 。如果A國的勞動強度大於B國 ,則在同一時間內,A國會比B國生產更多的國際價值 。 勞動生產率與價值量成反比 ,故一國的勞動生產率若高於國際水平,則在同一時間內能生產更多的產品,每一單位產品的國民價值低於國際價值,但該國仍可按國際價值出售自己的產品,從而獲得一個餘額 ,即超額利潤。各國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的差別與經濟發展水平有關,故已開發國家較之不已開發國家會在同一時間內生產出更多的國際價值。馬克思指出:一個國家的資本主義生產越發達 ,那裡的國民勞動的強度和生產率,就越超過國際水平。因此,不同國家在同一勞動時間內所生產的同種商品的不同量,有不同的國際價值。
理論問題
引言筆者在學習研究名和統一、木下悅二等教授關於馬克思國際價值論的有關觀點時,與他們的爭論中得到如下結論:在國際間價值法則的修正上,我將國際間價值法則的修正看成是價值法則的國際貫徹形式;在國際價值的認識上,我排除了將國際價值看成是國民勞動的交換比率或國民價值相互間的國際價值關係的見解,而將國際價值規定為,持有世界勞動這樣的社會實體的概念;在世界勞動方面,我否認了世界勞動的國民勞動交換比率學說或國際價值關係學說,而將世界勞動規定為承擔世界性的或國際社會性的再生產的勞動,將其作為以國際交換為媒介的國際分工體系的諸環節;關於國際等價交換與國際不等價交換,我特別批判了將國際不等價交換看作是在國際間的不等勞動量交換的觀點,指出國際不等價交換是不等的價值的交換,把國際等價交換理解為依照國際價值的交換;關於國際間的貨幣相對價值的差異,特別是關於有爭議的貨幣的相對價值方面,我認為,在貨幣價值不變的前提下,國際間貨幣的相對價值的差異是國民的差異;關於國際價格(又稱國際市場價格,世界市場價格)的形成,我以世界市場競爭為媒介,引導了國際個別價值在國際市場價值上的均等化的理論。
本論文在世界勞動、國際價值、國際市場價值等問題的論爭方面,加入了新的考察,力求使論點更加明確化。論爭將在對宇野派世界經濟論批判上展開,但不言及其具體見解。
國際價值論的難點
眾所周知,宇野派世界經濟論放棄了對體現本質特徵的世界經濟法則和原理的闡明,是從宇野宏藏的論文《世界經濟論的方法和目標》中開始的。宇野認為,經濟學要從理論上解釋支配商品經濟社會的經濟法則,就必須從商品經濟形態本身是從根本上支配我們的經濟生活的資本主義社會的一切作為其研究的基本對象,而不能以資本主義社會成立的前提條件的國際商品交換作為對象,也不能以共同體與共同體之間所進行的商品交換的關係作為其對象。宇野認為,對於經濟生活來說後兩者僅是外部性質的,也即部分性、補充性,無法成為必然法則的根據。這就是國際價值論的難點所在。
宇野教授在此論述前,在他的論文《用“原理論”、“階段論”、“現狀分析”所闡明的關於經濟學的方法》中,認為馬克思的經濟學體系的篇別構成與上向法(即現象到本質的歸納法)的關聯是不明顯的。但宇野一面迴避了對這一問題的解答,一面又主張在僅限於《資本論》的篇別構成來說,是以《商品》為起始、以《諸階級》為終止,僅以此他認為馬克思完成了“原理的系統化”。由此,原來在國家以後的3項目,即國家、外國貿易、世界市場或在“國家形式下的資產階級社會的總括”,“生產的國際關係”、“世界市場與恐慌”是以上向法為基礎而展開的這個視角,也是對於世界經濟論而言最為重要的這個視角,在宇野教授的研究里從一開始就欠缺了。
