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木爾台墓

據史料記載,1933年冬,吾木爾台去世後,因天寒地凍,原墓為土坯砌築。 吾木爾台墓分主墓及陪葬墓兩部分,主墓又分南北兩部分,一為長方形,一為圓形。 伊斯蘭風格的吾木爾台墓,1993年被定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設定了圍欄,建了保護範圍。

吾木爾台墓位於布爾津縣杜來提鄉東北布爾津河東岸,南距布爾津縣城16公里。在一大片農田之中,吾木爾台墓有些孤獨地立在那裡,但主墓高高的尖塔,以及尖塔上的新月,遠遠地已經向人們透露了許多西域的歷史信息。
吾木爾台墓的墓主是民國時期阿勒泰地區四大“比”之一――吾木爾台及其兩個養子,其旁陪葬墓據傳為吾木爾台的老師,墓室呈開放狀顯露。吾木台爾是哈薩克族,布爾津縣人,9歲時繼承其父行政長官“比”之位,歷任“副總管”、“台吉”,1915年被任命為“輔國公”,60歲時因去麥加朝拜過,所以又被稱為“哈吉”,因此,當地民眾尊稱他為“比哈吉”。
吾木爾台生前管理著阿勒泰哈薩克族加迪克部落的大部分,生前因不隨意增加苛捐雜稅,公平處理民間糾紛,提倡民族團結,使他管理的部落中的人民生活富裕,而得到當地人民的熱愛並享有很高的威望。他去世後,部落人民請當時塔城有名的工匠巴牙澤為他設計修建了此墓,供後人瞻仰拜謁。
吾木爾台墓用本地燒制的長條磚和花磚砌成,建築牆體為內土坯外包磚結構,墓門朝東北方向,占地面積400平方米左右,墓高12米,建築面積50多平方米。風格獨特、造型美觀,是阿勒泰地區保存較為完整的一座哈薩克族近、現代優秀建築。
據史料記載,1933年冬,吾木爾台去世後,因天寒地凍,原墓為土坯砌築。1934年春,墓體建成。後來,由於農業的發展,吾木爾台墓逐漸處於農田的包圍之中,常年被灌溉水浸泡,加之70多年的風雨剝蝕,古墓底部已有明顯鬆動,墓內部和圍牆都出現了許多裂縫。1998年,布爾津縣對該墓主體進行了維修,用現代條形磚修葺一新。吾木爾台墓分主墓及陪葬墓兩部分,主墓又分南北兩部分,一為長方形,一為圓形。並通過墓門相連成一個整體。主墓南邊部分,下為磚砌圓柱體,上部為圓柱體逐漸上縮成一點,上附一新月標誌。主墓北邊部分的建築呈長方體逐層上縮,共4層,上有3個頂點及3個新月標誌,中間大者象徵墓主吾木爾台,兩邊小者象徵其兩個養子。兩座陪葬墓原為木板建築,後改為磚木結構,現在,其中一座陪葬墓根據原貌已經恢復為木板建築――沒有去皮的自然古樸的原木一破兩半,從四邊呈弧線形逐漸向上收縮為一點――這樣的古墓在其他地方還很少見到。
民間有一種說法是,當地的老百姓非常愛戴和尊敬吾木爾台,在他去世時,為他建造了這座墓,建造用的磚,都是用馬從俄羅斯拉來的,磚縫間沒有用稻草而是割了500匹馬的馬鬃,人們有什麼煩惱、心事都會到吾木爾台的墓前,向他傾訴。
伊斯蘭風格的吾木爾台墓,1993年被定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設定了圍欄,建了保護範圍。1999年被列為自治區級文物保護單位。今年8月至10月,自治區文物局撥付專款維修此墓,徹底恢復了古墓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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