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商標

商品商標

商品商標是指商品的生產者或經營者為了將自己生產或經營的商品與他人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區別開來,而使用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標誌。商品商標可以是具有某種含義或毫無任何意義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如同其它商標一樣,只要不違反法律的禁用條款,不損害公共道德或他人的利益,具有商標的顯著性,均可成為商品商標。

定義

商品商標(Good Mark),顧名思義就是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標,它是相對於服務商標而言。就是生產者或者經營者在生產、製造、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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揀選或經銷的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或經營者為了將自己生產或經營的商品與他人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區別開來,而使用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標誌。

商品商標是指商品的生產者或經營者為了將自己生產或經營的商品與他人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區別開來,而使用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標誌。商品商標可以是具有某種含義或毫無任何意義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如同其它商標一樣,只要不違反法律的禁用條款,不損害公共道德或他人的利益,具有商標的顯著性,均可成為商品商標。

概述

商品商標可以是具有某種含義或毫無任何意義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如同其它商標一樣,只要不違反法律的禁用條款,不損害公共道德或他人的利益,具有商標的顯著性,均可成為商品商標。其識別對象是一般商品。如使用在電視機商品上的“長虹”、“海爾”商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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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商標主要用以區別同類商品的不同生產者。商品商標是歷史最悠久的商標。

分類

製造商標

製造商標,又稱工業商標或者生產商標,是指商品生產者在自己生產製造的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標。這種商標主要用來區別同類商品的不同生產者。如“青島啤酒商標。目的在於將其生產的商品與其他企業生產的同類產品相區別,以利於企業進行市場競爭,還可以與使用其製造商標的銷售商共享,有利於增強顧客對生產廠商的信任感。
2、銷售商標
銷售商標,又稱商業商標或者推銷商標,是指銷售者在自己銷售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標。銷售商標的使用,在於表明經營者所出售的商品都是精心挑選的,代表的是經營者的商業信譽。經營者利用銷售商標獲得信譽,使自己經營的商品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優勢地位。當一種商品既使用了製造商標,又有銷售商標的時候,則此種商品上的兩種商標就分別起到了宣傳生產廠家和經銷商的作用。這種情況大都反映了生產廠商與經銷商之間的良好合作關係。

申請註冊辦理途徑

申請註冊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有兩條途徑:
(一)委託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辦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園區內申請人也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辦事處辦理,辦事處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倒座廟9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區分局二樓行政辦公大廳)。[1]
辦理步驟
(一)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願選擇任何一家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商標註冊申請前查詢(非必須程式)→準備申請書件→在商標註冊大廳受理視窗提交申請書件→在打碼視窗確認提交申請→在交費視窗繳納商標註冊規費→領取規費收據
申請人領取收據後,提交商標註冊申請工作就已完成。商標局會以郵寄方式向申請人發放各種檔案,《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3個月左右可以收到。商標註冊審理程式請參閱《商標註冊流程圖》,申請人在收到《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後,到商標註冊大廳領取《商標註冊證》。[1]

申請前的查詢

目前一件商標從申請到核准註冊大約需要1年半時間。如果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一方面損失商標註冊費,另一方面重新申請註冊商標還需要大約1年半時間,而且再次申請能否被核准註冊仍然處於未知狀態。因此,申請人在申請註冊商標前最好進行商標查詢,了解在先權利情況,根據查詢結果作出判斷後再提交申請書。[1]