對於宇野的“國際價值論的難點”,木下持批判的立場:第一,我們的研究不是把共同體以及包含共同體之間的商品交換的外國貿易作為對象,而是將資本主義之下的外國貿易作為研究對象;第二,我們並非為了研究制約商品經濟社會的一般法則而選擇了外國貿易,而是為了研究資本主義之下制約外國貿易的法則;第三,即使把《原理論》看成是已經完結了的,遺留下的各領域的研究都是階段論,現狀分析的對象,那么,這一原理的展開並非沒有意義。但是,對於木下教授的批判方法也有慎重探討的必要。這是因為木下教授拒絕承認先前的宇野教授的共同體間交換,或作為歷史前提的國際交換,而將“資本主義之下的外國貿易”,“制約資本主義之下的外國貿易的法則”選取作為自己的外國貿易論的對象,從這裡很突然地講到國際價值論的研究,極為簡單地引導出了“不論在什麼國家,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是起支配作用的前提。”我無法苟同木下教授的這個見解。筆者的國際價值論研究的推進方法的特點與木下教授不同。筆者是在世界勞動的這一基石上,逐次把握國際價值、國際市場價值和國際市場價格的。因此,世界經濟論的對象,不能僅僅停留在作為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導致的外國貿易上,而其對象是世界市場,而世界市場是世界勞動這一概念及依此而成立的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與前資本主義的、還有非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同時並存的世界市場。用一句話概括地說,是由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所支配了的世界市場。
宇野教授的“國際價值論的難點”,其本意是把現實的國際經濟看成包括從“只顯示極為低度的商品經濟發展的地區”到“已達到極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在內的複雜並且異質的各種要素。同時,若以19世紀中葉的英國國際經濟關係為例,那就決不可以說是“與國內的資本主義關係同樣的資本主義化了的東西”了。而是包含“與只能顯現極為低度的商品經濟的發展的東洋各國的關係”,還有與“某種程度資本主義化了的西歐各國的關係”。因此,宇野教授把包含各種複雜並且異質的要素的世界經濟一旦從經濟學原理的考察中排除出去,殘留下來的研究方法不是把世界經濟論以“階段論”為基礎來考察,就是將其看作為“現狀分析”的對象,二者必擇其一了。這樣一來,以至於宇野教授跨出的第一步竟然是主張:如果不對資本主義在世界上的發展作歷史性的定規,世界經濟的具體分析是無法對此做出什麼規定的。那么,這種情況下,如果要問世界經濟的真正研究對象是什麼,那就是“世界農業問題”。但是,在關於世界經濟論的對象乃至課題方面,就是在宇野派內部也產生了爭論。比如,馬場宏二認為世界經濟論的對象是存在於“世界市場與恐慌”上。但是,不論是“世界市場與恐慌”,還是“世界農業問題”,都是通過對世界經濟原理的放棄而得到的。為此,他們之間的對立只不過是表面上的。
無論如何,宇野派經濟論的基本特徵很明顯地在於他們主張,現實的世界經濟在資本主義世界史的發展階段上的程度不同,並且由於多多少少包含了前資本主義社會的各個關係,而無法達到對世界經濟的法則的闡明。可是,現實的世界經濟的全體就連一次都沒有被所謂的資本主義社會純化這樣的事本身是許多人都了解的。世界經濟的內部殘存著前資本主義社會的關係的這一事實,正如下面所示,與宇野教授的主張正好相反,在對世界經濟的法則進行闡明即國際價值論的研究上沒有任何障礙。
世界勞動
在阿明和伊曼紐爾的最新研究中,他們將全球看成世界資本主義系統和世界系統。我們從中可以發現勞動的世界性這一特點。
