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明專利

國家發明專利

我國專利法規定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發明創造有發明、實用新型和外專利法書籍觀設計三種,其中發明專利是最主要的一種。

簡介

國家發明專利國家發明專利

這裡我們首先要問什麼是發明?多數國家的專利法沒有給發明下定義,至於學者對發明的定義則是眾說紛紜。了解和分析各國專利法對發明的規定,可以認為,發明是發明人運用自然規律而提出解決某一特定問題的技術方案。所以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中指出“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發明人只有將這種技術方案向專利局提出申請,並且通過一系列嚴格的審查,特別是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審查;對符合規定的發明專利申請授予專利權。申請人還應按期辦理登記手續和繳納當年年費,這項發明專利申請才能正式成為一項具有專利多種屬性的發明專利。

值得指出的是,發明不同於發現。發現是揭示自然界已經存在的但尚未被人們所認識的自然規律和本質。而發明創造則是運用自然規律或本質去解決具體問題的技術方案。發現是不能獲得專利的。只有發明才能獲得專利。這裡還應當指出的是,專利法中所指的發明僅僅是一項解決某一特定問題的技術方案,儘管這種技術方案的構思,在獲得專利權時,有的還沒有經過實踐證明可以直接用於工業生產,製造成某種具體的物品,所以這是一種無形的知識財產。但也不能將這種技術方案的構思與那些只是單純地提出技術名稱和構想,或者僅僅表示一種願望,而究竟如何實現,無明確的具體辦法,也不具備將來有實現的可能性的願望相提並論。顯然,後者是不能成為專利法中所稱的發明的。

專利法所稱的發明分為產品發明(如機器、儀器、設備和用具等)和方法發明(製造方法)兩大類。對於某些技術領域的發明,如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原子核變換方法取得的物質等都不授予專利權。計算機軟體的發明,

則要視其是否屬於單純的計算機軟體或能夠與硬體相結合的專用軟體,並加以區別對待,後者是可以申請專利保護的。隨著審查標準的變化,當前,單純的計算機軟體也可以單獨申請專利了,不再必須與硬體結合了。至於涉及微生物的發明也是可以申請發明專利的。但要按期提交微生物保藏證明。

1、產品發明 

(包括物質發明)是人們通過研究開發出來的關於各種新產品、新材料、新物質等的技術方案。專利法上的產品,可以是一個獨立、完整的產品,也可以是一個設備或儀器中的零部件。其主要內容包括:製造品,如機器、設備以及各種用品;材料,如化學物質、組合物等;具有新用途的產品。

2、方法發明

是指人們為製造產品或解決某個技術課題而研究開發出來的操作方法,製造方法以及工藝流程等技術方案。方法可以是由一系列步驟構成的一個完整過程,也可以是一個步驟,它主要包括:製造方法,即製造特定產品的方法;以及其他方法,如測量方法、分析方法、通信方法等;產品的新用途。

專利權的特點

專有性:

專有性也稱"獨占性",所謂專有性是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所享有的獨占性的製造、使用、銷售和進出口的權利。也就是說,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進行為生產、經營目的的製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出口其專利產品,使用其專利方法,或者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的製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否則,就是侵犯專利權。

地域性:

根據《巴黎公約》規定的專利獨立原則,專利權的地域性特點,是指一個國家依照其本國專利法授予的專利權,僅在該國法律管轄的范內有效,對其他國家沒有任何約束力,外國對其專利不承擔保護的義務,對其一項發明創造只在我國取得專利權,那么專利權人只在我國享有專利權或獨占權。如果有人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生產、使用或銷售該發明創造,則不屬於侵權行為。搞清楚專利權的地域性特點是很有意義的,這樣,我國的單位或個人如果研製出有國際市場前景的發明創造,就不僅僅是及時申請國內專利的事情,而且還應不失時機地在擁有良好的市場前景的其他國家和地區申請專利,否則國外的市場就得不到保護。時間性:所謂時間性,是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所有擁有得法律賦予得專有權只在法律規定得時間內有效,期限屆滿後,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就不再享有製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口得專有權。至此,原來受法律保護得發明創造就成了社會的公共財富,任何單位或個人都可以無償使用。

期限性:

各國專利法都有明確的規定,對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計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對於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大部分國家規定為5-10年,我國現行專利法規定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以及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分別為20年、10年、10年。

無形性:

專利權是無形的,不少人往往把專利權的這一特點視為其保護對象--專利權保護的技術,其實無形性是專利權本身。否則如對商標來講,其對象是圖案,顯然不是無形的。

專利的期限

專利權的終止根據其終止的原因可分為:(1)期限屆滿終止:發明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20年,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滿10年,依法終止;(2)未繳費終止:專利權人未照規定繳納或繳足年費及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

專利權內容

國家發明專利國家發明專利

1)獨占實施權:指專利權人對其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依法享有的進行製造、銷售或者使用的專有權利;

2)進口權:指將專利權人在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經許可或授權,以經營為目的的進口專利產品的權利;

