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工作進展情況和2012年工作要點》已經國務院審定,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屬檔案:《2011年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工作進展情況和2012年工作要點》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成員單位:《2011年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工作進展情況和2012年工作要點》已經國務院審定,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屬檔案:《2011年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工作進展情況和2012年工作要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