在由相互獨立經營的各國國民和不同地域的單獨勞動所構成的總體中,包括了非常多樣化的生產方式,並且惟一地藉助國際交換來形成國際分工體制。在這種背景下,這些相互獨立的勞動就成為了世界勞動。世界勞動這個概念不僅指資本主義的工資勞動,而且以世界市場為媒介而成為國際分工體制的“貢納式生產方式”和奴隸制或者“再版農奴制”的勞動也屬於世界勞動。因此將世界勞動的存在只局限於有無勞動力的國際轉移這種屢屢曲解世界勞動的含義的觀點是錯誤的。專門從事於勞動力國際轉移方面研究的游仲勛教授認為,通過勞動力的國際轉移,世界勞動這一概念才得以成立。主張國際價值就是價值的國際性形式的木原行雄教授認為,若勞動力的國際性轉移不存在,世界勞動這一概念也不能成立。因此,普遍認為,木原教授關於勞動力的國際轉移及國際價值之間的關係的論述有一個極大的誤解。勞動力不在國際間轉移並不會影響世界勞動的成立,而只會導致國際間價值規律的修正。
對世界勞動的諸多誤解,其原因在於將勞動的世界性看作是直接的東西。然而,這種世界性與社會勞動的社會性一樣,並不是直接的東西,而是只有通過世界市場的國際交換才能表現出來間接的東西。也就是事實所證明的那樣,它不是勞動本身的交換,而是只能藉助勞動生產資料的交換、使各國國民的個人勞動成為世界總勞動的一部分。將作為國際價值實體的世界勞動規定為擔負世界的及國際社會再生產的勞動,具體把握它作為以國際交換為媒介所成為的國際分工體制的環節這一點,指的就是這個意思。
在下面進入對世界勞動與國際價值的關係問題上,我們以視世界勞動為國際價值實體的西德派的國際價值論為線索進行討論。
國際價值
西德派國際價值論研究的代表者之K.布休,對於世界勞動與國際價值之間的關係,明確地闡述了如下見解。假設在當今國際市場上存在著由生產力發展所決定的不同發展水平的A、B、C三國之間的相互對立。假如A國是最發達的國家,勞動強度最大,從國際性水平來看,其生產部門的勞動生產力也最高。又假如B國是中等水平國家,C國是發展最落後國家。將國際價值的價值實體稱為“世界勞動”。則有A國的1個國民勞動日代表2個世界勞動日,B國1個國民勞動日代表1個國民勞動日,而C國1個國民勞動日只代表1/2個世界勞動日。若進一步將一般等價物引入其國民及國際形式的勞動日,可得到以下等式:
A國的1個國民勞動日=1個國民通貨單位=2個世界勞動日=2個國際貨幣單位
B國的1個國民勞動日=1個國民通貨單位=1個世界勞動日=1個國際貨幣單位
C國的1個國民勞動日=1個國民通貨單位:1/2個世界勞動日=1/2個國際貨幣單位
A國的1個國民通貨單位=B國的2個國民通貨單位=C國的4個國民通貨單位。
布休沿著《資本論》第1卷第20章的敘述,對勞動的生產性以及強度、國際價值,並對作為其實體的世界勞動,國民的以及國民通貨為形式的價值表現,及其等式做了論述。這裡先言及伊曼紐爾的“不平等交換”理論。就是把國際間的“工資的不平等”看成是國際間“交換的不平等”,也就是不平等交換的原因。對此,最初進行尖銳批判的是比利時的曼德爾。他問,以不平等交換為基礎的價值的喪失或獲得是從哪裡產生的呢?他說馬克思對此給出了明確的回答,那就是在國際貿易里套用一般的勞動價值學說而得到。資本主義的不平等交換最終歸結到不等勞動量的交換。其次,西德的C.諾伊茲斯認為,與國際價值相關的,生產力高的國家比生產力低的國家生產更多的價值,其勞動是更高生產力的勞動。在世界市場上就算是進行了不等的國民勞動的交換也不能說是進行了不等價值的交換。
布休接納了這些見解,並做了如下的論述。“不平等交換的內容不應該作為不等價交換來理解,而只應作為不等勞動量交換來理解”。也就是說,布休不是站在法國學派的以“不等價交換”來理解這“不平等交換”概念的,而是站在“不等勞動量交換”即國際榨取的角度。那么,他先前的見解,只不過是把“不等勞動量交換”作為馬克思的國際價值命題的一個例題來解答。但是他的例題解答是否正確呢?
