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打擊侵權盜版違法犯罪活動區域性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嚴厲打擊侵權盜版違法犯罪活動區域性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系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保護智慧財產權、嚴厲打擊侵權盜版違法犯罪活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是配合當前正在深入開展的保護智慧財產權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大打擊侵權盜版違法犯罪活動的執法力度,中央宣傳部、公安部、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國家著作權局、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決定,自11月1日起至2006年1月底,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陝西組織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嚴厲打擊侵權盜版違法犯罪活動區域性整治行動”。

嚴厲打擊侵權盜版違法犯罪活動區域性

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加大打擊侵權盜版違法犯罪活動的執法力度,解決當前出版物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推進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深入開展,中央宣傳部、公安部、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國家著作權局、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決定,自11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陝西組織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嚴厲打擊侵權盜版違法犯罪活動區域性整治行動”。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開展“掃黃打非”鬥爭、保護智慧財產權、嚴厲打擊侵權盜版違法犯罪活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以更加堅定的決心、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執法力度,淨化出版物市場,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促進社會和諧。

二、工作目標

打掉一批策劃、製作、販賣侵權盜版出版物的犯罪團伙,搗毀一批製作、販賣盜版出版物的窩點,摧毀一批儲存、運輸、販賣盜版出版物的網路,偵破一批大案要案,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查處一批從事侵權盜版違法犯罪活動的音像製品發行企業、生產廠家和印刷企業。通過區域性整治行動,堅決遏制侵權盜版活動泛濫蔓延的勢頭,基本扭轉重點地區侵權盜版問題突出的局面,進一步規範音像製品發行企業、生產廠家和印刷企業經營行為,狠抓一批組織策劃侵權盜版問題的發行商,堅決打擊買賣版號、委託書等違法犯罪活動。通過區域性整治行動,要有效解決辦理侵權盜版案件刑事執法力度偏弱的問題,逐步建立完善行政執法機關向公安機關快速移送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的制度,形成協調一致、運轉高效的打擊侵權盜版違法犯罪活動長效工作機制。

三、工作重點

(一)繼續深挖非法光碟生產線。在及時發現和查繳非法光碟生產線的同時,切實加大調查取證和“追逃”力度,抓捕一批非法光碟生產犯罪活動的組織者和為首分子。
(二)進一步規範音像製品發行企業、複製生產單位和印刷企業的經營活動,依法查處音像製品發行企業、複製生產單位、印刷企業的侵權盜版行為。
(三)深挖製作、儲存、運輸、銷售侵權盜版出版物的犯罪團伙,摧毀盜版出版物的產銷網路,抓獲一批犯罪分子。

四、工作措施

(一)廣泛蒐集案件線索,集中力量進行排查。相關地方要充分發揮舉報獎勵的優勢,廣泛動員民眾提供侵權盜版違法犯罪活動的相關線索。對民眾舉報或相關部門移交的線索,公安、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掃黃打非”等部門要組織力量深入排查,儘快鎖定一批重點線索和對象,在獲取相關證據的基礎上,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進行統一行動,力爭將涉案人員一網打盡,形成強大的震懾力。對涉及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案件線索,辦案地省級相關部門在採取查處措施之前,要報上級部門協調相關地方執法部門統一行動,確保打擊效果。
(二)加大刑事執法力度,嚴厲打擊侵權盜版犯罪活動。要加大辦案力度,凡涉嫌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立案偵辦;要加強涉案人員抓捕工作,堅決將侵權盜版犯罪活動的組織者、幕後策劃者、為首分子、骨幹分子抓捕到案。凡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未到案的,一律不得結案;要加快消化積案,對以往破獲案件中主要犯罪嫌疑人尚未歸案的,一律上網追逃;要加強證據收集工作,凡是基本犯罪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鑿的,一律依法移送審查起訴;要加強案件督辦工作,對社會影響大、民眾關注的侵權盜版案件,一律掛牌督辦,限期辦結。
(三)繼續深挖非法光碟生產線,打擊非法光碟生產犯罪活動。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深挖光碟生產線主力軍作用,繼續完善舉報獎勵機制,堅持公秘結合的有效方法,及時發現、準確打擊非法光碟生產犯罪活動。要著力深挖利用非法光碟生產線進行侵權盜版違法犯罪活動的組織者和為首分子,確保人贓俱獲。要對歷年來破獲的非法光碟生產線案件重新進行梳理,凡是非法光碟生產線的經營者、為首分子未歸案的,要逐一列出名單,上網追逃,力爭抓獲一批從事非法光碟生產活動的不法分子。
(四)強化音像製品發行和印刷複製企業管理,規範印刷複製企業的經營活動。公安、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掃黃打非”部門要從源頭抓起,切實加強對音像製品發行企業、複製生產單位、印刷企業的監管。對於涉嫌侵權盜版活動的音像製品發行企業、複製生產單位、印刷企業,要加強調查取證,一經查實,堅決依法嚴肅處理;對從事侵權盜版活動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音像製品發行企業、複製生產單位、印刷企業,文化、新聞出版部門要堅決依法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涉嫌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要迅速依法立案偵查,堅決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嚴厲打擊運輸、銷售盜版出版物違法犯罪行為,摧毀其運銷網路。要進一步嚴格出版物市場的監督檢查,清理存在違法違規經營和販賣侵權盜版出版物的圖書、音像製品、軟體經營場所,查處兜售盜版出版物的不法攤點和游商,查繳各類盜版圖書、音像製品和軟體。要加強對車站、碼頭、航空港等重點部位的檢查,查繳盜版出版物,並循線深挖,摧毀運輸、銷售網路。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知識創新是促進科技進步、繁榮文化事業、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動力。保護智慧財產權不僅是我國履行對外承諾、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的需要,更是支持先進生產力發展、保證先進文化前進方向、維護廣大人民民眾根本利益的需要。宣傳、公安、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掃黃打非”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發,將思想認識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上來,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打擊侵權盜版違法犯罪活動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採取有力措施抓緊抓好。為組織好此次區域性整治行動,中央宣傳部、公安部、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國家著作權局、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成立了嚴厲打擊侵權盜版違法犯罪活動區域性整治行動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安部,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工作。相關地方也要成立專門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扎紮實實地落實各項工作措施,推動整治行動的開展。
(二)密切配合,落實責任。宣傳部門要切實發揮牽頭組織作用,督促、協調相關部門共同開展工作,指導新聞媒體做好輿論引導工作;公安機關要切實發揮打擊侵權盜版犯罪活動刑事執法的主力軍作用,強化案件偵辦工作,嚴肅查處一批侵權權盜版犯罪人員;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掃黃打非”部門要切實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強化音像製品發行企業、複製生產單位、印刷企業和出版物市場的監管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預防、及時發現和查處侵權盜版違法活動;對涉嫌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嚴禁降格處理。同時,要為公安機關偵辦侵權盜版刑事案件提供技術支持,共同推進案件偵辦工作。
(三)加大宣傳力度,廣泛發動民眾。要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大造輿論聲勢。通過以案釋法,宣傳侵權盜版違法犯罪活動的危害,進一步提高全社會保護智慧財產權、抵制盜版的自覺性,增強廣大民眾與侵權盜版違法犯罪活動作鬥爭的勇氣,形成全民支持、參與整治行動的良好輿論氛圍。
中央宣傳部、公安部、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國家著作權局、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將通過明查暗訪加強檢查指導。對工作紮實、成效顯著的地區、單位和個人,將予以表彰獎勵。對整治行動重視不夠、組織不力,動作遲緩、工作措施不落實的,將予以通報批評。相關地方也要加強督促指導,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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