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3、承辦對國家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驗收工作和對地方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覆核; 5、開展土地開發整理資源調查,參與編制全國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 9、開展土地開發整理的引資、國際交流與合作;

中心簡介

國土資源部土地整治中心的前身是國家土地管理局土地整理中心,1997年8月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和原國家土地管理局批准,1998年1月組建成立。機構改革後,由原"國家土地管理局土地整理中心"更名為:"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整理中心是國土資源部負責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直屬事業單位。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機構編制調整的批覆》(中央編辦復字〔2012〕42號),同意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更名為國土資源部土地整治中心。自2012年5月2日起,啟用國土資源部土地整治中心等新印章,原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等印章同時廢止。

主要職責

1、編制全國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計畫,指導地方組織實施;對地方編制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計畫進行技術指導;在全國範圍內選擇和運作土地開發整理示範項目;
2、參與擬定有關政策法規、技術規程、管理辦法,開展土地開發整理調研;
3、承辦對國家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驗收工作和對地方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覆核;
4、管理、使用有關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資金;
5、開展土地開發整理資源調查,參與編制全國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
6、開展土地開發整理和農地轉用項目的諮詢服務及評價;
7、建立土地開發整理信息系統,提供信息服務;編輯、出版土地開發整理的文獻資料;
8、開展土地開發整理技術研究,開展土地開發整理宣傳、經驗推廣、技術培訓、指導;
9、開展土地開發整理的引資、國際交流與合作;
10、承辦國土資源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組織機構

辦公室(人事處、黨辦)
負責綜合協調中心的黨務、政務、文秘、人事管理。組織擬定工作制度、發展戰略和綜合性檔案;負責組織重大活動和重要工作的督辦;負責員工考核與聘用;負責勞動工資管理、社會保險、安全生產、人才培訓及出國人員的審批手續;負責下屬機構的人事管理;負責編報並落實年度固定資產和物資計畫;負責與地方土地開發整理機構的聯絡,落實省級整理中心主任聯席會制度;承擔黨委、紀委的日常工作;負責中心黨建、精神文明建設、新聞宣傳及工青婦工作,負責編輯土地開發整理文獻;負責人事檔案、保衛、保密等工作;承擔職稱評定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擔土地整理與復墾分會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業務處
開展土地開發整理調研和戰略研究,參與制定政策法規和管理辦法,負責制定技術規程;開展土地開發整理資源調查;承擔全國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和計畫編制及相關工作;承擔建設用地管理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負責擬定土地開發整理培訓計畫,開展業務培訓、經驗交流和推廣,開展土地開發整理工作諮詢、服務與評價;負責相關資質的管理;承擔中心相關綜合性任務;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項目計畫處
負責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年度計畫建議編制工作;負責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入庫審查、踏勘、覆核工作;負責入庫項目規劃設計審查、覆核工作及規劃設計變更審查工作;負責農用地分等定級估價工作;參與制定相關政策法規、技術標準、管理辦法等;參與土地開發整理業務培訓工作;參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信息系統的建設與維護;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實施管理處
負責承辦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組織實施、指導、檢查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招投標工作;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財務監督、檢查、決算審查、資金使用效益評價等工作;承辦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驗收、覆核及後評價工作;參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維護;參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政策法規、技術規程、管理辦法的調研和擬定工作;參與土地開發整理業務培訓工作;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建設用地整理處
負責建設用地整理項目年度計畫建議編制工作;承辦建設用地整理項目的預選及方案審查,承擔和運作建設用地整理項目;承辦建設用地整理項目的檢查、驗收和覆核工作;指導地方組織實施建設用地整理項目;承擔土地收購儲備、土地基金、土地資產相關研究及項目運作;承擔農村宅基地整理、小城鎮建設相關研究及項目運作;承擔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徵收等別、標準的更新修訂與監測;承辦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相關培訓、考試與人員管理;參與制定相關政策法規、技術規程和管理辦法;參與土地開發整理業務培訓工作;開展技術諮詢與服務;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資金管理處
負責中心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估算審查工作;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審查及監督;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草案建議編制工作;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調整工作;承辦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編制、修編及相關管理工作;管理土地開發整理業務經費;開展土地開發整理引資工作;參與制訂相關政策法規、技術標準;參與土地開發整理信息系統建設和數據更新維護;參與土地開發整理培訓工作;開展相關技術諮詢服務;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國際合作與科技處
參與土地開發整理領域科技規劃、計畫編制;承擔土地開發整理科技項目;負責編制中心科技規劃和計畫;管理科技課題、專項研究及成果;開展土地開發整理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智力引進;組織實施國際合作項目;組織國外考察和培訓等工作;負責標準化建設工作;開展有關的政策、法律諮詢;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檔案室
負責制定土地整理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和實施方案;負責制定土地開發整理相關信息化標準、工作制度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信息系統的開發、建設與推廣套用;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庫的建設、管理與維護;負責中心信息系統運行管理及安全保密工作;負責中心內外網建設、管理與信息發布;負責中心資料檔案管理與服務;開展國內外土地整理信息研究與分析預測,提供信息諮詢服務;開展土地開發整理信息化建設諮詢與指導;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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