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稟

語出:宋 岳珂 《桯史·朝士留刺》:“昔有一朝士,出謁未歸,有客投刺於門,閽者告之以某官不在,留門狀,俟歸呈稟。”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編審·立局親審》:“所有生員,非係本身之事,不得代人呈稟。”

拼音:
解釋:1.猶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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