馬克思的國際價值命題中重要的是,資本主義如果在某一國家相對發達,那么這個國家的勞動生產力,勞動強度都要比國際水平高。就是說,在同等的勞動時間裡生產不等的國際價值量。在此必須正確把握同等時間和不等價值的對比關係。但布休理解為原因在於A國的勞動強度高,他忽略了生產力這一方面。西德學派的西格爾補充了他的不足。她對布休的模型進行了類推,假定商品X在A國使用了1/2個勞動日,在B國使用了1個勞動日,在C國使用了2個勞動日,而國際貨幣的價值對應於1個世界勞動日。在這些假定之下,可以把馬克思的論述用以下的等式表現出來:
A國的1個國民勞動日=2X=2個世界勞動日=2個國際貨幣單位
B國的1個國民勞動日=1X=1個世界勞動日=1個國際貨幣單位
C國的1個國民勞動日=1/2個X=1/2個世界勞動日=1/2個國際貨幣單位。
這樣西格爾導入了商品X的生產量的概念,從而將布休的模型具體化了。但是遺憾的是在此之後斯格爾卻將她的理論推導到了錯誤的方向。因此,無論是布休還是西格爾,他們忽略了世界必要勞動時間的價值規定。他們的確多少把握了作為國際價值實體的國際勞動,但是並沒有從本質上理解國際價值量的規定是如何依據國際勞動來進行的。A,B,C三國並不是生產了由同樣的勞動時間構成的等同於1個國民勞動日的100馬克的價值,而是比如說在A國以300馬克,B國以200馬克,C國以100馬克生產了不同的國際價值量。這是因為在1個國民勞動日裡同樣種類的商品在A國生產了30個,在B國生產了20個,在C國生產了10個,並在國際市場上以同一價格,即1個商品以10馬克銷售。為什麼是這樣的呢?只是因為在世界市場裡,商品的價值是由世界的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
在世界市場,國際價值規定是貫徹的並不意味著所有的國民價值都被國際價值所解消。這種論述是無視世界市場作為複合市場的獨自性。世界市場的獨自性,就是關於世界市場和國內市場、世界勞動和國民勞動、國際價值和國民價值的獨自的並存方式而言的。國民勞動與世界勞動二者的關係,即布休所說的存在於“世界勞動的位階”當中。也就是說,各國民的勞動,根據資本主義生產的發展階段,從上到下形成位階,從而構成世界勞動總體。國際價值和國民價值也一樣是這樣的關係。在國內市場形成的社會價值同個別價值的關係,在世界市場,通過這一位階,以獨自的方法,國際價值和國民個別價值的關係就成立了。但是,各式各樣的國際個別價值如何均等化為同一的國際價值或是國際市場價值呢?這就是下面要探討的關於世界市場的競爭問題。
國際市場價值
法國學派在考察國際價值的時候,以資本的國際移動性和勞動非移動性為前提,以國際生產價格的形成來闡明利潤率的國際均等化。在闡明國際價格的形成時,他們是通過國際市場價值論,即市場價值論的國際性套用來達到的。我們先來認識柯爾邁和追隨他的德意志派國際市場價值論的根本缺陷。柯爾邁在他有名的論文《卡爾·馬克思的國際價值論》中認為,國內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由大量一般生產條件所決定,國際市場價值是參加該商品國際貿易的所有國民生產各個階段的國際價值的加權平均。他認為這是國際市場上價值法則的第2個修正。與國內價值由大量支配規定所決定這一觀點相對,他認為國際市場價值是由加權平均規定所決定的。但是無論是大量支配規定還是加權平均都是有關於市場價值的規定,不能說前者就是屬於國內,後者就屬於國際間。而且柯爾邁把對這種規定的變更,在稱為國際價值法則的兩個修改的名下進行了。也就是根據他所論述的,如果第二項修正是和國民生產性有關的話,那第一項的修正就是和國民的強度有關。他們的國際市場中價值法則作用的第一項修正是指,國際價值並非由大量支配式的強度為基礎,而是以最重要的國民強度的加權平均為基礎形成的。這裡可以看出對於大量支配規定和加權平均規定的任意解釋及其修改都是錯誤的。
