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經

唐玄宗御注道德眞經,原書四卷,八十一章,成書於開元二十年(732)至二十一年(733)之間。

經名:唐玄宗御注道德眞經。唐玄宗李隆基注。成書於開元二十年(732)至二十一年(733)之間。原書四卷,八十一章。開元二十三年,唐玄宗用道門威儀司馬秀言,令天下應修宮齋諸州,各於一大道觀立石台刊勒此注,今所傳有易州、邢州刊刻本。此注因唐玄宗留意道家經義而作,以老子自然無為之政理為宗旨。前有自序,以為各家《老子》注踈並未精當,有失玄元妙旨,因作此注。實則其注援引郭象《莊子注》之“性分”說,作為修身之要;又用唐初道教重玄家之“妙本”說,闡明道體有無之義,其無為而無不為之政理,卽自此義轉出。此注義理有其勝處,唯臆改古本第二十章“而貴食母”作“而貴求食於母”,被後人駁斥。參校本:敦煌卷子P.2375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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