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安局

吉林市公安局

吉林市公安局設有指揮中心、政治部、紀檢組、監察處、警務保障處、警務督察支隊、審計處、控告申訴處、法制支隊、戶政管理支隊、科技通信處、出入境管理局、情報處、經濟文化保衛支隊、治安管理支隊、刑事犯罪偵查支隊、監所管理支隊、經濟犯罪偵查支隊、禁毒支隊、網路安全保衛支隊、特警支隊、技術偵察支隊、視頻偵查支隊、交通管理支隊、人民警察訓練支隊、城管治安管理支隊、船營分局、昌邑分局、龍潭分局、豐滿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江北分局、公交分局、松花湖旅遊風景區分局,分別承擔有關業務工作。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吉林市公安局吉林市公安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分析、研究全市社會治安情況,部署、檢查和監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分析研究全市經濟犯罪、刑事犯罪情況,並提出對策;偵查、協調處置經濟犯罪案件和各種刑事犯罪案件。
(三)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處置治安災害事故和群體性治安案件。
(四)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工作。
(六)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偵查各種利用信息網路進行的刑事犯罪案件。
(七)負責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等建設和管理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法制、教養審批及承辦治安、教養案件的複議工作。
(九)依法實施全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工作。
(十)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黎海濱
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
於 偉
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局長
運保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
褚瑛環
黨組成員、副局長
孫增發
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陸峰
黨組成員、副局長
尚 濤
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建超
黨組成員、副局長
趙全林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單鵬圖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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