C·諾伊茲斯接受了柯爾邁的加權平均的觀點,但與他不同的是,她並不把加權平均規定看成是國際間價值法則的修改,而是認為與世界勞動有關。她認為取代平均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成為問題關鍵的是世界勞動這個範疇,它是作為國際水準下國民資本的勞動生產性的程度和強度的位階加權平均,適用於在世界市場上交換各種商品。她說,“世界勞動沒有必要和世界市場上交換的各種商品的大量生產條件相一致”。可以看出,這是對於大量支配規定的否定,對於加權平均規定的肯定。加權平均的規定與世界勞動相關聯,這比柯爾邁的定義更加不確定。和諾伊茲斯有同樣見解的格拉里奇古認為:在國民強度及生產程度的加權平均基礎上的國際價值及世界市場價值的成立,使國際價值和世界市場價值間的交換產生,一方面,平均以上的生產性及強度的國民資本帶來了特別的剩餘價值,另一方面,平均以下的生產性和強度的國民資本不能實現其剩餘價值的一部分。這裡也同樣把加權平均規定與世界勞動結合起來理解。
但諾伊茲斯和格拉里奇古所說的加權平均規定到底是什麼呢?他們並不把加權平均規定看為國際市場價值的規定,他們只不過把國民強度及生產性等級的加權平均,即把世界勞動的範疇作為問題提出而已。即使是將國際市場價值通過加權平均來理解的柯爾邁也沒有對國際市場價值有進一步的深入考察。諾伊茲斯和格拉里奇古就更是如此了。在他們看來,在馬克思的論述當中,可以看為是世界均等化的只有商品的價格和利率。與此相對應,利潤率、勞動報酬、地租都沒有世界的平均化。但是,如果在世界市場的競爭中,這些已均等化的或沒有均等化的都會各自以規定的大小列入資本家的計算。
然而,與伊曼紐爾、帕格瓦等的“由於資本的國際流動性所導致的直接利潤率的國際均等化和國際生產價格的形成”的見解不同。布休批判說以國際資本運動今天的水平來看,不應當主張一般的國際利潤率的實際存在,這也是柯爾邁和曼德爾等的見解。格拉里奇古否認利潤率的國際均等化和國際生產價格的成立,在國民各利潤率和國民各生產價格的相互關係中推導出國際價格的形成,這點是應肯定的。但他一味依據柯爾邁的看法,將之理解為依據在世界市場並存並連結在一起的國民諸生產價格,以及國民諸利潤率的加權平均的定義是不正確的。在柯爾邁和格拉里奇古的見解中,什麼都和加權平均規定相聯繫,甚至成為對這種規定的濫用。這種規定必須作為下述國際勞動價值的規定來加以正確把握。
國際價值是與世界市場中交換的各個商品相關的價值規定,與此相對的國際市場價值是有關世界市場中交換的同一生產部分的商品總量的價值規定。說國際市場價值是國際價值的現實化和具體化的產物不僅是因為這是由世界市場的競爭所致,還因為價值規定適用同一類的商品量全部。國際市場價值是作為不斷變化的國際價格的平均價格或和國際個別價值的均等化形成,由各國際個別價值的加權平均所規定的。只要這種價值規定是關於存在於市場中的同種商品的總量的規定,加權平均規定是不可能成為問題的。
以上是國際市場價值規定的一般抽象,當國際的社會需要量成為具體的現實的國際市場價值規定的問題實質時,一味反覆上述的加權平均規定是絲毫不能解決問題的,即筆者所提出的“市場價值在國際間適用的最大的難題”,這也是木下悅二在批判吉村正晴和松井等的見解時所提出的。此外,涉谷對木下學說加以補充,從競爭的角度批判市場價值論的國際套用。但涉谷的這種批判是基於對市場價值論的國際套用誤解的基礎上所造成的。市場價值並不是關於各個商品的價值規定,它是同一生產部門的商品量全體的價值規定。因此,這種市場價值規定的國際套用並不是在只由各國的貿易資本組成的一個部門中適用,而是必須適用於同一生產部門的各國民的商品量全體。必須認識到不僅是同一生產部門的各國的貿易資本,同一部門的各國國內目前未參加國際交換的資本,也同樣參加了這個國際市場價值形成的運動中。