申請書件的準備

(一)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義申請商標註冊的,應提交以下申請書件:
1、加蓋申請人公章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6張(申請書背面貼1張,交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為長和寬不小於5厘米並不大於10厘米。若指定顏色,貼著色圖樣1張,交著色圖樣5張,附黑白圖樣1張。
3、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檔案(如營業執照等)的原件和複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或者提交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檔案(如營業執照等)複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檔案的複印件。
4、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複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5、如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註冊的聲明檔案。
(二)自然人申請商標註冊的,應提交以下申請書件:
1、申請人簽名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6張(申請書背面貼1張,交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為長和寬不小於5厘米並不大於10厘米。若指定顏色,貼著色圖樣一張,交著色圖樣5張,附黑白圖樣1張。
3、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的複印件,經辦人出示身份證的原件,提交複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和申請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4、自然人申請商標註冊的,應注意下列事項:
(1)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複印件:
①負責人的身份證;
②營業執照。 
(2)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以其承包契約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複印件:
①簽約人身份證;
②承包契約。
(3)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檔案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複印件:
①經營者的身份證;
②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檔案。
(4)自然人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範圍,應以其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檔案核准的經營範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5)對於不符合《商標法》第四條規定的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局將不予受理。
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商標註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註冊商標。
5、如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註冊的聲明檔案。
(三)填寫商標註冊申請書的具體要求
1、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檔案,應當打字或者印刷。對於手寫的商標申請書件,商標局不予受理;
2、商標註冊申請人的名稱、地址應按照主體資格證明檔案填寫,如果主體資格證明檔案中的地址未冠有企業所在地的省、市、縣名稱的,申請人必須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縣名稱。申請人的名義公章應與主體資格證明檔案上登記的企業名稱完全一致;
3、商品或服務項目應按照《商品和服務分類表》或《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填寫規範名稱,一份申請書只能填寫一個類別的商品或服務。商品名稱或服務項目未列入分類表的,應當附送商品或服務項目的說明。
4、如申請人是自然人,申請人名稱除填寫姓名外,還須在姓名之後填寫身份證號碼;申請人地址可以填寫自然人的實際地址或通訊地址。
5、如申請註冊的商標不是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申請人應在商標種類一欄的“一般”前的方框中打“√”。如申請註冊的商標是立體商標的,申請人應在商標種類一欄的“立體”前的方框中打“√”。如申請註冊的商標是顏色商標的,申請人應在商標種類一欄的“顏色”前的方框中打“√”。
6、遞交申請前請仔細檢查申請書,遞交後不得改動。填寫錯誤需提交《更正商標申請/註冊事項申請書》(書式七)並交納500元規費,申請人、商品或服務項目及商標圖樣不得更換。[1]
規費的繳納
在一類10個商品名稱或服務項目之內,每件商標註冊申請規費為1000元,10個以上(不含10個),每超過一項,另加收100元。
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規費。[1]

申請補正程式

(一)簡要說明
1、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商標註冊申請的,如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申請書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書面通知申請人予以補正。申請人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按指定內容補正後交回商標局。期滿未補正的,視為放棄該申請。
2、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註冊申請的,如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申請書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書面通知該商標代理機構予以補正。商標代理機構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按指定內容補正後交回商標局。期滿未補正的,視為放棄該申請。
(二)注意事項
1、申請人按照要求對不規範或不具體的商品或服務項目進行補正時,可以修正或刪除。修正時仍應按照《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填寫規範名稱,但不得擴大商品或服務範圍。
2、因商標圖樣不清或應填寫商標說明而發回的補正,申請人應按商標局的要求補正,不得對商標圖樣做任何實質性的修改,否則視為無效。
3、申請人按照補正要求修改後,應在相應空白處加蓋申請人公章。如申請人是自然人,應由本人簽名。如果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註冊申請,應加蓋商標代理機構的公章。[1]
部分駁回程式
(一)簡要說明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商標局對受理的商標註冊申請,對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註冊申請符合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並予以公告;對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註冊申請不符合規定的,予以駁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註冊申請,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二)辦理
《商標註冊部分駁回通知書》由商標局統一編號列印後,以掛號信函的方式直接寄給申請人。通過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則寄給該商標代理機構(自取的除外)。
《商標註冊部分駁回通知書》因故未能寄達申請人或商標代理機構且被郵局退回的,商標局將在《商標公告》上刊登《商標註冊部分駁回通知書》送達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視為送達。[1]

注意事項

1、申請人在填寫商標註冊申請書時,應當按照營業執照填寫地址。提交申請後,如果發生補正、駁回或部分駁回、初步審定公告、領取《商標註冊證》等事項,商標局將依據該地址以掛號郵寄方式送達申請人。如申請人實際地址與營業執照地址不符,應當先行辦理營業執照的地址變更,再提交申請。提交商標註冊申請後發生地址變更的,可憑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及相應手續辦理變更地址申請。
2、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經形式審查認為手續齊備、填寫規範的,一般在三個月左右以掛號郵寄方式寄給申請人《受理通知書》。如果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局則將《受理通知書》郵寄給該商標代理機構。《受理通知書》僅表明商標註冊申請已被商標局受理,並不表明該申請已被核准。
3、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的,如果對駁回決定不服,申請人可以自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
4、申請註冊的商標被提出異議的,如果申請人對商標局的異議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異議裁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
5、在不發生申請補正、被提出異議的情況下,一件商標從申請到領取《商標註冊證》大約需要1年半時間。商標被核准註冊後,如果是直接在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局將按照商標註冊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名稱和申請人地址寄出《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如果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局將《商標註冊證》郵寄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6、商標在提出申請之後但尚未核准註冊前仍為未註冊商標,仍須按未註冊商標使用。如果使用該商標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不影響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該行為的查處。
7、申請人如需進行商標查詢,可在申請前到商標註冊大廳的查詢視窗辦理,也可登錄“中國商標網”進行查詢。查詢所提供的在先權利信息僅供查詢人參考,商標註冊大廳的受理視窗不負責解釋。
8、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准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註冊人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續展申請的,可以在期滿後的6個月的寬展期內提出,但須繳納續展註冊遲延費。寬展期滿後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商標局將註銷該註冊商標,如果原註冊人想繼續擁有該商標專用權,則須重新提出註冊申請。
9、自然人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注意事項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的規定,從事生產、製造、加工、揀選、經銷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以自然人名義辦理商標註冊、轉讓等申請事宜,除按照有關規定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書》、商標圖樣等材料外,還應注意以下事項:
(1)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複印件:
①負責人的身份證;
②營業執照。 
(2)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以其承包契約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複印件:
①簽約人身份證;
②承包契約。
(3)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檔案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複印件:
①經營者的身份證;