3)轉讓權:指專利權人將其獲得的專利所有權轉讓給他人的權利;

4)實施許可權:指專利權人通過實施許可契約的方式,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並收取專利使用費的權利;

5)放棄權:指專利權人在保護期限屆滿前的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聲明或以不交年費的方式放棄其專利權的權利;

6)標記權:指專利權人享有在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容器上、說明書上、產品廣告上作上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的權利。

7)專利權的終止根據其終止的原因可分為:(1)期限屆滿終止:發明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20年,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滿10年,依法終止;(2)未繳費終止:專利權人未照規定繳納或繳足年費及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

8)如果錯過了繳納年費的時間,可以在申請日起六個月內補交,但要繳納滯納金。如果超過了六個月,可在收到專利權終止通知書兩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權利恢復手續,補交年費和恢復費。如果已經超過了上述時間,則專利權終止,無法恢復,申請人只能對其進行改進後重新申請。

9)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後,專利權人有權制止任何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為生產經營的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進口專利產品,或使用專利方法,或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進口由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後,專利權人有權制止任何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為生產經營的目的製造、銷售或進口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獲得專利的途徑

將符合專利法授權客體的技術內容,按照專利法的要求,撰寫成規定的檔案格式,符合規定的語言描述規則後提交給專利局,如果專利局審查沒有發現不符合相關專利法規的缺陷存在,就會對該請求授予專利權。

具體的流程可以參見專利局的相關網頁。

當然,就當前整體的專利質量而言,專利權實際的保護範圍與專利權人所期望的保護範圍往往是存在的差別的,有時候審查會差別很大。因此,如果想要一個切實有效的專利權的保護,還是需要委託正規的、具備相當專利業務處理水平的專利代理人來代為辦理專利業務。

有關正規專利代理的情況,可以參見專利局的相關網頁。

發明專利申請流程

依據專利法,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式分為受理、初審、公布、實質審查和授權五個階段:

(1)受理階段

專利局收到專利申請後進行審查,如果符合受理條件,專利局將確定申請日,給予申請號,並且核實過檔案清單後,發出受理通知書,通知申請人。如果申請檔案未打字、印刷或字跡不清、有塗改的;或者附圖及圖片未用繪圖工具和黑色墨水繪製、照片模糊不清有塗改的;或者申請檔案不齊備的;或者請求書中缺申請人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不詳的;或專利申請類別不明確或無法確定的,以及外國單位和個人未經涉外專利代理機構直接寄來的專利申請不予受理。

(2)初步審查階段 

經受理後的專利申請按照規定繳納申請費的,自動進入初審階段。初審前發明專利申請首先要進行保密審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式處理。

在初審是要對申請是否存在明顯缺陷進行審查,主要包括審查內容是否屬於《專利法》中不授予專利權的範圍,是否明顯缺乏技術內容不能構成技術方案,是否缺乏單一性,申請檔案是否齊備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國申請人還要進行資格審查及申請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專利局將通知申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補正或陳述意見,逾期不答覆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經答覆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駁回。發明專利申請初審合格的,將發給初審合格通知書。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除進行上述審查外,還要審查是否明顯與已有專利相同,不是一個新的技術方案或者新的設計,經初審未發現駁回理由的。將直接進入授權秩序。

(3)公布階段

發明專利申請從發出初審合格通知書起進入公布階段,如果申請人沒有提出提前公開的請求,要等到申請日起滿15個月才進入公開準備程式。如果申請人請求提前公開的,則申請立即進入公開準備程式。經過格式覆核、編輯校對、計算機處理、排版印刷,大約3個月後在專利公報上公布其說明書摘要並出版說明書單行本。申請公布以後,申請人就獲得了臨時保護的權利。

(4)實質審查階段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以後,如果申請人已經提出實質審查請求並已生效的,申請人進入實審程式。如果申請人從申請日起瞞年還未提出實審請求,或者實審請求未生效的,申請既被視為撤回。

在實審期間將對專利申請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以及專利法規定的其它實質性條件進行全面審查。經審查認為不符合授權條件的或者存在各種缺陷的,將通知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陳述意見或進行修改,逾期不答覆的,申請被視為撤回,經多次答覆申請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駁回。實審周期較長,若從申請日起兩年內尚未授權,從第三年應當每年繳納申請維持費,逾期不繳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

實質審查中未發現駁回理由的,將按規定進入授權程式。

(5)授權階段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以及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未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審查員作出授權通知,申請進入授權登記準備,經對授權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進行覆核,對專利申請的著錄項目進行校對、修改後,專利局發出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申請人接到通知書後應當在2個月之內按照通知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並繳納規定的費用,按期辦理登記手續的,專利局將授予專利權,頒發專利證書,在專利登記簿上記錄,並在2個月後於專利公報上公告,未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

專家分類導航

專家就是對某一事物精通,或者說有獨到的見解的人。我們稱他(她)是這一領域的專家。專家有兩類,一是有膽識戰略專家,二是有突破能力的業務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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