結束語
在日本的國際價值爭論中,不僅有圍繞著國際價值論研究的基本問題的爭論,比如國際間價值法則的修正、國際價值、世界勞動、國際等價交換及不等價交換、國際間貨幣相對價值的差異,國際市場價值等。還有圍繞著國際榨取、基軸產業、國民生產性、貿易超過利潤的源泉等問題。這些問題存在激烈的意見對立。如果將日本的國際價值研究加以區分,大體可以分為兩個派別。一個是以名和、松井、吉村等為代表的國際價值實體肯定學派,另一個則是以木下、行澤、木原等為代表的國際價值實體否定學派。此外,還有不屬於這兩個派別的中間派,有的中間派別對世界勞動加以肯定,卻對國際價值和國際市場價值加以否定;而有的中間派對國際價值和國際市場價值持積極的觀點,但對世界勞動持完全消極的態度。筆者的態度當然屬於第一學派。但筆者也並非認同第一學派中的所有理論。
在結尾處還想指出一個問題。信用理論研究會編輯的《信用理論研究入門》一書中執筆了《圍繞多國籍企業與資本輸出問題》一文。在執筆過程中,我認識到國際價值論研究的又一重要課題。即在作為資本積累論的國際套用問題上的資本輸出論和在現代資本輸出分析中的國際分工論的視點上,套用國際價值論而構成資本輸出的一般理論等,將是國際價值論研究的又一重要課題。
國際價值工程協會中國認證委員會成立編輯
國際價值工程協會中國認證委員會近日在京成立,該委員會將在中國全面開展價值工程人才培養、資質認證及項目諮詢工作,為建設節約型社會以及企業持續創新提供新的思路和科學方法。
價值工程是一門顯著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價值的資源節約型管理技術。價值工程從技術和經濟相結合的角度,以獨有的多學科團隊工作方式,注重功能分析和評價,通過持續創新活動最佳化方案,降低項目、產品或服務的全壽命期費用,提升各利益相關方的價值。
北京奧運主場館“鳥巢”的投資預算減少、上海浦東國際機場一期工程建設周期的縮短,都得益於價值工程在設計和建設過程中的套用。近年來,價值工程在國際上已經得到普遍套用。實踐證明,在過去40多年裡,價值工程方法一直在幫助管理者和工程師們得到他們花費的每一元錢的最優價值,通過套用該方法,大多數項目可以節省5%-20%的資金。
邱菀華認為,目前我國正在大力提倡建設節約型社會,價值工程可以為建設項目以及企業發展提供新的思路和科學方法。
價值工程
概念價值工程是以提高實用價值為目的,以功能分析為核心,以開發集體智力資源為基礎,以科學分析方法為工具,用最少的成本支出達到最合適的產品功能的產品開發的科學方法。
價值工程的產生和發展
價值工程(ValueEngineering簡稱VE)最早於40世年代美國通用電氣公司的工程師麥爾斯提出(1947年,麥爾斯發表了《價值分析程式》)。
1959年全美價值工程師協會(SAVE)成立。美國有近30所大學開設價值工程課程。
1955年價值工程傳入日本後,價值工程成為日本許多企業各級管理和工程人員的必備知識和技能,使日本對價值工程研究和實踐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1992年“價值工程協會世界聯盟(WFVS)”成立,有20多個國家和地區加入
1984年我國國家經委將價值工程作為十八種現代化管理方法之一,向全國推廣。
價值工程中的“工程”的含義是指為實現提高價值的目標所進行的一系列分析研究活動。因此可定義為:以最底的壽命周期費用,可靠地實現產品的必要的功能,對產品的功能,成本所進行的有組織的分析研究活動。
主要特點
強調價值工程的三個主要特點:壽命周期費用最底、功能分析、有組織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