商品商標商品商標

②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檔案。
(4)自然人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範圍,應以其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檔案核准的經營範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5)對於不符合《商標法》第四條規定的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局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商標註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註冊商標。
(6)辦理轉讓商標申請,受讓人為自然人的,應參照上述事項辦理。

本條目在以下條目中被提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 《商標公告》 《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 《商標法新加坡條約》 《商標法條約》 《比荷盧經濟聯盟統一商標法》 假冒偽劣商品 全聚德集團 創新型企業 品牌保護 商品化權 商標 商標反向假冒 商標顯著性商標權利用盡理論 商標權合理使用 商標權客體 姓氏商標 服務商標 特許經營 證明商標

關鍵字

商品商標,Good Mark,Good mark.

與服務商標的區別
1、商品商標是用以將商品生產者或經銷者的商品同他人的商品區別開來的一種標誌,具有區別商品不同出處的功能,表明商品質量和特點。服務商標是用以將服務提供者的服務同他人的服務區別開來的一種標誌,具有區別服務不同出處的功能,表明服務質量和特點。
2、商品商標出現較早,保護商品商標的法律頒布就早,我國首部保護商品商標的法律是1904年清政府頒布的《商標註冊試辦章程》。服務商標出現較晚,保護服務商標的法律頒布就晚,我國首部保護服務商標的法律是1993年修改後的《商標法》(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3、在實行自願註冊原則的前提下,特殊商品實行強制註冊,如捲菸:和人用藥品。而服務商標則全部為自願註冊,不存在強制註冊。
4、商品是有形的,商品商標使用在具體商品上。服務是無形的,服務商標使用在具體服務中。

為什麼要註冊商標?

簡單地說,商標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為了使自己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產者或者經營者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區別開來而使用的一種標記。這種標記通常由文字、圖形英文、數字的組合構成。
商標通過確保商標註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報酬的專用權,而使商標註冊人受到保護。[1]
我們比較熟悉的“茅台”商標,就是文字商標;賓士汽車的賓士商標(一個三角形外套圓環)是圖形商標;鳳凰腳踏車廠的“鳳凰”商標,由文字“鳳凰”和鳳凰鳥的圖形組合而成,即是文字和圖形的組合商標。
商標註冊,是指商標使用人將其使用的商標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向國家商標主管機關(國家工商局商標局)提出註冊申請,經國家商標主管機關依法審查,準予註冊登記的法律事實。在我國,商標註冊是商標得到法律保護的前提,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法律依據。商標使用人一旦獲準商標註冊,就標誌著它獲得了該商
標的專用權,並受到法律的保護。
一個企業使用的商標不經過註冊,最致命的弱點[2]是商標使用人對該商標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就是說你使用這個商標,別人也可以使用這個商標,這就使商標標明商品來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響,也導致商標代表一定商品質量和信譽的作用大打折扣。比如,A企業生產的“藍天”牌電飯鍋,這種鍋物美價廉,很受消費者歡迎。但“藍天”商標沒有註冊,於是其他一些廠家覺得這種鍋既好銷又能賣出好價錢,就紛紛在自己生產的電飯鍋上打上“藍天”商標出售。其結果,魚目混珠,A企業的市場銷售額迅速下降,“藍天”商標的信譽更是一落千丈,更有不少消費者拿著其他企業生產的“藍天”牌電飯鍋要求A企業退換或賠償經濟損失。這種情況雖出乎A企業的意料,卻又應在意料之中。A企業請求商標主管機關制止其他企業使用“藍天”商標,但因該商標不是註冊商標,A企業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商標主管機關對A企業的請求不能受理。
未註冊商標的另一個弱點是,一旦他人將該商標搶先註冊,該商標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該商標,這方面的教訓是非常深刻的。根據我國《商標法》,商標專用權的原始取得只有通過商標註冊取得,而申請商標註冊,又採用申請在先原則,即對一個未註冊商標來講,誰先申請註冊,該商標的專用權就授予誰。因此,不管一個企業使用一個商標多久,如果它沒有將該商標註冊,那么,只要別人將該商標申請註冊,商標專用權就會授予別人。未註冊商標的再一個弱點,就是未註冊商標有可能與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已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從而發生侵權行為。到1999年底,我國註冊商標的總數已近百萬件。在新申請商標註冊時,如果未經事先查詢,申請的駁回率幾乎達到70%。這就是說,使用未註冊商標,該商標與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機率為70%。換句話說,使用未註冊商標,就有70%侵權的可能性。因為我國《商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未經註冊商標所有的許可,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即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侵權行為”。侵權行為,就要由侵權人承擔侵權的法律後果。所以,使用未註冊商標,不管你本意如何,總是存在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可能性。侵權就要受處罰,就要賠償經濟損失,就要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為了企業的正常經營,為了企業的發展,也為了尊重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起見,使用未註冊商標的企業應當申請商標註冊。
未註冊商標還有一個弱點,就是未註冊商標不能形成工業產權,因此也不能成為使用人的無形資產。由於我國《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專用權才受法律保護,未註冊商標不受法律保護,其使用人也不享有商標專用權。所以,從嚴格意義上講,在我國只有註冊商標才是工業產權,只有註冊商標才能成為企業的無形資產。

