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福垧

吳福垧,字世珍,號高峰,浙江省慶元縣底墅村人氏。嘉靖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任福建興化府莆田縣知縣。莆人感其恩,官吏感其德,集頌於官亭。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早年

公自幼聰穎,人物魁梧。昔未仕時也孝友藹然平心率物,鹹稱才藝兼優。

吏績

嘉靖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任福建興化府莆田縣知縣(今福建省莆田市)。

公償體民艱苦,省刑薄斂。事無巨細,每親炙焉。時海口官軍糧餉皆莆之糧長支應,然征糧官每以水沙雜之,詐取巨額銀兩。公未督之先,征糧官賄以黃金百兩,公卻之不受。檢視其米遂遣其罪而革其職。

連年征糧民不堪其苦,公嘆曰:“吾欲緩徵以優百姓,則軍士飢。緊繩以濟軍事,則百姓窮,難事也!”於是微征。預立期限,令嚴而刑寬。以使受田者有備而納,應期循次唱石而給,無留糧無克減。即不負於公,又不匱其私,督糧竣。莆人感其恩,官吏感其德,集頌於官亭,聯帛為文以贈。

有治屬黃石村(今莆田市黃石鎮),黃姓族人眾,居族千家許,建其宗祠巨大,設五門,庭院深深。彼鄉有讎隙者呈首兩院,敘黃族之罪,欲毀而後快。兩院委公勘視,黃族憂而送以千金,公卻之不受。擇日親赴其村,將其祠如實繪圖,申覆上司,具理盡釋黃族罪。輾輾轉轉,黃族祠堂終得以保全。黃族舉族歡慶感激涕零,念其德遂繪公儀像春秋祀享於黃祠,立遺訓:凡底墅村人氏過黃石村必開門接之,食宿款待,親族相稱,時至今日公像仍神采奕奕,遺訓依然。

公之案牘劈明其冤除革其弊者尚多,難以悉載。然公終鞠躬盡瘁。

落葉歸根

公積勞成疾,居官二十七月於嘉靖十年正月二十九日殉職於官署。莆人哀痛如喪考妣,噩耗傳之故里慶元縣底墅村,舉族大慟呼天搶地,抽泣聲中薦族中草藥長老赴莆奔喪,族人與莆人相聚同泣。傾間,共作出一驚天地泣鬼神舉動,誓將公全屍全棺背負回故里,落葉歸根。

是日大吉,莆人送,族人接。棺不落地,肩肩相接,日夜兼程,肅穆序進,逢山劈路,遇水搭橋,行程千里,路人聞之皆棒香跪拜。歷時月余終將公全棺抬入故里。里人舉全族之力罄其所有擇村後真武山寶地,圍天地之風水,築七級闊墓台,安葬公柩。

緬懷

春秋盡享祭祀,世代相傳。今日,族人已是公第十六世也。

仰觀公墓,古木參天,松柏蒼勁。歲在清明,其後代必大擺排場,祭禮豪華,煙火飄蕩,讚頌功德。

公為官之道,從政之廉,做人之善,勢必潤澤其子孫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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