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新政

嘉靖新政世宗實施的新政。


世宗從正德朝接受的最主要的教訓就是防止宦官權力的膨脹。他撤回天下鎮守內臣,基本不曾再設;宦官犯罪,則鞭撻至死,陳屍示戒。這並不是說宦官在政治舞台上喪失了作用。在某些問題上,甚至於對輔臣的評價,世宗都仍受到宦官的影響。嚴嵩與夏言的鬥爭,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宦官所進之言決定勝負的。
世宗也比較注意以人品和才幹選拔官員。他多次降旨,要兩京大臣、科道及在外撫按官詢訪賢才,“若有才識優異堪以任重者,不拘資格,從公舉薦,吏部遇缺,酌量請簡用,不許避嫌推託”②。多年以後,世宗懊喪地對徐階說:“君知人惟堯舜與我太祖耳。若(嚴)嵩者,朕所自簡,不才若此。”③應當說,世宗是努力按照他的賢能的標準去任用人才的。
整頓朝綱還包括整頓朝儀。某御史彈劾某官員在奏事時咳嗽失儀,世宗認為,此人並非故意不敬,可以不追究。同時,他又說了“近屢旨禁肅朝儀,廷臣多故違以唾者”。④禁城內不許吐唾,明初有規定。世宗把這一條提到禁肅朝儀的高度。
土地失額在嘉靖朝已十分嚴重。明初土地總額是八百五十萬餘頃,弘治年間是四百二十二萬餘頃(一作六百二十二萬餘頃)。從弘治到正德,間或有人提到土地失額的嚴重性,但尚未引起普遍的注意和討論。嘉靖八年(1529),霍韜奉命修會典。他指出,從洪武到弘治,天下田畝已減強半,“若湖廣額田二百二十萬,今存額二十三萬,失額一百九十七萬。河南額田一百四十四萬,今存額四十一萬,失額一百三萬。……廣東額田二十三萬,今存額七萬,失額十六萬”。“田畝之失,或撥給於王府,或欺隱於滑民,或委棄寇賊”①。
丈量土地是朝廷解決土地失額的最主要手段。嘉靖初年,丈量土地的輿論相當強烈。但世宗皇帝不同意通行丈量,理由是“恐紛擾”。這或是因為他對土地失額的嚴重性尚無充分的認識,或是因為他缺乏同豪勢家族作一番較量的勇氣和魄力。後來產生重大影響的“一條鞭(編)”法,嘉靖時期已逐漸在各個地區實施,這對於解決土地失額問題是一個切實可行的辦法。
“嘉靖新政”很快成為泡影。到嘉靖後期,社會問題更加嚴重。
①《明史》卷一九○《楊廷和傳》。
②《明世宗實錄》卷一○四,嘉靖八年八月戊辰。
③李紹文:《皇明世說新語》卷二《言語下》。
④《明世宗實錄》卷一一九,嘉靖九年十一月辛卯。
①霍韜:《修書陳言疏》,見《明經世文編》卷一八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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