功能與作用商標作用

一:市場中的通行證 
商標是商戰的利器,是開拓市場的先鋒。
在相關的國家或者地區申請註冊商標的商品才能進駐該國家和地區各大型賣場、超市。
企業一般在印刷廠印刷標籤、包裝或者在各種媒體上做廣告宣傳都需要出具相關品牌的商標註冊證明檔案。 在國際貿易中,商標是極為重要的,國際間的貿易離不開商標。
對行政管理部門來說,通過對商標的管理來監督商品和服務質量,為辦理質檢、衛檢、條碼創造必備條件。
商標作用二:商戰中的旗幟
戰旗象徵著一往無前的精神,衝鋒陷陣的精神動力。戰旗代表的都是一支部隊的魂,攻占一個陣地後就插上自己的旗子,代表已經被我們占領,那是榮耀。商標就是企業的這種精神的象徵,也是企業商品、服務所占領領域的最直接的表述。
商標作用三:資產中的重頭戲
商標的評估價值能增加企業的總資產額,而且越高價值的品牌越能體現出該商標的影響力和企業的經營情況,間接反映出消費者對該商標所標示商品的接受程度。
商標作為一種無形資產,還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其價值。
商標作用四:消費者眼中的識別碼
商品在市場上接受社會檢驗和監督,參予競爭,這種市場競爭是商品品種、質量、價格等多種性能指標的競爭,而這些信息則是通過商標這一橋樑傳遞給消費者的。利用商標宣傳商品、服務,言簡意賅、醒目突出、便於記憶,給消費者留下深刻印象,以吸引誘發其“從速購買”的欲望,從而達到創名牌、擴大銷路的效果。
商標作用五:企業信譽的載體
商標不僅是區別商品和服務來源的標誌,而且是企業的信譽、競爭力強弱的象徵,企業信譽的具體表現方式就是商標所標示的商品為消費者帶來的滿足感。商標凝結了所標示商品、服務,以及該商品經營者、服務提供者的信譽,商標是商品、服務信譽和與之相關的企業信譽的最好標示。商標信譽在市場競爭中至關重要,一個有信譽的商標,對於提高商品競爭力、打開商品銷路都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商標作用六:員工的勳章
好的商標品牌能給員工帶來榮譽感、成就感、責任感、歸屬感、使命感、成長感。消費者的感受決定商品、服務的品牌被社會認知、接受的程度,員工的感受決定了企業塑造的商標品牌給本企業員工帶來的凝聚力與榮譽感。也就是說,品牌說到底是一種關係,品牌化的關係是一種特殊類型的忠誠和信任關係。
商標作用七:企業融資的中轉站
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業務是以企業商標所有權為質押物,通過第三方評估確認企業商標價值,銀行採用靈活的抵、質押模式,為有融資需求的企業發放企業商標價值一定比例的貸款。
商標作用八:品牌糾紛中的盾牌
商標就好比是戰爭中的盾牌,誰掌握商標擁有商標的專用權誰就是這個“盾牌”的主人,註冊商標,享有專用權,不但可以保護自己的商標權益不受侵害,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反彈傷害給入侵的“敵軍”。
商標註冊人擁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別人不敢仿冒,否則就可以告其侵權,獲得經濟賠償。相反,若被他人搶先註冊,則必然失去自己精心策劃苦心經營的市場,自己反而可能成為侵權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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