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制,京內京外各級衙門錄用的經制之吏,作為職役性質的義務職,以五年為役滿。役滿之吏,一般不得延長其服役年限,但可以通過考試授給官職,稱為考職。乾隆時定製,凡吏員授職,在京書吏、供事和在外吏攢均五年役滿考職,分四等: 一等以府經歷用, 二等以主簿用,三等以從九品雜職用,四等以未入流雜職用。在京事繁書吏役滿勤慎無過,倉書役滿無虧空,均可免考以從九品、未入流兼掣選用。禮部儒士三年期滿,免考職以鑄印局大使及外府檢校、京外典史選用。盛京各部及在京八旗外郎,六年期滿考職,以州同、州判、縣丞分別錄用。光緒年間,又定吏員考職分為二等:一等為從九品,二等為未入流。事繁之京吏及烏里雅蘇台效力之供事,役滿後可不必考職,而直接保送吏部掣籤,選授從九品或未入流官職。役滿之吏考職時間均在每年之七月舉行,京吏由該衙門堂官主持,外吏則由各該省總督或巡撫主持,考試內容為擬寫告示及申文各一。每次錄取名額京吏不能超過應考者之十分之七,外吏不得超過十分之五。錄取之後咨部給照,授以一定職銜,然後通過銓選,充任低級佐雜官職。其中極少數人出於機遇或個人能力,也有逐步升任高級官職者。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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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
舊時代的大小官員:~治。官~。舊指小公務員:~員。胥~(地方官府中辦理文書的人)。
概況 字形結構 基本字義 詳細字義 常用詞組 -
元考課
亦稱“元朝考課”,是一種科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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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考課》
」二十三年,省準:「詹事院掾史,若六部選充者,考滿出為正七品,自用者降等。 」二十九年,部呈:「大司徒令史,若各部選發者,三考出為正七,自用者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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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考課
」二十三年,省準:「詹事院掾史,若六部選充者,考滿出為正七品,自用者降等。 」二十九年,部呈:「大司徒令史,若各部選發者,三考出為正七,自用者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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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考課》
」二十三年,省準:「詹事院掾史,若六部選充者,考滿出為正七品,自用者降等。 」二十九年,部呈:「大司徒令史,若各部選發者,三考出為正七,自用者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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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吏
擇吏制度,是一個國家或政權選拔官吏的實體和程式規章,又可以稱作仕進制度。它與我們今天的人事制度中公務人員錄用大體相當。
概述 歷史 制度 方法 教訓 -
清代縣制研究
該書主要就清史研究下的清代縣制研究展開探討,是研究清代中國地理的書籍,作者為鄭秦,著重討論了州縣在清代政權體制中的地位,州縣政權的組織形式,州縣吏治與官場風氣
基本信息 淺談州縣 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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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任制
“保任”即保舉之意,它的最基本特徵是人事與法制掛鈎,任人者要對被任者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如《史記·范睢列傳》載:“秦之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
簡介 歷史起源 相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