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司六局

四司六局

sì sī liù jú ㄙㄧˋ ㄙㄧ ㄌㄧㄨˋ ㄐㄨˊ 四司六局

詞語釋義

(1). 宋 代官府貴家設四司六局,為盛大宴會供役。四司指帳設司、廚司、茶酒司、台盤司,六局指果子局、蜜煎局、菜蔬局、油燭局、香藥局、排辦局。見 宋 灌圃耐得翁 《都城紀勝·四司六局》、 宋 吳自牧 《夢粱錄·四司六局筵會假賃》。《古今小說·史弘肇龍虎君臣會》:“那四司六局祗應供過的人,都在堂下,甚次第。”

(2). 明 代 洪武 初年定內官之制,凡六局,為尚宮、尚儀、尚服、尚食、尚寢、尚功。尚宮局二人,總司紀、司言、司簿、司聞四司之事;尚儀局一人,總司籍、司樂、司賓、司贊四司之事;尚服局一人,總司寶、司衣、司仗、司飾四司之事;尚食局一人,總司饌、司醞、司藥、司供四司之事;尚寢局一人,總司設、司輿、司苑、司燈四司之事;尚功局一人,總司制、司珍、司彩、司計四司之事,總稱為四司六局。參閱 明 王世貞 《弇山堂別集·中官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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